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地租剥削内幕 庞朴

    【期号】197401

    【总期号】108

    【页码】59

    【正文】

    山东曲阜“衍圣公府”(俗称孔府),是一个规模庞大的世袭贵族地主庄园。孔丘的嫡系后裔就盘踞在这里。两千年来,王朝称号虽时有更迭,而孔府的贵族特权地位,不仅“世袭罔替”,而且“优渥之恩,有加无已”。到明、清两代,它拥有的钦拨祀田、汤沐田、学田、投献田、自置私田及胭粉田等,共达一百万亩左右,占据着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安徽五省的数十县广大农村。孔府打着祭祀孔子的招牌,每年从这一大批田产中,榨取无数粮食、银钱、力役、贡物等所谓“祀租”,供五、七个“圣裔”和一大帮爪牙挥霍。

    孔丘当年曾经散布过“百姓足,君孰与不足”⑴之类的“富民”谎言,来帮助奴隶主欺骗人民,追逐他复辟的梦想。孔丘的“圣裔”,孔府的贵族们,也满嘴“仁义道德”,散布他家“祀租极微”的谎言,来欺骗佃户,以榨取最大限度的剥削,实践他们老祖宗的“圣训”。孔老二的信徒林彪,更宣扬“德、仁义、忠恕”是“历史唯物主义”,以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现在我们且从孔府地租剥削这个侧面,来看看他们所鼓吹的“仁义道德”,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一)

    “衍圣公府”的一百万亩田地中,绝大部分叫“祀田”,是历代统治者为“崇圣”即吹捧孔丘的目的而“钦拨”的。祀田的性质有两种,一种叫“官庄”,土地属孔府领有,收取租粮,多集中在曲阜及其附近;一种叫“屯”或“厂”,田赋拨归孔府收入,征收租银,多分散在外地。所谓租粮,相当于一般地主所收的地租;所谓租银,则是封建政府田赋的一部分,分给孔府享用。租粮和租银,统称祀租。

    曲阜有十二个官庄,每一官庄包含五、七个自然村,共有土地一万九千三百多大亩(每亩折合市制2.5~3亩不等)。这些地,由孔府以两种租佃制度租出,一种是对分制,一种是定额制。大凡城关附近,水利较便、肥料较足、因而产量较高的田地,采对分制;其他取定额制剥削。也有先对分因核收不便,改为定额制的;或先定额而产量增高,改为对分制的;总之以剥削最多为取舍原则。照曲阜解放前三年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官庄都采用定额制的剥削方法。

    各官庄的地租定额,因种种条件不一,数量不尽相同。有每大亩上地年纳七官斗的,也有只纳二官斗的。我们且以城南十里的红庙村、这个比较适中的官庄为例,来揭露一下孔府的地租剥削内幕。

    据孔府帐册记载,1925年前后,红庙村共有上地32.7183大亩,每亩每年纳租4官斗;中地151.5892大亩,租3官斗;次中地2.14大亩,租2官斗;下地165.73大亩,租1.5官斗。⑵红庙村每大亩面积是六百步,等于2.5市亩;所谓官斗,是孔府的收租用斗,等于0.425市斗,据实测得知,一官斗小麦重54市斤。

    又据红庙村原佃农辛景祥、辛景义、李树祥、杨思志等回忆,该村过去一般年景,每大亩上地可产粮550斤,中地450斤,次中地300斤,下地200斤。

    据此,可得下表:

      (表一)

               地  租  量

    土地等则 常年亩产量 租  额  折合市斤   地租率   说   明

     上     550斤   4官斗   ×54=216斤  39.3%  地租率,在资本

     中     450斤   3官斗   ×54=162斤  36%  主义条件下,指年

     次中     300斤   2官斗   ×54=108斤  36%  租额和土地价格的

     下     200斤   1.5官斗  ×54=81斤  40.5% 比率.我国土改前

    平均     375斤   2.625官斗 ×54=141.8斤 37.8% ,多以年租额和年产量相比,说明地租剥削,叫做几成.

    本文所说的地租率,指后一种情况.

