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突出贡献

    【作者】樊瑞平

    【期号】198205

    【总期号】152

    【页码】82

    【正文】

    毛泽东同志1937年8月撰写的《矛盾论》,是一部伟大的辩证法著作。 这部著作深刻地论述并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特别是在全面展开对立统一规律内容和系统论述矛盾法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精髓”的思想,从而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推进到一个新水平。

    最近哲学界对毛泽东同志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的思想提出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精髓”不是哲学概念,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提出来的,现在没什么意义了。大多数同志对此持肯定的态度,但在肯定“精髓”思想的意见中,对于“精髓”思想的提出及其内容,和它是否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新发展等问题,也有不同的理解。本文想就这几个问题发表点粗浅意见,就教于同志们。

                       一

    毛泽东同志对于事物的矛盾法则的论述是从矛盾的普遍性开始的,但他着重论述的是矛盾的特殊性。他认为矛盾的特殊性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只有了解事物的矛盾特殊性,才能做到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毛泽东同志虽然重视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但他并没有停留在单纯地分析事物的矛盾特殊性上,“最后仍归到矛盾的普遍性的问题”。在此,毛泽东同志深刻地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并由此提出“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从《矛盾论》的行文上看,“精髓”的思想是做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两章的小结提出来的,其实“精髓”的思想是贯串整个《矛盾论》的中心思想。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同志是以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为中心线索论述矛盾法则的,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不过是矛盾特殊性问题中的两种特别重要的情形,而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矛盾自身中的表现。在最后的“结论”中,毛泽东同志集中而又明确地表述了这个中心思想。“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它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论》)可见,“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不但包括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而且包括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所以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又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这就是“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的全部内容。

    有的同志撇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具体内容,抽象地谈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关系,认为这种“关系”就是“精髓”思想的内容。我们认为,这样理解“精髓”的思想是不符合作者的原意的。离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之间的关系,抽象地谈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关系,并不是说的矛盾之间和矛盾的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而是说的辩证法的这两对范畴之间的关系。当然,这两对范畴也组成矛盾,但它们是两对具体的矛盾,正如任何一对具体的矛盾一样,矛盾着的两个侧面之间的关系有着特定的内容,它不直接等同于一般的矛盾之间和矛盾的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能用对这两对范畴之间辩证关系的分析代替矛盾法则的论述。

    由于他们对“精髓”的涵义的理解是不恰当的,因此,当他们进一步说明“这个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为什么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时,就离题更远了。他们认为这个“道理”所以是矛盾问题的精髓,就在于“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两个侧面”,“所以,抓住了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问题,就能从‘核心’深入到精髓,也才能真正理解精髓”。而从共性个性的关系说,是在于“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客观事物矛盾运动中最本质的关系,是客观事物多种多样对立着的两个侧面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两个侧面”,“因而,只有懂得了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才能真正懂得对立统一规律”。在这里,他们显然是将矛盾的两种属性同矛盾的两个方面混为一谈了。普遍性与特殊性、同一性与斗争性,都是矛盾的二重性,不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更不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两个侧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说明一个矛盾和它以外的矛盾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表明,事物都是在普遍联系中存在的,孤立自在的事物是没有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着的两个侧面之间的关系,例如:美与丑、善与恶、生与死、真理与谬误、战争与和平等,这些矛盾着的两个侧面,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离开了对立面的所谓同一性和斗争性,脱离开矛盾的具体内容,抽象地谈论所谓矛盾运动中“最本质的关系”,“最基本、最普遍的两个侧面”,这是不对的。毛泽东同志在论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时,特别举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和斯大林对列宁主义产生的历史根源的分析做为范例,并肯切地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样地列宁和斯大林,他们对于应用辩证法到客观现象的研究的时候,总是指导人们不要带上任何的主观随意性,而必须从客观的实际运动所包含的具体的条件,去看出这些现象中的具体的矛盾、矛盾各方面的具体的地位以及矛盾的具体的相互关系。”(《矛盾论》)可见,所谓“精髓”的思想,就是要人们对事物复杂的矛盾关系做具体的分析,从而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而不是撇开矛盾的具体内容,空谈什么最本质的关系,最普遍的侧面。这样谈论问题,恰恰是违背了“精髓”的思想。

