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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谢部[1]的作战范围和原则


(一九四七年九月二日)

  陈谢韩,并告刘邓,彭[2]:
  (一)三十日、三十一日六时、三十一日十二时、一日十时、一日十九时各电均悉。攻占新安、渑池、宜阳、洛宁等地,歼敌四千余,甚慰。
  (二)你们作战范围,包括黄河、渭水以南,汉水以北,平汉路以西,西安、汉中线以东广大地区。应使干部熟习这一地区地理、敌情、民情,准备以至少半年时间在这一地区东西南北往来机动,大量歼灭敌人,才能建立根据地。
  (三)作战原则:对敌守备薄弱之据点及城市则坚决攻取之,对敌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又环境许可之据点及城市则相机攻取之,对敌守备强固之据点及城市则避开之,着重点放在调动敌人打运动战及占领广大乡村,消灭反动武装,发动群众,必须准备经过一个困难时期,逐步建立根据地。
  (四)目前停攻横水,以一部监视洛阳之敌,主力西进,相机攻取陕县、灵宝、阌乡[3]、卢氏、洛南、商县、商南七城或七城中之几城,着重扫除七县乡村中之反动武装。你们第二步机动方向是东向平汉路或南向汉水以北,临时酌定。
                   军委
                   二日十二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陈谢部,指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谢集团,前委书记陈赓、副书记谢富治、常委韩钧。
  [2]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彭,指彭德怀,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西北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3]阌乡,一九五四年并入河南灵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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