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谭鑫田
【期 号】199706
【总 期 号】243
【页 码】69
【正 文】
内容提要:用理性克制情感,是西方理性主义伦理学家的一个基本观点。斯宾诺莎的有关思想,在西方哲学史上被认为是最深刻、最卓越、最敏锐、最富有思想的。他在情感的起源、性质和力量、人有什么力量可以克制情感,以及什么是克制情感后达到的自由和幸福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的有关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西方社会都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存在某些局限性。
用理性克制或铲除情感是早在古希腊就兴起的西方理性主义伦理学家为改造人类或人类社会开出的一个共同的方剂。17世纪的理性主义者面对当时西方社会存在的问题,仍然开出了同样的方剂。其中,斯宾诺莎的方剂尤为著名。他在情感的起源、性质和力量,人有什么力量可以克制情感,以及什么是心灵克制情感后达到的自由或幸福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提出了与传统理性主义伦理学不同的观点。
罗素在谈到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时,曾经指出:“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也带有霍布士的遗风,但是伦理观独创一格,是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⑴自产生之日起,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具体说来,他的用理性克制情感的思想,就对人们产生了很大的积极影响。时至今日,我们对它进行一番探讨,仍然可以发现它的价值所在。
一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开始讨论情感时,首先指出:“诚然,有不少著名的人物(对于他们的劳动和业绩我们甚为感激),曾经写了许多优秀的东西来讨论正当的生活方式,并给予人们不少具有充满智慧的箴言,但是,就我所知,还没有人曾经规定了人的情感的性质和力量,以及人心如何可以克制情感。”⑵这表明,斯宾诺莎在提出他的情感理论之前,研究过西方历史上著名伦理学家有关情感的理论。他是在批判继承他们的理论基础上建立他自己的理论的。他批判的主要对象是斯多亚派和笛卡尔的情感理论。
在西方,最早建立相当完整情感理论的是斯多亚学派。芝诺认为,“激情是灵魂的一种不合理的不自然的运动,或者是一种过度的刺激”⑶。克吕西波甚至探讨了情感的产生和最主要的情感形式,认为人们对情感不仅要节制,而且应该彻底根除。根除了情感,人就是自由的。斯宾诺莎认为斯多亚学派上述理论的主要错误就在于他们认为人有克制情感的绝对权威。他指出:“斯多亚学派的人诚然以为感情绝对依赖我们的意志,以为我们能够绝对驾驭感情。但是,这种学说,虽不违背他们的原则,却为经验所反对,使他们不得不承认要想克制和调节情感,所需要的训练和毅力确实不少。”⑷
德国哲学家K·雅斯贝尔斯指出:“在古代就存在的关于情感的传统学说, 在斯宾诺莎时代主要被笛卡尔和马勒布朗士复兴和改造过。”⑸笛卡尔在《心灵的情感》一书中基于当时的科学成就全面地论述了情感问题。他把我们在自身所经验的东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热、运动等,不属于灵魂,而属于躯体;另一类称为“思想”(pensees),只属于灵魂。“思想”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灵魂的活动, 即我们的愿望,它们是直接来自灵魂,并且仅仅依赖于灵魂;另一类就是心灵的情感(passions),它们包括我们的全部知觉和知识,是灵魂从被它们所表象的事物接受而来的。知觉又进一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灵魂引起的,如对我们愿望的知觉;另一种是由精气作用于灵魂而产生的。这后一种知觉又分成3组:1. 起因于外界物体的知觉,如我们对火把和钟表的感觉;2.归因于我们躯体的知觉,如饿与渴的感觉;3.仅仅归因于我们灵魂的知觉,这些知觉就是通常所说的情感,如高兴和愤怒等。由此可见,在笛卡尔那里,情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他把狭义的情感定义为“灵魂的这样一些知觉,感情(feelings),或情绪(emotions),我们特别把它们与灵魂联系起来,它们是由精气的某种运动引起,维持和加强的。”⑹笛卡尔认为,有6种原初的情感,它们是惊奇、喜爱、憎恨、欲望、快乐和悲哀。 其余的情感都是由它们组合而成,或者是它们的种。关于情感产生的原因,笛卡尔分为最近因和第一因,最近因“是精气用来运动处于大脑中间的小腺体的兴奋”,由于在所有情况下同样一些情感也能被作用于感官的对象所激起,所以“这些对象是它们的最初的和根本的原因”⑺。
