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的全面选举制

               刘惠明

  九十五年以前,法国工人阶级以冲天的革命精神,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创
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巴黎公社。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创举。

  巴黎公社是对以往一切国家政权的根本否定,是以往一切国家政权的真正对立物。
以往的一切政权都是剥削阶级压迫人民的工具。巴黎公社则使国家由社会主宰者成为社
会公仆。巴黎公社不是议会式的机关,而是同时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关。

  为了保证自己的无产阶级性质,保证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巴黎公社创造和实
行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全面选举制。

  巴黎公社的全面选举制,同资产阶级虚伪民主的选举制截然相反。

  巴黎公社宣布,一切领导者都由人民选举产生。这是全面选举制最根本的原则。当
时出版的《公社报》第3号说:“选举制应该适用于一切社会职务。这个原则是民主的灵
魂”。“行政和立法当局都由选举产生”。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发布的公告说:“人
民有权选举自己的一切领导者”。

  巴黎公社对被选举人提出严格的要求。它要求被选举出来担任公职的人员,必须是
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而不是压迫人民的资产阶级式的官僚政客。在公社委员选举前,
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发布文告向人民群众号召:“只有从你们自己中间选出来的,与
你们同艰苦共患难的人,才能最好地为你们服务。不要相信那些沽名钓誉的人和爱出风
头的人”,“不要相信那些不能办事的空谈家……。请你们选举那些坚定不移的人,选
举人民中间那些有毅力、有才干、坦率并以诚实著称的人。”

  巴黎公社要求当选的公社委员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资产阶级的国会议员在当
选后的任期内,不受自己选民的约束,窃踞着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权力。与此相反,公社
委员必须在人民群众中工作,亲自执行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在实际生活中执行的结果
,与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向人民报告工作,并进行自我批评。当时
巴黎公社的许多领导人,都是具有这种当人民勤务员的精神的。马克思称赞说:“这些
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他们“公开地、老老实实地办事,……在
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活动,不自命为绝对正确,没有文牍主义的敷衍拖拉作风,不耻于承
认和改正错误。”①

  巴黎公社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资产阶级的国家官吏,人民是根本
无权撤换的;巴黎公社则充分保证选民行使罢免的权力。《公社报》第3号写道:“罢免
的原则给选民提供纠正错误的手段”,“罢免权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剥夺”。恩格斯在总
结公社的经验时指出:“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
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应当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
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有可能防范他们。”②

  巴黎公社还规定,当选的公社委员同一切公务人员一样,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
资的薪金,取消资产阶级国家议员和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恩格斯说:这样就能
“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③

  巴黎公社的全面选举制,充分地表达了广大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全面选举制的实行,人民群众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自己最信赖的人担任公职
,代表他们的利益,为他们服务。

  巴黎公社的全面选举制,得到了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热烈拥护和积极支持。


  巴黎公社的选举,极其庄严而隆重。在选举的那一天,工人区的选民们显得特别高
兴。他们带着翻身的喜悦,成群结队,高举着红旗,把选票插在帽子上,经过巴士底狱
广场,来到投票大厅。这是劳动人民第一次公开投票选举自己的真正代表。选举大厅的
门口没有警察,没有资产阶级那一套肮脏的竞选活动,选举是自由的,民主的。

  当时巴黎公社的委员,是按巴黎二十个区居民人数的比例进行选举的。一般是二万
人左右选一名,全部名额是九十名。工人阶级参加选举特别踊跃。结果,八十六人当选
为巴黎公社的委员,大批新型的公职人员担任了公社的重要工作,其中大多数都是工人
,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

  巴黎公社虽然失败了,但它给国际无产阶级留下了许多用鲜血换来的极其珍贵的经
验。全面选举制就是巴黎公社的重要经验之一。

  巴黎公社的全面选举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将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深入发
展,而更加充实和完善。

①《法兰西内战初稿》。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七卷,人民出版社版,第五九
○页;译文有改动。

②《『法兰西内战』一书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人民出版社版,
第二二七页。

③同上书,第二二八页。

《红旗》一九六六年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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