陈伯达略介

陈伯达(1904--1989):福建惠安人,原名健相,字尚友。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曾任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秘书、北平市委委员。1937年到延安,任中共中央党校中国问题研究室主任、马列学院

编译部主任、毛泽东秘书。曾撰写《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窃国大盗袁世凯》等论著。建国后,任中宣部副部长,中科院副院长、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是中共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提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口号。为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的阴谋活动,1973年中共中央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定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