笛卡尔基于他关于情感的最近因和第一因的观点,认为人有克制情感的绝对力量。他曾举例说,普通的狗见到一只鸟,就会跑过去,听到枪声就会逃跑,而经过训练的塞特种猎狗见到鸟就会停住,听到我们头上的枪声则会跑过来。基于这样一些事例,他指出:“我们用很小的勤奋就能改变缺乏理性的动物大脑的运动,显而易见,在人的情况下我们更能做到这一点,即使那些具有最虚弱灵魂的人,只要以足够的勤奋加以训练和引导,也能获得对他们的所有情感的绝对统治。”⑻因此,他为人们控制情感开出了好几个药方。他指出:“实行德性是医治情感的最有效的药方。”⑼他还提出了医治情感最通用的和最容易办到的药方:“当我们感到我们的血液如此激动,我们应该由这个事实而警觉,并且记住在想像面前所有出现的东西都易于欺骗灵魂,使用来催促灵魂去达到它的情感目的的理由好像比实际更强,而使那些劝戒它的理由更弱。当情感催促我们只关注一些可以缓行的事物时,我们应当避免当场宣布任何判断,并且用其他思想使我们自身转向,直到时间和休息使存在于血液中的激动完全平静下来。最后,当血液中的激动刺激我们去行动,需要一个即时的解决时,意志必须考虑这样一些理由,并把它们贯彻到底,这些理由与情感所建立起来的理由正相反,尽管好像它们并不强。”⑽
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上述情感理论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批判。他首先批判了笛卡尔基于身心交感论对情感产生原因的解释。他认为笛卡尔用精气和松果腺的运动来解释情感的产生,是“提出了一个比任何神奇的性质还更加神奇的假说”⑾。因为在他看来,笛卡尔在把心灵和身体完全对立起来之后,又主张用作为广延的微粒的松果腺和精气把二者结合起来,而松果腺和精气的作用根本就无法证实。其次,他批判了笛卡尔认为人能够绝对驾驭情感的观点。在他看来,笛卡尔的这个观点是建立在意志自由的基础之上的。实际上,意志只是形而上学的虚构,人心中具有的只是这个意愿或那个意愿,而这个意愿或那个意愿乃是被一个原因所决定的,而这个原因又为另一个原因所决定。所以,在心灵中没有绝对的或自由的意志,“我们并没有克制感情的绝对权威”⑿。再次,他也否定了笛卡尔提供的控制情感的途径。他认为,笛卡尔开出的药方和他的其他观点一样,“除了表示他的伟大的机智外,并不足以表示别的”⒀。
应该指出,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情感理论的批判,尽管有其合理之处,但不够公允。笛卡尔的情感理论至少有两点是值得肯定的。第一,他用精气和松果腺的运动来说明情感的产生,这表示他企图用力学来解释人的心理现象,这不仅使心理学从思辨哲学中解脱出来,逐步成为一个独立科学,而且开始对道德进行自然科学的心理论证,在使伦理学摆脱神学的影响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二,他肯定了人的理性能够控制情感,因而成为17世纪的理性主义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之一。
二
斯宾诺莎在开始论述情感的起源和性质时,首先指出:“仇恨、愤怒、嫉妒等情感就其本身看来,正如其他个体事物一样,皆出于自然的同一的必然性和力量……所以,我将采取我在前面两部分中考察神和心灵的同样的方法来考察情感的性质和力量,以及人心征服情感的力量,并且我将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⒁在他看来,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人和其他自然事物一样,遵循自然的共同规律。人的情感也应该用普遍的自然规律和法则去理解,因为它们也有一定的原因。因此,他认为,研究情感,也应该使用几何学的方法和机械论的观点。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3部分的“界说”中指出:“我把情感(affectus )理解为使身体活动的力量增进或减退,顺畅或阻碍的身体变状,以及这些变状的观念。”⒂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他和笛卡尔一样,也是用力学的观点来解释情感,首先把情感归结为身体的变状,并且认为这些变状对身体活动的力量产生重大影响,其次才归结为心灵所具有的关于这些变状的观念。因此,可以说,他所说的情感和笛卡尔所说的一样,也仍然具有生理的和心理的性质。所不同的是,在笛卡尔那里是建立在心灵与身体二元论的基础上,而斯宾诺莎是把它建立在具有平行论因素的心灵与身体同一论的基础上。
