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
许滌新
一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按比例地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计划。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客观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但是,由于生产资料为资本家所占有,社会生产是无政府状态的,比例关系只能通过周期性经济危机去强制地实现。列宁说:“资本主义必须经过危机来建立经常被破坏的平衡”。社会主义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因而,人们就能够自觉地通过国家的计划,正确地安排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夺取社会权力,并用这个权力把从资产阶级手里取来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整个社会的财产。这么一来,无产阶级就使生产资料解脱了一向为它所固有的作为资本的那种性质,而使它们的社会性能有完全的发展自由。从此,按照预定计划来进行的社会生产,成为可能了。”
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比例关系,是生产资料地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之间的比例关系。消费资料主要是由农业和轻工业部门生产的,生产资料主要是由重工业部门生产的。因此,消费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之间的比例关系,一般是通过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反映出来的。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比例关系。农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农业的发展。就是说,工业的发展不能不受到农业的制约,工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不能超越农业提供商品粮、工业原料和其他农副产品的可能性,也不能挤掉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目前我国农业还未脱离以人力操作为主、畜力耕作为主和使用自然肥料为主的情况,农业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农业对于工业发展规模和速度的制约,就更为显著。当然,农业的发展也不能离开工业的发展。农业所需要的农具、农业机械、化学肥料、水利建设的设备、电力建设的设备、运输工具、燃料以及建筑材料,等等,都是要从工业方面取得的。农业如果离开工业,就不能实现技术改造,就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因而,也就不能充分地发展农业生产。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这里。党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相结合的方针,正确地反映了农业和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
在工业内部,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也需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轻工业的发展不能离开重工业的发展,重工业为轻工业制造设备和提供一部分原料、材料,如果没有这些,轻工业的发展就成为不可能。同时,重工业的发展也不能离开轻工业的发展,轻工业为重工业积累资金和提供消费资料,如果离开轻工业的支授,重工业的发展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党的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就是要求正确地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
在重工业内部,采掘工业、冶炼工业和加工工业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以钢铁工业为例,发展钢铁工业,不但要增加钢铁的冶炼能力,而且要相应地增加采矿能力、选矿能力和轧钢能力。如果采矿和选矿能力小于冶炼能力,那末,冶炼能力就难于充分发挥作用。如果轧钢能力小于冶炼能力,炼出来的一部分钢锭就不能及时轧成钢材,供应加工工业的需要。在发展钢铁业时,还要相应地发展煤炭、木材、有色金属和机器制造等部门。这些部门,如果没有按比例地相应地发展,钢铁工业的发展就会遇到困难。此外,上述这些部门,在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时,还需要农业和轻工业部门供应消费资料。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重工业部门的发展,都不能孤立地进行,它只能在同有关部门保持一定比例的条件下,才能顺利地发展。如果把某一部门过分突出而不照顾到左邻右舍,如果这个重点部门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占得太多,就全削弱其他有关部门的生产,而那些受到削弱的有关部门又会反过来影响这个重点部门的生产。
基本建设和生产,也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如果基本建设搞得太少,从长远来看,生产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反之,如果基本建设搞得太多,就会削弱当年的生产,就会分散人力、物力和财力,使物资供应呈现紧张,而投入生产的项目反而不多。基本建设工程有很多是不能在当年投入生产的,规模越大的基本建设单位,从开始建设到投入生产的过程就越长。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材料和设备,还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在基本建设方面支出的工资,很快转入市场购买生活资料。特别是农民变成工人之后,他们的购买力会迅速上升。这样,不仅减少了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而且由于职工人数的增加,增加了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基本建设的规模过大,就会影响到劳动力在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就会影响到日用品的供应和居民的货币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所以我们在处理基本建设的规模和速度问题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重工业能够提供的原料、材料和设备能力,而且要考虑到农业能够提供的商品粮和劳动力;不仅要考虑到生产上长远的要求和建设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到当前农业和工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依据这个规律,就有可能正确地安排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实现计划生产。但是,可能性并不是现实。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必须通过人们的主观努力,必经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认识这个规律,学会掌握和运用这个规律。只有这样,我们的国民经济计划,才能正确地反映这个规律的要求。
二
在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计划工作,自觉地安排平衡,但是,不平衡的现象仍然会不断出现。毛泽东同志说:“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过了一年,就整个说来,这种平衡就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统一。”
