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意义

    【作者】刘伟

    【期号】195601

    【总期号】41

    【页码】1

    【正文】

          一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是依据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在中央召开的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所作的报告的精神,制订出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纲领性的文件,这就体现党在过渡时期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伟大的措施。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中明确指出:“农业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意义。”并详尽地分析了当前国内阶级斗争的形势,同时对于在农村工作中所存在的右倾思想,给予严肃地批判。这一报告是我党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特别是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的纲领。对于我国当前大规模展开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具有现实性的指导意义。

    列宁同志指出:“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之后,必须利用自己在政治上的统治地位来解决社会主义的经济任务。要解决社会主义的经济任务,就不仅要发展以重工业为基础的工业体系,而且要把包括农业在内的国民经济转移到大生产的技术基础上来,把包括多种经济成份的国民经济改变成为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转录李富春同志报告。)

    我国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通过国家总任务可以看出,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以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是两个必要的组成部分,这三者是统一的有机体,是密切相联系而不可分割的。

    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必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集体劳动为基础的工业和农业的统一体。不能设想,一方面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大机器工业,另一方面则是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如果存在着上述矛盾现象,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

    斯大林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乃是工业和农业工作人员的一个生产消费组合。如果在这个组合中,工业与供给原料、粮食和消耗工业品的农业不协调,如果工业与农业因此而不能组成为一个统一的国民经济的整体,那么,从这里任何社会主义的结果都不可能获得。”(问题与答复第四八页。)

    人民民主政权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依据着国民经济有计划的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从而对于工作的设计与规划都是按照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根据物质条件的具体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的。因此,在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发展农业。

    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必须赖有巩固的经济基础才能稳定下来。因此,在客观上就提出了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落后的经济必须要加以改造,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这一任务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完成。

    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空前蓬勃地发展,它迫切地要求农业供应工业上所需的原料以及足够的食粮,这就体现工业与农业之间协调发展的必然性。

    但是摆在国家面前的农村是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大家知道,小农经济在生产技术方面是相当落后的,农业工具也是非常简陋的,它沿袭着数千年传统下来旧的耕种方法,劳动生产率无疑地是很低的,因此远不能适应客观上的要求。因此在客观上就出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小农经济的矛盾。

    我们必须这样肯定,经过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运动后,农业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了显著地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以及文化生活水平都有了提高,这是革命运动胜利的成果。

    但也不应该忽视另一事实,目前在农村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分散的小农经济。因此就影响农业生产力飞跃地前进。

    如所周知,小农经济本质是小商品经济。小商品经济从它的经济性质来讲,它是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是朝着两个方向发展的。这即是说,它既可能朝向社会主义发展,也有可能朝向资本主义发展。

    列宁同志指出:“而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并大批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列宁主义问题第二九一页。)

    这一指示使我们深刻地警惕,假定国家对小农经济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势必危害社会主义建设顺利前进,因此,对小农经济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列宁同志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中更进一步地指出:“农民经济仍旧是小商品生产的经济。这里有非常广阔,而且根深蒂固的资本主义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资本主义得以保留和复活起来,当然是不免要同共产主义进行极残酷的斗争。这个斗争的形式,就是经过投机小贩和奸商活动来反对国家采办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一般就是反对由国家来分配农产品。”(列宁文选两卷集,第二卷第六三七页。)

    基于上述,使我们深刻地体会我国在过渡期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必要性。同时也使我们理解与领会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革命战斗意义。因此,要彻底消灭在农村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就必须立即实施农业合作化。它一方面可以解决工业日益扩大对原料和粮食的需要,同时也可以顺利解决工农业在经济上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同时必须指出,人民民主政权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可能长期依靠着两个不同的基础,这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斯大林同志指出:“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决不能无止境地即过于长期地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建立在规模最大的联合的社会主义工业的基础上和最分散最落后的小商品农民经济的基础上。必须逐步而又不断地、坚定不移地把农业转到新的技术基础上去,转到大生产基础上去,使它跟上社会主义工业。或者我们解决这个任务,那么我国社会主义的最后胜利就有了保证;或者我们放弃这个任务,不解决这个任务,那么回到资本主义去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斯大林全集第十一卷第二一八页。)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资金来源,端赖社会主义内部的积累,而这一任务,显然不可能由工业独力负担,事实上工业也不可能全面胜任这一任务。这即是说,必须由国民经济中占比重甚大的农业来分担。但小农经济由于生产技术落后,甚至有时不能进行简单再生产,因此就不可能经常地扩大再生产,这就很自然地影响社会主义资金的积累的问题。在这里也必须指出,我国经过土地改革运动,上述情况在农村已经起了变化,但由于农业经济经营方法尚未获得彻底地改造,以致还远不能完满地解决资金积累的任务。目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日千里飞速发展,这一问题如不即时加以解决,无疑地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进的,而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出路,必须改造小农经济实施农业合作化。