    如果仅仅看帐面上的这种剥削量,则“祀租”虽非“极微”,比起一般地主的对分租来,似乎要轻一些。可是,实际剥削量远远不止这些。其中还大有文章。

    除帐面剥削量外,农民在交租时,还要外交“斗尖”、“地皮”若干。所谓“斗尖”,是说过斗时粮食要冒出尖来。尖到什么限度为止呢?尖到不能再尖而纷纷流下地皮为止。这流下地皮的,就叫“地皮”。它们也是租粮的一个法定部分。这个部分,特别是“地皮”,是无法限量的。以至在实征中,有时达到“斗外之米往往多于斗内”⑶的横暴地步。清朝末年,农民起来造反,抗拒“斗尖”“地皮”的无限剥削,后来达成一个协议,把“斗尖”“地皮”定量化。曲阜县防山公社胡二东大队村北关帝庙里,原来有一块光绪十年腊月立的所谓《万古流芳》的碑,上面刻道:

    袭封衍圣公府为出示晓喻事:照得各官庄应纳租粮,无论东场西仓,皆系从前绞发斗只,交官四升二合五,“尖”管一升,“地皮”七合五,共合六升,历久饬遵在案。……望该佃户等各遵照交场,亦不得延宕拖欠。倘有不遵情事,定当从严追比,决不宽贷……。照这个碑文所定,农民每交租粮一官斗,即“交官四升二合五”市斗,需同时交纳“斗尖”一市升、“地皮”七市合五,共计六市升(每市斗约合127斤)。 这就是说,孔府帐面所记的每一官斗租粮,在农民交出时,并不止1官斗或0.425市斗或54斤,而是1.4官斗多或0.6市斗或76.2市斤。据此,《表一》所记的地租量和地租率,实际量和实际率如下:

                        (表二)

               地  租  量

    土地地等则 常年亩产量 租  额  斗尖、地皮 折合市斤  地租率

     上     550斤   4官斗   1.6官斗   304.8斤  55.4%

     中     450斤   3官斗   1.2官斗   228.6斤  50.8%

     次中     300斤   2官斗   0.8官斗   152.4斤  50.8%

     下     200斤   1.5官斗  0.6官斗   114.3斤  57.2%

    平均     375斤   2.625官斗 1.05官斗   200斤   53.3%

     说  明

    每官斗折0.425市斗,约54市斤.每官斗租粮外加斗尖、

    地皮0.175市斗,约折0.412官斗,22.2市斤.因此,每官斗租

    粮连同斗尖、地皮,约合76.2市斤.

    加上“斗尖”“地皮”以后的实物地租率,都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特别是下地,产量低而地租率高,这样就比一般地主剥削还要沉重了。

    但是,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上述那块所谓《万古流芳》碑的背面,还刻有一则叫做《遵谕输租碑记》的补充规定:

    ……至于〔每一官斗的〕地皮七合五,折粮八斤一两三钱;每一官升〔的地皮〕,折粮一斤一两四钱。该输一斗者按一斗,该输一升者按一升折;其余勺合,按数折扣。从此垂为定例,俾公家得分内应得之租,佃户无额外多取之苦。……这个《碑记》规定,每一官升地租附加的“地皮”重量,大于十分之一官斗附加的“地皮”重量。这是因为,孔府的收租用升,大于十分之一斗,佃户有“宁纳一斗,不交八升”之怨。因此,每一升的附加“地皮”,也就随着大起来了。同理,每一升的“升尖”,也应大于十分之一“斗尖”。按照这种“积零过整”的规定,在地租的升数上,农民免不了还要多受一层剥削。这一部分数字,虽因具体交租尾数不等而无法一概统计,但却是相当苛刻的。

        (二)

    官庄农民除了要交纳如上所述的百分之五十多的实物地租,供“祭祀孔子”即供“圣裔”们浪费外,还需每年为孔府无偿服役若干时日,提供劳役地租。

    在《红庙庄祀田租粮清册》中,有这样一段帐目:

    计开杂费差事(出管事羡余内)