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不平衡的原因很多。例如:(一)任何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技术革新,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打破旧的平衡。例如,由于技术革新,冶炼一吨铁所需要的焦炭平均消耗量,比过去减少了,那末,钢铁部门对于焦炭的总需要量就会减少,从而,冶金工业和煤炭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就不能不发生变化。(二)新的工业部门的建立,也会在生产上引起新的不平衡。每逢一个新的工业部门出现以后,它为有关部门提供产品,就会推动这些部门生产的发展;同时,也要求很多部门为它服务,要求得到必要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劳动力。这样,原来的平衡和统一就被打破了。我国建立汽车工业、农业机械工业和其他新工业部门的情况,就证明了这一点。(三)工业的发展是受到农业的制约的。在现在的条件下,农业生产的丰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自然情况。风调雨顺的时候,用同等数量的劳动,能够获得更多的农产品,使我们有可能获得更多的粮食、工业原料和其他农副产品去发展工业。在农业生产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的时候,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产量减少,就会影响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进行。农业丰收或歉收,都会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发生变化。(四)某一部门生产关系的变化,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就引起这个部门同其他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的变化。例如,当个体手工业改造成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时候,就出现过这种情况。
上述情况说明,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平衡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生产力的发展,经常冲破旧的平衡,出现新的不平衡。但是,也有一些不平衡,不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是由于人们在主观安排上的错误所造成的。当人们的认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时候,经济计划就会违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就会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出现不协调的现象。毛泽东同志说:“有时因为主观安排不符合客观情况,发生矛盾,破坏平衡,这就叫做犯错误。”客观规律是能够被人们认识和掌握的。但是,人们正确地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需要有一个实践的过程,而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有可能要犯一些错误。有一些问题,由于人们缺乏经验,没有充分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发生错误是艰以避免的。也有一些问题,只要我们认真走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同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农民商量,是可以避免发生错误的。因此,我们应当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认识,克服片面的、主观的观点,使我们的经济计划工作更加符合于客观实际。
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平衡,同资本主义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不平衡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的基本矛盾的一种反映,是对抗性的矛盾。资本主义国民经济各部门之向的不平衡,只有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才能达到平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不平衡,并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不平衡,能够通过国家的自觉调节而转化为新的平衡,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这是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的客观过程。认识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是为了正确地解决矛盾,使其达到相对的平衡。列宁说:“经常的、自觉地保持的平衡,实际上就是计划性”。根据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此例发展规律的要求,经常进行综合平衡工作,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保持相对的平衡,正是社会主义国家计划工作的任务。
正确地处理薄弱环节同先进环节之间的关系,是综合平衡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从发展上来看,应当改进薄弱环节使其适应于先进环节的要求,以解决它们之间存在的不平衡。但是,改进薄弱环节,需要有一定的条件,需要有一个过程,要我们去做一系列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勉强使薄弱环节来适应先进环节的要求,从表面上看来,似乎是一种积极的方法,事实上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方法。因为采取这种方法并不能消除薄弱环节,反而会扩大薄弱环节同先进环节之间的不平衡。正确地处理薄弱环节同先进环节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要通过一系列的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地去改进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在薄弱环节没有得到改进以前,需要适当地放慢先进环节的发展速度,这样做并不是消极的平衡方法,因为如果不这样做,改进薄弱环节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就难于得到保证。在一定的时候适当地放慢先进环节的发展速度,不但可以保证薄弱环节的改进,有利于切实地解决薄弱环节同先进环节之间的矛盾,而且有利于先进环节本身的充实、巩固和提高。
在进行综合平衡的时候,必须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既要看到需要,又要看到可能。从实际出发,就是不但要赖根据当时工业已经达到的设备能力,而且要根据当时的粮食、燃料和其他重要原料、材料的供应能力,安排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指标、基本建设指标和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粮食、燃科和其他重要原料、材料,是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进行综合平衡的物质基础,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进行综合平衡,是不应当超越当时物资供应的可能性,而单凭人们的主观需要去安排的。如果离开客观的可能性而片面强调需要,就不可能达到平衡。