    总括上述,为了积极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了适应蓬勃发展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为了克服小农经济的落后性以提高农业生产率,为了逐步消灭农村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有计划地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关键的问题在于积极推进农业合作化。

          二

    斯大林同志指出:“我国无产阶级专政是在工农联盟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工农联盟是苏维埃共和国的首要和根本的基石。工人和农民不结成这个联盟,就不能战胜资本家和地主。工人没有农民援助,就不能打倒资本家。农民没有工人领导,就不能打倒地主。……

    ……现在工农联盟应具有城乡间,工农间经济合作的形式,因为它现时是以反对商人和富农为目标的,因为它现时是以工人和农民互相供给一切必需品为目标的。……”(列宁文选第一卷第二七页。)

    前面已经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一个完整地有机体,不能设想,工业与农业不协调的发展能够建成社会主义。而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工业与农业间的关系,具体反映工人阶级与劳动农民之间的关系。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必须巩固工农联盟,而巩固工农联盟首要的问题,则必须与破坏工农联盟的城乡资本主义分子进行经常地不可调和的斗争。取得这一斗争胜利的关键,在于积极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换言之,惟有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才能彻底消灭城乡资本主义分子,才能巩固工农联盟。

    大家知道,工人阶级和农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它们在旧社会里都是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因此,革命的胜利就意味着工人阶级和劳动农民的彻底翻身与解放。正由于上述情况,就构成巩固工农联盟的主要因素。

    必须指出,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主要是依靠着工人阶级领导着千百万劳动群众实现的,而劳动群众中农民又占其中的绝大部分。我国现实情况农民有五亿多人口,几占全国人口六分之五强,这是一支庞大雄厚不可忽视的战斗力量。因此,为了迅速地获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工人阶级必须与劳动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

    我们必须进一步再从工农业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论证问题。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大机器工业源源不断地以先进的技术与机器装备着农业,大力地推动农业生产力的飞跃地发展,农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从而劳动生产率日益提高,农业经济就有条件以丰富的原料和粮食供应工业之所需。而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购买力的提高,丰硕的原料和粮食源源地供应工业中心,反过来又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飞速猛进,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工业与农业,工人阶级与农民,在经济上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在阶级利益上是一致的。因此工农联盟不仅是政治上的联盟同时也是经济上的联盟,惟有奠基在稳固经济基础上的联盟,才是最巩固最可靠的联盟。要达到这一要求,显然惟有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的道路。

          三

    通过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封建地主作为一个剥削阶级是被彻底消灭了。(未经土改个别地区除外)

    毛泽东同志指出:“土地改革是打破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这是农业生产力的第一步解放,‘这是第一个革命’。社会主义的合作化运动是从个体经济转到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是打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这是农业生产力的第二步解放,‘这是第二个革命’。没有这二个革命,生产力的大发展是不可能的。”(转录陈伯达同志报告)

    如所周知,我党在农村中的政策是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结合我国当前农村各阶级各阶层具体情况,把我党在农村中政策更进一步具体化。

    毛泽东同志明确地指出:“这里谈一个社员成份问题。我以为在目前一两年内,在一切合作社还在开始推广或者推广不久的地区,即目前的大多数地区,应当是:(1)贫农;(2)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3)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人中间的积极分子,让他们首先组织起来。这几部分人中间暂时还不积极的分子则不要勉强地拉进来。等到他们的觉悟程度提高了,他们对于合作社感到兴趣了,然后再分批地把他们吸收进合作社。……因此,我们对于一切暂时还不想加入合作社的人,即使他们是贫农和下中农也罢,要有一段向他们进行教育的时间,要耐心地等待他们的觉悟,不要违反自愿原则,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

    至于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即一切经济地位较为富裕的中农,除开若干已经有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觉悟、真正自愿加入合作社的,可以吸收他们入社以外,其余暂时都不要吸收,更不要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

    这样,先将经济地位贫苦或者还不富裕的人们(约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十到七十),按其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在几年内,组成合作社,然后再去吸收富裕中农。这样就可以避免命令主义。

    在最近几年内,在一切还没有基本上合作化的地区,坚决地不要接收地主和富农加入合作社。在已经基本上合作化了的地区,在那些已经巩固的合作社内,则可以有条件地分批分期地接收那些早已放弃剥削、从事劳动、并且遵守政府法令的原来的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加入合作社,参加集体的劳动,并且在劳动中继续改造他们。”(原报告第十七十八页。)

