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红楼梦”的时代背景

    【作 者】吴大琨

    【期 号】195501

    【总 期 号】29

    【页 码】13

    【正 文】

    资产阶级的文艺理论家,只考证“红楼梦”的作者与版本,只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完全不去注意研究“红楼梦”的时代背景,不去注意研究“红楼梦”里所反映的清代社会经济制度的特点,这样就完全抹煞了这部巨著的思想内容与社会意义。资产阶级文艺理论家们的这种研究“红楼梦”的方法,乃是一种领导人们去“钻牛角尖”的方法,我们必须反对。

    我们认为要正确地认识“红楼梦”的人民性,就必须首先从正确地认识“红楼梦”的时代背景着手,从研究“红楼梦”里所反映的清代社会经济制度的特点着手。但这一工作也正是非常艰巨的工作,毛主席指示我们说:“我们必须时刻记得列宁的话:对于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1)我认为:我们要研究“红楼梦”也必须如此。

    譬如,首先,“红楼梦”里所反映的封建社会,究竟是什么性质,什么阶段的封建社会呢?这就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大家来加以讨论确定的问题。现在有些同志肯定“红楼梦”里所反映的社会,乃是“濒临崩溃瓦解的前夕”的封建社会,(2)有的,甚至说:“红楼梦是中国三千年来的封建社会走向崩溃时期的历史性的纪录与总结。”(3)这种说法,就都说得太笼统或是太夸张,并没有抓住“红楼梦”里所真正反映了的时代特点。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很长,各个朝代都有各个朝代的社会经济特点,“红楼梦”里所反映的封建社会,显然不是任何一个别的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而只是满清统治下的封建王朝。所以把“红楼梦”看成了是三千年来中国封建社会的总结,事实上不但是“夸大”了的说法,而且还是忽略了“红楼梦”时代特点的说法。“红楼梦”里所反映的满清王朝,在十八世纪中叶也就是乾隆时代,达到了它的统治力量最强盛的顶点,从此就开始“由盛而衰”,开始走向下坡的道路。满清王朝的为什么到乾隆以后就“由盛而衰”,这个我们且留到以后再谈,现在要说明的是:乾隆时代的满清王朝——也就是“红楼梦”中所反映的时代情况——显然还不能就算是已到了“崩溃瓦解的前夕”的封建社会情况。当然所谓“前夕”,原是没有客观标准的,只要是在崩溃以前的社会,就都能笼统地算是“崩溃前夕”的社会。但我们如果把乾隆朝就看成了是“崩溃前夕”的社会的话,那么到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各朝的时候,我们又将把当时的社会看成是什么社会?

    所以我认为:把“红楼梦”里所反映出来的中国封建社会,看成是什么“濒临崩溃瓦解的前夕”的封建社会,是说得太笼统的。我们应该具体地指明:“红楼梦”里所反映的社会,就是十八世纪中叶的满清统治王朝,而且仅仅是这个时期的满清统治王朝。这个满清统治王朝,到了十八世纪中叶,确已发展到了它的统治力量强大的最高峰,从此,就向衰落的途径发展了,但也毕竟还没有就到了“崩溃瓦解的前夕”。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指出的:乃是满清王朝的所以会在乾隆朝由盛趋衰的原因,也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固有发展规律在那里发生作用,而并不是由于当时的社会里产生了什么“资本主义的萌芽”,或者甚至发生了什么“资本主义的原始蓄积过程。”(4)

    斯大林指示过我们:封建制度的基础乃是封建土地所有制,(5)所以考察封建社会,就必须从土地制度出发。一般的说来,中国过去的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土地是早就可以买卖了的商品。每一封建王朝,当它在战乱之后初期建立的时候,为了恢复生产力,自耕的小农往往总是能得到一些“保护”的,但只要时间稍久,统治者群的榨取日多,再加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的发展,土地兼并之风就会盛行起来,地权集中的结果,广大的农民就要丢失土地,无以为生,最后就不得不迫使这些农民们起来反抗统治者的压迫,终于使得原有的统治王朝趋于灭亡。满清的统治王朝,对于这个中国固有的封建社会的发展规律也未能例外。这个王朝,到了乾隆时代,土地兼并之风就已经盛行起来,而且发生了显著的恶果。乾隆十三年(一七四八)湖南巡抚杨锡绂曾写过一篇“陈明米贵之由疏”,疏中说:——