    花炮差 十六千〔文〕      林柴差 佃户兑租

    天棚差 活 价         冰冻差 佃户兑租

    年菜差 二 千         干果差 十二千

    年猪差 二十千         杏仁差 三 千

    椿芽差 一千二百(出小甲)⑷这些五花八门的“差”,很显然,是贵族强加于农奴的贡纳和差徭,是地主庄园里奢侈生活的源泉,是“当作习惯和传统固定下来,最后还当作成文的法律,而成为神圣不可侵犯”(《资本论》1953年版第三卷1035—1036页)的一种地租剥削。其中明文规定由“佃户兑租”的林柴差和冰冻差,是两项最大的固定劳役地租。在红庙村的具体办法是:每种十大亩地,每年秋季要出一个人fū@⑴,去孔林割40—50天的林草,这叫林柴差。每种一大亩地,每年腊月要从曲阜城西北角护城河里运八块80斤重的冰块,送孔府窖藏,供老爷们暑季享用,这叫冰冻差。据该村当年佃农们反映,割林草正值秋忙时节,大家多是按亩凑钱雇fū@⑴应差,每fū@⑴价粮220—300斤不等,即每大亩约摊工价粮25斤。冰冻差多是亲自去服,也有雇fū@⑴的,每大亩约摊工价粮5斤。

    其他花炮、天棚各差,据帐册上说,或“出管事羡余内”,或“出小甲”,即是说,是由督粮吏役们以搜括所得来交纳的,当然也是出在佃户身上的。此外,还有帐面上没有的、尚未“当作成文的法律”的临时杂差,如孔府婚丧嫁娶、祭祀yàn@⑵饮时的劳务,也是按亩摊派的。这一些,每大亩每年至少折工价粮5斤。 这些劳役地租,正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是与实物地租并存的、过去那种“用徭役劳动来交付地租的形态的残余”(《资本论》1953年版第三卷1037页),因之,理应加在剥削量里一起计算:

                      (表三)

                      地  租  量

    土地等则 常年亩产量 租  额  实物地租数 劳役地租数 合 计

     上     550斤   4官斗   304.8斤    35斤  339.8斤

     中     450斤   3官斗   228.6斤    35斤  263.6斤

     次中     300斤   2官斗   152.4斤    35斤  187.4斤

     下     200斤   1.5官斗  114.3斤    35斤  149.3斤

    平均     375斤   2.625官斗  200斤     35斤   235斤

    地租率  说  明

    61.8%   劳役地租以每亩林柴差

    58.6% 折工粮25斤、冰冻差折工粮

    62.5% 5斤、杂差折工粮5斤计算.

    74.6%

    62.7%

    地租率因劳役地租的加入,提高到百分之六十。这些劳役地租,有的从农民交完实物地租后所剩粮食中以工价粮的形态支付,有的直接以农民的剩余劳动形态支付,不管怎样,无疑都是加在农民头上的一笔剥削。

    除了这些明白可见的、每年向孔府提供的剩余生产物和剩余劳动外,一户农民为能取得官庄土地的承佃权,还要遭受一种承佃费上的剥削。

    据《孔府档案》记载和佃户们追述,要取得官庄土地的承佃权,只有两个途径:一是直接从孔府“领种”;一是等待老佃户“退让”。直接领种土地,需经过引荐、担保等手续并花费相应的酬金,更要交纳一笔相当数目的“领种费”。《孔府档案》7001号卷内一个文件记载:1936年春,城西苗孔村岳本俭经小甲颜承祥手领种坡地14大亩,花去大洋30元并京钱450千文。参照当时市价折算, 这些钱值小麦20市石有零,即每大亩领种费值小麦1.4市石,约合1780市斤,约当于3—4 年的亩产总和。这样高的承佃费,是因孔府独霸土地而形成的。

    至于民间退让,就是老新佃户之间转让承佃权。其价格常随年景、缓急、肥瘠、地理等因素而波动不定,一般要比领种费为低。据老佃农们回忆,每大亩土地的退让费自500斤至200斤不等,约当于一年的产量。此外还得付给中人(多为小甲)二分佣金(亦见《遵谕输租碑记》规定)。

    领种费进了孔府,未见有退还的事例。农民只有在转让承佃权时,以收进退让费的方式,由新佃户手里适当收回当年付出的领种费。这里所以要指明“适当收回”,是因为,农民总是在迫不得已、解决燃眉之急的情况下,方才急于出手自己有权耕种的、曾以血汗浇灌过的土地;因而,退让费一般是被压得尽可能低的,是低于领种费的。上述两个数字也足证明。这也就是说,在承佃权的领得和退让之间,农民于无形中又受到一次沉重的剥削。

    当然,有的佃户未曾向孔府直接领种,他的承佃权是转让来的。他付出的是退让费,可以在让出承佃权时向第三者收回。在正常情况下,这两笔费用应该大体相等。因而他免受了上述剥削。但从整个农民阶级来看,上述领退之际的剥削,是无从避免的。