在进行综合平衡的时候,必须贯彻执行“全国一盘棋”的方针。这就是要把一切应当办和可能办的事情,纳入国家计划,并且在制订计划的时候要考虑到各地方和各部门的积极性。国家的综合平衡同各部门的专业平衡和各地方的地区平衡,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综合平衡是以专业平衡和地区平衡为基础的;专业平衡和地区平衡,必须以综合平衡为前提。各部门、各地区,如果不遵守国家的统一计划,各自为政地去安排平衡,必然会分散力量,使应当快办的事情推迟,使应当推迟的事情反而提前,这样,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计划性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没有统一性,也就没有计划性。分散主义同综合平衡是不相容的,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是不相容的,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是不相容的。刘少奇同志说:“我们所提倡的地方工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的发展,而不是盲目的、自由竞争的发展。为了防止和减少可能的资源资金的浪费和产品的积压,中央和地方各级都必须认真地加强协作和平衡的工作,必须坚决反对资本主义的经营思想和地方主义、本位主义的倾向。”反对分散主义,贯彻执行“全国一盘棋”的方针,是加强计划性,做好综合平衡工作的必要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分别主次、先后、轻重、缓急,集中力量先办那些应当办、可能办的事情,推迟那些应当缓办、可以缓办的事情,才能收到经济上应有的效果。在这里,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和地区之间、局部和整体之间,在某些方面是会存在着矛盾的。当综合平衡同某些专业平衡或地区平衡发生矛盾的时候,综合平衡在可能条件下要照顾专业平衡或地区平衡;但是,更重要的是专业平衡或地区平衡必须服从综合平衡,局部必须服从整体。
在进行综合平衡的时候,对于国民收入的积累部分,必须保留一部分作为必要的后备和储备,而不应“满打满算”,把全部的积累都用到生产或基本建设上去。留有必要的后备,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能够灵活地调度各种物资,能够从容地应付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和其他意外事件,能够及时地调整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不平衡,保证社会主义再生产的不断扩大。
三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要求我们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合理地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正确处理全民所有制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反映着全民所有制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现代工业主要是由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经营的,农业主要是由集体所有制的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的。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果安排得好,农业能够得到必要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农业生产就有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就有可能以大量的粮食、工业原料和其他农副产品去支援工业,使重工业和轻工业得到顺利发展。这样,全民所有制的工业和集体所有制的农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就更加密切,它们的发展就更加迅速,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就更加巩固。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果安排得不好,农业得不到必要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农业生产就会受到削弱,农村人民公社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也就不能顺利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全民所有制的工业和集体所有制的农业之间,就会出现矛盾。这种矛盾如果处理得不好,就不利于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就不利于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的农村人民公社的壮大,也不利于工农联盟的进一步巩固。可见,正确地处理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关系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重要问题。
(二)在进行综合平衡的时候,要正确处理现代工业和手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现代工业主要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手工业主要是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在安排劳动力和分配生产资料时,必须适当地照顾手工业企业。这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才能为社会提供丰富多采的手工业产品,也才能保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收入。
(三)国民收入中的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反映着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正确地处理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就能保证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不断发展和生产资料生产的优先发展,同时,又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逐步改善。但是,积累和消费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如果积累的比重占得过多,就会使人民的眼前利益,使他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改善受到影响;反之,如果积累的比重占得过少,就会使社会主义的扩大再生产受到影响,从而,就会使人民的长远利益受到影响。因此,正确地处理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是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必要条件。毛泽东同志说:“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
(四)在进行综合平衡的时候,还要特别注意国内市场的安排。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矛盾,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之间的矛盾,即是说,生产方面和分配方面的问题,都会集中地反映在国内市场问题上。国内市场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必须把生产过程同流通过程统一起来考虑,必须把社会生产同人民生活统一起来考虑,必经把国内市场的问题。放在安排生产的视线之内。在安排市场问题的时候,必须注意居民日益增加的购买力同日用消费品可供量之间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才能为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能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红旗》一九六二年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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