    “国初地余于人,则地价贱;承平以后,地足养人,则地价平,承平既久,人余于地,则地价贵。向日每亩一二两者,今至七八两,向日七八两者,今至二十余两,贫而后卖,既卖无力复买;富而后买,已买可不复卖。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每岁所入,难敷一年口食,必须买米接济。而富户登场之后,非得善价不肯轻售,实操粮价低昂之权。”(6)

    这就不但把当时地权集中的情况说得很清楚,而且把当时的地主富户们如何操纵粮价使农民挨饿的情况也说得很明白了。

    为什么满清王朝发展到了乾隆时代就要“由盛趋衰”,这就是一个最主要的理由。那些丧失了土地的农民,如果多起来,当然就会爆发农民起义,动摇整个满清社会的统治。事实上,我们知道,清代历史上有名的“白莲教”“天理教”起义,也就正是在乾隆朝开始先后爆发起来的。

    所以真正动摇了当时满清王朝的统治的,依旧还是由封建社会内部的固有矛盾所造成的农民起义。毛主席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7)这是一点也不错的。

    那么,在乾隆朝,究竟又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商业资本的发展呢?回答是有的。但由于这种商业资本,乃至高利贷资本,都早已与土地资本结合在一起,所以商业资本乃至高利贷资本发展的结果,都只会更加促进土地的兼并,而并不会像欧洲社会那样产生出什么独立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资本来。而且清代社会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可以作为商业买卖对象的不仅有土地,而且还有官爵。满清自入关以后,就开捐纳的例。京内捐纳的官,最初不过是中书间曹,后来便上及主事员外等项;京外捐纳的官,最初不过是有司下僚,后来便上及道府等项。(这种官爵买卖的事,“红楼梦”里也有反映,例如贾家赖大家的儿子,就曾用钱买到了一个县官)官爵既可买卖,有钱的人自更不会设法去发展什么手工业,而只会去买“官”做了,这样的“官”自然也更只会“贪污”,“括地皮”,使农民更丧失土地,更造成地权的集中,促成农民的起义。

    所以我认为:倘把乾隆一朝,看成是什么中国“资本主义的原始蓄积期”那是完全错误了的。因为所谓“资本主义原始蓄积”,倘依照马克思的定义,就是“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一方把社会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他方就把直接生产者转化为工资劳动者”。(8)乾隆时代的社会发展过程是不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呢?显然并不是。

    至于若问,在乾隆时代有没有“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这也要看所谓“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究竟是如何定义而言的。现在有些同志,误把商业资本的发展,就看成了是“资本主义的萌芽”,这是不对的。马克思是第一个人在“资本论”的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提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的人。他说:——

    “工资劳动者及资本家所由以发生的发展的起点,是劳动者的奴役状态。此后的进展则在于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上的变化,在于封建剥削到资本主义剥削的转化。要理解当中的变迁,没有追溯过远的必要,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在十四世纪十五世纪,已经稀疏地可以在地中海沿岸的若干城市看到,但资本主义时期是从十六世纪开始。在资本主义出现的地方,农奴制度的废止早经实行了;中世纪光辉的顶点,主权城市的保持,也早经褪色了。”(9)

    在这一节文字之后,马克思又用了一个注,来说明这问题。他说:——

    “资本主义生产,最早是在意大利发展,而农奴关系的分解,也在那里最早发生。在意大利农奴在有任何人确实获得土地时效权以前,就被解放了。所以,他的解放,使他立即转化为像鸟一般自由的无产阶级;在当时,那些大抵是由罗马时代传下来的城市,又已经有了欢迎他们的新主人。……”(10)