    总之,不管是直接领种的也好,是间接退让的也好,佃户在承种以前,总得付出一笔相当数目的费用。这种费用,民间叫做押租。

    在旧社会,银钱放出再收回,通常是会带回子息的。或者说,“大钱是会下小钱的”。而这种押租或承佃费,在收回时,却决不带来一文子息。它的子息哪儿去了呢?让我们来仔细考察一下。

    孔府租出土地,收进一批领种费。这些钱,孔府并不让它安静躺在金库里,而是要以高利贷的形式象放出饿鬼一样把它放出去。孔府的高利贷,利率一般是八分至十分⑸。即是说,借100元钱,一年后就得还回180元或200元。 这种苛重的高利贷剥削,当然又落在贫苦人民主要是农民身上。如果孔府在农民退佃交回土地时,发还当年的领种费,并发还它所孳生的子息;那末在领退之间,就没有承佃费上的剥削。事实上,孔府利用贵族特权,从不发还领种费;因而农民也无从向孔府退佃(除了被夺佃),而是在下面转让承佃权,收回退让费。这样,我们就会看到,即使所收的退让费与所付的领种费相等(且不说它们并不相等),这户农民,仍然在他的承佃期间,以自己的领种费,为孔府增殖着子息。此后佃户间的互相退让,不过是最初那个领种行为的继续和延伸,因此,每一次的佃户,无一例外,都得在他的承佃期间,任孔府运用他们预付的押租,去放债收息;直到这种租佃关系结束时为止。

    承佃费或押租上的这种无息预付现象,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如孔府是否一次而全部地把领种费重利贷出,农民所付的押租是否以高利借进,老新佃户之间退让是否估计到了老佃户对土地的改善,如此等等)。如果我们简单一点说,事情就是这样:孔府租出土地,不仅收回租粮,而且还运用领种费收回子息;农民承佃土地,不仅以自己的劳动为孔府创造了租粮,而且还以自己预付的承佃费为孔府孳生了子息,或者说,付出了一笔额外地租。

    这笔额外地租,由于利率的变动性,要准确地计算到剥削量里去,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按照一般情况以年率一分计息,再推定上地的押租每大亩值粮400斤、 中地300斤、次中地200斤、下地150斤,则《表三》应作如下补充:

                      (表四)

                 地  租  量

    土地 常年亩  租 额  实 物  劳 役 押租年息  小计

    等则 产 量       地租数  地租数 折 粮 数

     上  550斤   4官斗  304.8斤  35斤   40斤   379.8斤

     中  450斤   3″   228.6斤  35斤   30斤   293.6斤

    次中  300斤   2″   152.4斤  35斤   20斤   207.4斤

     下  200斤   1.5″  114.3斤  35斤   15斤   164.3斤

    平均  375斤   2.625″ 200斤   35斤  26.25斤  261.25斤

    地租率   说  明

     69%   上地押租值粮400斤,年息

     65.2% 1分,合40斤.中地押租值粮

     69.1% 300斤,次中地押租值粮200

     82.1% 斤,下地150斤,均按年息1分计.

     69.7%

    平均地租率增到百分之七十,这个数目是骇人听闻的!(虽然其中有一定比数不是从当年产量中以粮食形式直接付出,而是以剩余劳动和押租应得子息形式付出的,但它们都是因这一块土地的租佃关系而形成的支出,因而也必须拿来跟这一块土地的产量比较。)如果我们没有忘记,此外还有几项无法统计在内的数目,那就更为惊人了。“富民”云云,原来是富了“老爷”;劳动者的“不足”,正因为剥削者的有余。过去“衍圣公府”大门两旁,挂有一付金字对联,标榜他们是“文章道德圣人家”。地租剥削里面的这些名为四成而实系七成的花样,就是“圣人家”“文章道德”的真实写照!