斯宾诺莎把情感区分为主动的情感和被动的情感。他指出:“如果我们是这些变状的充分原因。那么我便认为它是主动的情感(actio),否则的话, 就是被动的情感(passio)。”⒃斯宾诺莎关于情感的划分,初看起来,与笛卡尔的划分很相似,因为他也使用二分法,都冠以主动和被动的名称。但是仔细分析,可以看出他们的观点之间存在实质性的区别。这不仅表现在概念的内涵上,笛卡尔所说的主动就是指意愿,被动则包括全部知觉和知识在内,而斯宾诺莎则把意愿包括在被动情感之内,被动情感则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知觉和知识在内;而且更重要地表现在基础理论上的不同。J·尼欧(Neu)曾经指出:“二者都讲主动(action)‘是我做的事情’,但是在所包含的‘我’的概念上存在区别。笛卡尔把人等同于他的思想要素……或者把灵魂与他的身体对立起来。我是我的思想,但最核心的我是我的意志……斯宾诺莎拒绝了笛卡尔的粗鲁的和无法实行的心灵——身体二元论。与被动情感对立的主动仍然依赖于我,它要用我的本性做出最终的解释,而我的本质不再归结为……心灵。”⒄这就是说,笛卡尔是基于我只是一个思想的实体和意志是自由的理论来划分主动和被动的,而斯宾诺莎则是基于心灵——身体同一论和不存在自由意志的观点来划分的。
斯宾诺莎对情感作了进一步的划分。在这方面他与笛卡尔也不同,他只区分为3种基本情感:快乐、痛苦和欲望。他认为, 其他的一切情感或者是由它们组合而成的,或者是它们的派生物。
斯宾诺莎关于情感起源的理论是相当复杂的。一方面,他基于情感是身体变状的观点,从多角度论述了变状产生的原因。首先,他指出,“一物竭力保持其存在的努力(conatus)不是别的,即是那物的现实本质。 ”⒅心灵作为思想属性的样式,不仅努力保持自身的存在,并且意识到它的这种努力,当这种努力仅与心灵相关联时,便叫意志(voluntas),当其与心灵和身体同时相关联时,便称为冲动(appetitus)。当心灵保持自身和它的身体的努力被促进时, 心灵和身体就可以从较小的完满过渡到较大的完满,否则,心灵和身体就会从较大的完满过渡到较小的完满。前者就是快乐的情感,后者就是痛苦的情感。由上述可见,斯宾诺莎把心灵和身体的努力视为情感产生的内在原因,并且事实上已经说明了为什么只有痛苦、快乐和欲望是基本情感。
其次,情感作为身体的变状必然有其外在的原因。斯宾诺莎指出:“身体不能决定心灵,使它思想,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使它动与静,更不能决定它使它成为任何别的东西,如果有任何别的东西的话。”⒆这就是说,身体的变状作为广延属性的样式,只能以广延属性的另一个样式为原因,说得更明白一点,必须有一个外在事物作用于身体,身体才会产生一定的变状。当然,斯宾诺莎并不认为任何情感都是在外界事物直接作用于身体情况下才会产生。相反地,他分析了情感产生的复杂情况。情况之一是身体曾经一度同时被两个物体所激动,心灵也同时被两个情感所激动;那么此后,当心灵想像其中一个物体时,心灵不仅会被其中一个情感所激动,而且也会被另一个情感所激动。情况之二是人身曾经被两个外在对象所激动,其中一个增加或减少身体的活动力量,而另一个则不增加或减少身体的活动力量;后来,第二个对象单独作用于身体,身体也会感到像从前两个对象同时刺激那样增加或减少活动力量,心灵的活动力量也会增加或减少。斯宾诺莎针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指出:“这一事物成为引起快乐或痛苦的原因,并不是由于它本身的情况,而是由于偶然性。”⒇他这里所指是两个对象“偶然地”彼此相似,或不相似,或直接在一起等等。他举例说,假如我们想像着具有与通常引起心灵快乐或痛苦的对象相似的事物,虽然它与那个对象相似的性质并不是这些情感的致动因,我们仍然会爱或恨那个事物。斯宾诺莎指出:“一个和我们相似之物,我们虽然对它并没有任何感情,但是当我们想像它有某种情绪时,我们亦随之引起同样的情绪。”(21)他把这种现象叫做情感模仿作用。所谓模仿就是指我们模仿与我们相同的对象,产生同样的情感。