    由此可见,马克思所指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实际上乃是指的在农奴解放以后的有雇佣工人的生产。当时社会所能有的有雇佣工人的生产,当然也只可能是一种手工业的生产。它可以是简单的“协作”,也可以是有了分工的手工制造业,但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必须是私有的。斯大林同志说:——

    “资本主义生产是在这样的场合开始的,即生产资料是集中在私人手中,而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工人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没有这种情形,就没有资本主义生产。”(11)

    中国不但在乾隆时有规模较大的手工制造业,即在这以前很久就已经有了大规模的手工制造业了,但所有这些规模较大的手工制造业,绝大多数都是“官营的”。既然是“官营的”,生产资料并未集中在私人手中,因此是不能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的。私人所有的“手工制造业”,虽然也有一些,但因为是被压抑在“官营手工业”之下,所以至多只能在某些特殊的地区得到一些发展,在这意义上可以作为“萌芽”存在,但却决未曾成为“大树”。所以若说在乾隆朝,中国就已经有了可以动摇整个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资本主义的萌芽”是不合乎历史事实的。

    以上所说,乃是我所要指出的有关“红楼梦”时代的一般的经济情况。现在我还要进一步指出的,乃是“红楼梦”里所反映出来的有关清代社会经济制度的一些特点。

    我认为要彻底了解“红楼梦”的背景,有两件事值得特别注意。一是“红楼梦”里所反映的主要的并非是一般的清代封建官僚地主家庭的生活,而是满清皇朝中所特有的满州贵族地主家庭的生活。“红楼梦”第五十三回中所记的黑山村乌庄头向贾府交的租银以及其他海产、野味等物就不是普通的地租而是满州贵族所特有的“庄田”制度下的地租。满人进关以后,上自皇帝下至八旗兵丁,都各圈占土地,总称“官庄”,这些“官庄”中的土地一般都由汉人代为耕种,满人自己并不劳动,他们只收取租银,过着完全吃、喝、玩、乐的寄生的生活。这些“庄田”都不但有一定量的土地,而且有一定量的壮丁,并由这些壮丁中指定一人为“庄头”负责收租,壮丁们的身份是不自由的,可说是一种典型的农奴生产。

    满清的统治者,最初大概以为建立了这样的一种剥削制度后他们满族的经济生活便可永远不发生问题了,但实际的情形并非如此。到乾隆时代(甚至早在雍正时代),不但这些“庄田”中的生产日趋减退,而且由于社会上的土地兼并之风已经盛行,所以即使是旗人的“庄田”,是由皇帝用统治的力量所维持着不准买卖的土地也还是敌不过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在那里被典卖,兼并了。当时的清代统治者曾经下了许多的查禁上谕要挽回当时盛京的旗人盗卖田产之风,可是实际上并未能生效,满族的经济生活还是发生了危机。我们从“红楼梦”里看,就可以看出,发生这种危机的原因实际上是必然的。因为建立在这种“庄田制”上的满族寄生生活,实际上是无法长期维持的。在这种制度下,寄生的人口会愈来愈多,日常的靡费会愈来愈大,而剥削来的收入则总有一个限度,到了一定期限,就非崩溃不可了。因此作为整个清代的封建社会来说,乾隆时代虽然还只是清代社会“由盛趋衰”的一个时期,但作为整个的满州贵族社会来说,这时的生活却已彻底腐化,经济基础也已开始动摇。“红楼梦”里所反映的主要的就正是这样的一种满州贵族地主社会,它与当时的汉族地主社会还是有区别的。

