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对水产部的指示
陈伯达
1967.11.21
〖北京卫戍区谭付参谋长十月二十一日十一时传达〗
陈伯达同志于本月十四日对高文华同志的安全问题,有明确指示,要保证高文华的人身安全。为此,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水产部两派群众组织,应遵照伯达同志的指示,要保证高文华同志的人身安全。
2.水产部两派群众组织,保证高文华同志回机关后的工作方便。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3.对上述要求两派群众组织负责人,保证传达各自群众组织的所有成员,人人有责,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