    我们认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之所以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因为它不但集中地概括了矛盾法则的主要内容,而且是掌握和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的关键所在。毛泽东同志在着手论述矛盾法则时,就明确地指出了了解事物矛盾法则的重要性。他说:“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矛盾论》)可见,辩证法的任务就是要人们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要把握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就要“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这就是要具体分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分析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及其相互关系。只有了解了矛盾的这两方面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做到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关于这些道理,毛泽东同志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做了系统地论述。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并贯串于每一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有,无时不在,这是矛盾的普遍性。而每一事物的矛盾及其矛盾的每一个侧面又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矛盾普遍性的道理,使人们懂得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和根据,给人们一个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总的方向和方法;但要具体地了解矛盾的情形,实际地去解决矛盾,就必须了解矛盾的特殊性。“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矛盾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不是相分离的,而是相联结的。普遍性就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每个矛盾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因此,“当着我们研究一定事物的时候,就应当去发现这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和它以外的许多事物的互相联结。”(《矛盾论》)只有看到矛盾的这两方面及其相互联结,才能从总体上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若只看到矛盾的特殊性一面,而不看或看不到普遍性的一面;或者只看到矛盾普遍性的一面,而不看或看不到特殊性的一面,都要犯片面性的错误,其结果都不能正确地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

    毛泽东同志分析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后,继而深入矛盾的内部,分析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根本属性,是对立面之间最本质的关系,也就是“客观事物矛盾运动中最本质的关系”。要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就得全面了解矛盾的两种根本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恩格斯说:“辩证法根据我们过去的自然科学实验的结果,证明了:所有的两极对立,总是决定于相互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这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之中,反过来说,它们的相互联系,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之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对立之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卷,第494页)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同志用两句话非常简明的概括出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他说:“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所谓“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是说我们所说的斗争是矛盾统一体内的斗争,斗争不能在统一体外进行。斗争的形式、范围、程度和方向都要受同一性制约。若离开同一性空谈斗争,势必会成为“斗争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这种斗争哲学。所谓“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是说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也就是统一体的维持或破裂转化为新的统一体,都是斗争的作用。因此,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同一性是斗争性的前提和结果。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可分离的。而事物正是在这种相互作用中运动、变化、发展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矛盾论》)因此,我们要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两者的相互制约中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假若只看矛盾双方之间一方面的关系,忽视另一方面的关系;或者夸大一方面的关系的作用,而忽视甚至否认另一方面的关系的作用,都会犯片面性的错误,都不能把握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

    “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在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在个性中存在着共性。拿列宁的话来说,叫做‘在相对的东西里面有着绝对的东西’。”(《矛盾论》)这是毛泽东同志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关系的论述的总结,进一步说明了两者的关系的性质:即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和同一性是相对的,两者的关系也就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因此,当着我们观察和分析事物的矛盾运动时,就既要看到普遍性和斗争性的绝对性,即矛盾绝对性的一面;又要看到特殊性和同一性的相对性,即矛盾相对性的一面。看到矛盾的绝对性的一面,才能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坚持矛盾的观点和矛盾分析的方法;看到矛盾的相对性的一面,才不致于把对立统一规律看作可以死背硬套的公式,而必须把它同实践、同调查研究密切结合,加以灵活运用。总之,只有懂得了“这个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才能做到“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因此,“这个”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二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并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的向前发展。《矛盾论》不是凭空写出来的,它是中国极其丰富的革命斗争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中国社会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在理论上的概括表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成为世界东方矛盾的焦点。在这里,不但存在着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而且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的矛盾,帝国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苏联的矛盾,在这里也有所表现。这些矛盾与国内的矛盾(人民大众与封建主义的矛盾,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等)交织在一起,形成内外矛盾的奇特交错。要正确地对待和解决中国革命斗争中的复杂矛盾,引导中国革命到胜利,固然需要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作指导,但是,只靠背诵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和照搬外国经验,是不能成功的。左倾教条主义者照抄照搬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的错误,曾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这个错误,从反面说明了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说明了从总体上把握中国革命斗争的矛盾特殊性的重要性。若说中国社会的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给全面展开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系统论述矛盾法则提供了客观依据,那末,“左”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给中国革命造成的损失,却使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全面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关系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正是在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在同“左”右倾机会主义特别是在同否认中国革命斗争特殊性的教条主义的斗争中,具体地分析和解决了中国革命斗争中的错综复杂的矛盾,提出了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精髓”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对于“精髓”的思想是否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新发展问题,最近哲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将“精髓”的思想放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史中考察。