    从毛主席这一指示中,使人们深刻地体会在领导农民投入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所应该遵循的阶级路线与阶级政策。当然毛主席这一周详地分析,仍然是根据我党农村政策总的精神出发,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为了保证农业合作化运动健康地开展,农村工作干部必须遵循着毛主席所指示的方向大力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惟有如此,才能消灭工作中过左过右的错误。

    毛主席同时更进一步具体指出,在最近几年内,在一切还没有基本上合作化的地区,坚决地不要接收地主和富农加入合作社。在这里所提出的问题,深刻地教育着工作干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根本不存在所谓“富农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问题,当全面展开农业合作化高潮时,在农村必然出现革命与反革命的不可调和的斗争。这是摆在全体劳动农民面前一个公开的战斗,这是阶级力量的对比和冲突。这是因为在我国农村目前还存在着大量的富农分子。我们知道,富农是农村中最后一个剥削阶级。不能做这样天真的幻想,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过程中,富农分子会甘心情愿地放弃阶级利益退出历史舞台。恰恰相反,富农分子从其剥削阶级利益出发,就必然与农村中一切残余的地主反革命分子勾结一起阴谋破坏农业合作化运动,作垂死的挣扎。各地揭露的破坏事实是很多的,最恶毒的是伪善地钻入合作社内部篡夺领导权搞垮合作社,这就体现在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尖锐与复杂性。

    通过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曾有力地打击了富农分子对商品粮食投机操纵破坏性的行为。但这绝不等于富农分子从此就范,相反地必然千方百计地阴谋活动以对抗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国家政权在工人阶级与劳动农民手中,我们当然不怕富农分子造反。但我们也不应低估富农分子的破坏力量。虽然通过土地改革运动,把地主做为一个阶级消灭了。但这并不等于把地主以及反革命分子完全消灭干净,做为剥削阶级地主分子与富农分子很容易在对抗革命运动这一问题上勾结起来,加以反革命特务分子暗中阴谋策划,更容易猖狂起来。因此,对这批反革命残余势力,必须要有足够地警惕,察觉有破坏活动即应给予严重地打击,事实证明,放松警惕,必然给革命工作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这种情况,从已经发现的案件来看绝不是个别的偶然的问题。

    这批残余剥削阶级分子之所以不应加以低估,这是由于他们在农村并不是悬空的。相反地富农经济就是反动势力的社会基础,因此反革命分子就有条件潜伏隐蔽起来伺机而动。

    在我国过渡时期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必须当作一场尖锐革命斗争来看待。工人阶级与富农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这个矛盾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来解决,在我国当前情况是用限制和逐步消灭富农经济的办法来解决。

          四

    我国在过渡时期总任务是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而制定的。

    通过蓬勃开展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人民民主政权有计划地以先进的技术装备农村,大批培养出来的农业技术干部源源地深入农业进行农业技术改革。这标志着农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新的生产力迫切地要求新生产关系出现以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客观上就提出了小农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的必然性。

    大力推进农业合作化,必然接触到农民私人的利益,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耐心说服农民自愿的投入农业合作化的热潮,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大家知道,农民是小生产者。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数千年来封建传统习惯加深农民的保守思想。因此,要想扭转农民根深蒂固的个体经济经营的习惯,引导农民走上农业合作化的道路,绝不是一纸命令所可以奏效的。农民既是劳动者,必须长时期耐心教育并结合实际的范例才能收预期的效果。这就必须稳稳地掌握住党在农村中的政策,要坚决地毫不迟疑地依靠贫农,同时也必须巩固地团结中农。放松团结中农必然使党的工作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工人阶级与富农之间的尖锐化的阶级斗争,决定性的问题在于谁能争取中农倾向自己,则谁就是胜利者,这就是说,在农村阶级斗争中要解决“谁战胜谁”的问题,必须把劳动农民全部争取过来,只有做到把富农孤立起来,才能达到消灭富农的目的。

    综合上述,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农业合作化革命运动是伟大光荣的同时也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引导五亿人口愉快地走向农业合作化的途径,使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彻底翻身,使农业生产力飞跃地发展,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行动,这是一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但是我们有足够的信心与勇气能够按照预期的计划完成任务,这是因为我们有久经考验的共产党和毛主席英明的领导,我们在党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必须不断地研究工作改进工作,发现错误立即纠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能够顺利完成这一伟大光荣的革命任务。目前全国农村已经投入农业合作化的高潮,让我们欢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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