        (三)

    但是,地租剥削上的花样,到此还没有结束。孔府一切经济上的剥削,都是以政治上的强制为保证条件的。孔府的地租,号称“万年租”。这是说,他家的地租,是祀租,是祭祀孔子的,因而“丰年不增,歉年不减”,万年不动。这个规定,貌似公允,颇合“中庸之道”,堪称圣心独得。其实,“丰年不增”云云,只因为无可再增了;“歉年不减”,敲骨吸髓,才是它的本意所在。

    我们从《孔府档案》里,常常看到有农民报灾请求减缓的状文,而孔府的批复,则总是说:

    祀租关系大典,原定额数又极轻微,所以体贴租户者,已无微不至!蝗虫水旱之灾,非自今岁始有,府内向无蠲免成例。租额轻微,俾易完缴;虽有饥馑,不得乱例!⑹

    该庄被雹,确系实情。但本爵府向无缓租之成案,仰即照旧交纳,无得观望!⑺这种批语,应该看做是孔丘“仁”的思想的极好例解。又是“轻微”,又是“体贴”,又有同情(我们前边都已领教了),不象是“爱人”吗?可是,“不得乱例”,“无得观望”,“向无蠲免”,管你家破人亡,地租赶快“照旧交纳”,这才是“仁”的实质所在。“祀租关系大典”,这一句文质彬彬的话里,正饱含着无限杀机;在那“非圣即违法”的社会里,这一句话就可以致佃户于死命。曲阜民谚有云:“圣人门前倒流水,不收也得交三分”,纵然洪水滔天,祀租也不能减缓。这个万年租呀,既然依仗着孔子这具政治僵尸,就让它跟孔子一起,去遗臭万年吧!

    佃户交不上万年租,随时有被抓进孔府或转送官府关押的危险。此类事例,不胜枚举。除关押勒索外,孔府还有最后的一手,叫“更换租户”,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夺佃。他们规定:

    查贫户累租,即应收地更换租户,以免拖欠。为此谕知该小甲,逐一查清,凡有贫户恐致累租者,立即禀知该管庄员,收地更换……春租以前,务要一律清楚。⑻官庄农民,如果欠了一季租,甚至将有可能欠租,都会飞来“收地更换”的横祸。而一旦被夺回土地,剥夺承佃权,当年付出的那笔数目可观的押租,就付之东流,被孔府吞没了。这样,押租实际上已不再是承佃权的抵押,而是对农民的赤裸裸的掠夺!

    在这种压榨下,多少农民逃荒要饭,多少农民卖儿鬻女,多少农民送命丧生!《孔府档案》和农民的血泪控诉,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幅悲惨的图景。但是,哪里有剥削压迫,那里就有反抗斗争。“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588页)孔府的佃户,不断采用抗租、集体逃亡和有组织地暴动的方式, 反抗孔府和官府的统治。我们看到过一份督粮官孔毓升给孔府的禀文,读后真是大快人心:

    ……又以大义谆切相劝:你们尽上糠秕,如何变卖清课〔田赋〕?即令不能全上好粮,亦须有个三七、二八等粮,尚可将就贱价变卖。乃复不听。自八月十五日开收以至于今,几近三月,所收粮食,不过三分之半……初三日晚,更乃同谋大举,将魏庄四庙大钟连声恶撞,纠集人众,不知其数,围定官宅,万般辱骂,上及历代祖宗,下及子子孙孙。且言“俺们抗住的庄子,公府已不敢来催,你如何恃能迳敢来催?今日定要结束你合家性命。”外边围困水泄不通。至天明,闻外边吩咐:那几牌人去吃早饭,那几牌人守围;更番替换,不许乱了规矩。……⑼农民起来造反了,地主老爷的威风扫地以尽。这时候,孔府往往勾结官府来武装镇压,以求摆脱自己的困境。1936年,末代“衍圣公”孔德成有一封致国民党陆军第二十师师长孙桐萱的信,感谢派兵协助解决“西岩等三庄抗租七八年不交”的“高谊隆情”⑽,就是晚近的一个例证。

    “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中国人民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流血牺牲,终于推翻了压在全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起无产阶级政权,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反动阶级的“衍圣公”象“丧家之犬”一样被赶跑了,“孔府”这个贵族地主庄园被打翻在地了。翻身的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土改、合作化,建立了人民公社。今天,孔府地租剥削的罪恶事实,已成为我们从政治上思想上批判孔丘批判林彪的有用材料。  (1973.11)

    正文注释:

    ⑴《论语·颜渊》

    ⑵《孔府档案》6944号

    ⑶同上4134号

    ⑷同上8391号

    ⑸同上3899号、3996号

    ⑹⑺同上6750号

    ⑻同上6744号

    ⑼同上4140号

    ⑽同上8716号

    【外字】字库未存字注释:

     @⑴原字为代的左半部右加夫

     @⑵原字为访的左半部右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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