    其次,那就是“红楼梦”里所反映的清代满州贵族家庭中的奴婢制度问题,当时的满州贵族家庭社会中,存留着大量的奴婢,即以“红楼梦”里所描写的人物来说,其中有很大一部份就都是奴婢(鸳鸯、晴雯、金钏儿等都是奴婢),这些奴婢,有的是所谓“家生子儿”,是家庭中原有的奴婢所生的奴婢,也有的是幼年被买进贾府的奴婢,这些奴婢们是被视为主子们的财产的一部份的。所以不但随时可以由主子们责打侮辱加以买卖,而且到主子们犯了事,要藉没财产的时候,也还要随同“入官”。“红楼梦”里,奴婢们的总数,实在是不少。所以到宁府被抄没以后,贾政把阖府的“家人”(也即是奴婢)“花名册”点一点的时候,竟还有三十余家,共男女二百十二名。当然,贾府的奴婢,实际上还不止此数,因为一个奴婢的手下,也还有他的亲戚们等,所谓“奴才还有奴才”呢。(12)

    所有这些奴婢们的生活,除了一些特殊例外就都是万分痛苦的。“红楼梦”的作者,就曾用了具体生动的例证来告诉了我们许多这些奴婢们的悲剧,特别是婢女们的悲剧。金钏儿的死。晴雯的死,乃至鸳鸯的死,不都是动人的悲剧么?

    “红楼梦”的作者,不仅用突出的笔调来描述了所有这些女奴婢们的痛苦与死亡,而且也还描写了在这种满州贵族家庭里的其他某些贵族妇女们的痛苦与死亡。为什么?我认为:就因为在当时的制度下,妇女乃是最受到迫害的一群,某些在形式上被列在“主子”队伍内的妇女,在实质上也依然还是“奴婢”,是男子的玩物,不过是主子们的高级“奴婢”而已。即以“红楼梦”里所描写的贾元春来说,她贵为天子“皇妃”,可是实际上,她过的又是一种多么痛苦的生活!她每资见到家庭里的骨肉时,就总要哭得像一个泪人儿似的。由此可见,她平时生活的痛苦。

    “红楼梦”里为什么突出地描述了一些奴婢们,以及妇女们的悲剧,我以为这与满州社会里当时还有较强的“父家长奴隶制”的残余力量是有密切关系的。当然,这种“父家长奴隶制”的残余力量,在当时已与整个封建社会的统治力量密切结合而不可分,但这倒底也还是一个当时满族社会的特点,是值得我们大家在分析“红楼梦”的背景时加以注意的。

    总之,我认为:红楼梦这部作品的人民性,就在于作者采取了现实主义的写作方法,给十八世纪中叶的满州贵族地主的家庭社会作了一个典型的描写,从而也就使我们具体地了解了当时整个清代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朽、荒淫与黑暗,以及在这种黑暗统治下的被迫害者的惨痛命运。但由于作者的阶级限制以及时代限制,使他并未能看到一条足以改变当时社会不合理制度的具体途径。存在在中国固有封建社会内部的社会发展规律,足以使每一封建王朝由盛到衰到灭亡的发展规律,在作者的主观认识上,因此就变成了是一种不可抗违的“神”的力量。作者在书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定命论”的思想,要求“出世”,要求脱离社会的思想,就都在一个看到了社会的黑暗面,而又没有勇气,没有力量来对它作充分坚决斗争的统治阶级中的人物所必然会产生的思想,而这也正是“红楼梦”这一部伟大作品里所包含的不健康的因素之一。对于今天的广大进步青年读者来说,不指出这一点来,我认为也是不对的。

    以上,就是我所要指出的,有关“红楼梦”的时代背景及其中间所反映的有关清代社会经济制度的特点的一些意见,请大家指教。

                      一九五四,十一月四日改写

    正文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七八三页。

    (2)何其芳:“没有批评,就不能前进”,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人民日报。

    (3)李希凡、蓝翎:“论红楼梦的人民性”,新建设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号。

    (4)李希凡、蓝翎:“评红楼梦研究”,光明日报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

    (5)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版三七页。

    (6)见“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九,此处转引自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纲”第二页。

    (7)“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五九五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版九○三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版第九○四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版第九○五页。

    (11)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版第十三页。

    (12)见“红楼梦”第一○六回,作家出版社,下册一二○四——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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