    辩证法的思想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因而不能科学地解释世界,后来被形而上学的观点所代替。生活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期的黑格尔,是第一个较为完备地表述辩证法的人。但是,他的辩证法是唯心的,用马克思的话说是头足倒置的,因而在其原来的形态上是不能使用的。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总结了工人运动斗争的经验,概括了当时各门科学的成就,特别是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第一次将唯物论与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学说,在人类认识史上完成了伟大的革命变革。但是,由于当时形而上学盛行,黑格尔的辩证法连同它的合理内核被人们完全抛弃了,为了拯救自觉的辩证法,批判形而上学的观点,马、恩着重论述的是辩证法的客观性、普遍性,他们从各方面去说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当时,马、恩注意的是创立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并用于指导革命斗争实践和科学研究工作。列宁在谈到马、恩对辩证法的贡献时说:“用唯物辩证法从根本上来改造全部政治经济学,把唯物辩证法应用于历史、自然科学、哲学以及工人阶级的政策和策略——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最为注意的事情。”(《列宁全集》19卷,第558 页)至于唯物辩证法各规律之间的内部联系以及它们在这门科学中所居的地位,马、恩没有着重探讨。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列宁为了揭露帝国主义的本质,批判以庸俗进化论为其哲学基础的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调和阶级矛盾、鼓吹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谬论,特别注意辩证法的研究,《哲学笔记》就是这种研究成果的记录。在《哲学笔记》中,列宁全面地研究了辩证法产生发展的历史,着重地探讨了对立统一规律,深入地研究了辩证法各基本规律和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明确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或核心的论断。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或核心的论断,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理论向前推进了一步。因为这个论断抓住了辩证法的本质特征,揭示了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提挈了整个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但是,由于十月革命的工作迫在眉睫,列宁没有来得及对“核心”的论断做充分的发挥和全面的说明。列宁逝世以后,苏联的哲学工作者对“核心”的论断做出了一些说明和发挥,但不够充分全面。深刻地发挥和系统地论述“核心”论断的任务,就历史地落到毛泽东同志的肩上。毛泽东同志不但直接继承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的论断,而且在总结中国革命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精髓的思想。“精髓”的思想之所以是对“核心”论断的深刻发挥和创造性的发展,因为它具体地展开了“核心”论断的内容,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全集》38卷,第278页)。又说,只有将发展看作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观点, “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列宁全集》38卷,第408页)那末,如何使用这两把钥匙呢? 也就是如何把握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呢?这就是要“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而“精髓”的思想是矛盾法则的中心内容和集中概括,只有掌握了“精髓”的思想,才能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若说不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就不能掌握辩证法的实质,那末,不懂得“精髓”的道理,就不能理解对立统一规律。“精髓”的思想既是“核心”论断的具体展开,又是这一论断的更深一层的发挥,它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到一个新水平。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的总任务就是将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国革命有自己的特点,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必然有自己的特点。为了使四化建设顺利进行,为了避免重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深刻地领会“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的思想,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中国伟大的四化建设实践,必将使“精髓”的思想得到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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