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是对象直接作用于我们的身体而产生情感,而是想像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那么,为什么同一个外界事物会对不同的人引起不同的情感,甚至同一个对象对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内会引起不同的情感呢?斯宾诺莎把前一种情况归结于一个物体被其他物体所激动的一切状态,出于能激动的物体的性质,同时也出于被激动的物体的性质,所以同一物体可以被许多性质不同的物体激动作出种种不同的运动;反之,不同的物体可以被同一物体激动作出种种不同的运动。他把后者归因于组成人身的各个个体和整个人身是在许多方式下为外界物体所激动。
另一方面,斯宾诺莎也探讨了作为身体变状观念的情感产生的原因。如上所述,斯宾诺莎认为,身体不能决定心灵,使它思想。所以,身体的变状不可能是身体变状观念的原因,作为情感的身体变状观念的原因只能在思想的范围内去寻找。这就是说,身体变状的观念则是以一个外界事物的观念为其原因。一般说来,关于外界事物的观念属于知识范畴,所以斯宾诺莎在早期著作《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中指出:“我们主张知识是心灵中的一切‘激情’的近因。”(22)当然,这里所说的知识是指他称之为“意见”或“想像”的第一种知识。从发生的机制来看,情感和想像是一回事,二者都属于心灵的被动。所以,斯宾诺莎指出:“心灵的主动只产生于充分的观念,而被动完全依赖于不充分的观念。”(23)
综观斯宾诺莎关于情感的起源和性质的论述,首先,他尽管对笛卡尔的情感理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但是他对情感的阐释与笛卡尔的阐释仍存在一致的地方,这表现在他的阐释同样既包括心理学方面,也包括生理学方面。
其次,斯宾诺莎的理论具有明显的机械论倾向。如前所述,他认为,仇恨、愤怒等情感正如其他个体事物一样,皆出于自然的同一的必然性和力量,因此,他要像考察线、面、体一样,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实际上他是把力学的方法应用于对情感的研究上。这突出地表现在他的机械因果观和组合论上。
最后,我们还可以看到斯宾诺莎的认知主义倾向。如前所述,斯宾诺莎认为,情感,所谓心灵的被动,乃是一种混淆的观念,心灵的主动观念,只是产生于充分的观念,而心灵的被动完全起于不充分的观念。由此可见,他把被动的情感与第一类知识,即意见或想像联合起来了。正是这一观点为他后来提出的用理性克制情感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
为了克制情感,不仅要研究情感的起源和性质,还必须探讨情感的力量,以便估量人能否克制情感。
斯宾诺莎首先从他的整个世界观出发,论证了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既是被动的,力量又是极其有限的。在他看来,人存在于自然之中,是和其他事物联系在一起的。凡是在人之中发生的事情,除了人自身是其部分的原因,还必须有外在的原因。这就是说,人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外在原因所决定的,因而是被动的。不仅如此,人固然有保持其存在的力量,然而外在原因所具有的力量会远远地超过它,它是极其有限的。斯宾诺莎正是基于上述观点和他关于情感起源的观点,指出:“任何情感的力量和增长以及情感的存在的保持不是受我们努力保持存在的力量所决定,而是受外在的原因的力量与我们的力量相比较所决定。”(24)毫无疑问,这是斯宾诺莎关于情感力量的总的理论观点。可以看出,他完全是用一种机械论的观点说明情感力量的大小。
那么,情感的力量究竟有多大呢?
斯宾诺莎指出:“人的某一个情欲或情感的力量可以那样地超过他的一切别的行为或力量,致使他牢固地为这个情感所束缚住。”(25)他把人受情感牢固束缚的状态称之为奴役。
斯宾诺莎在《知性改进论》和《伦理学》等著作中,具体地揭示了人被情感奴役的种种状态。
首先,“各人判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皆以他们的情感为准。”(26)这就是说,人只要为情感所支配,便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善和恶,往往把真正的恶当成善去加以追求。在日常生活中,被当作最高幸福的东西,大约不外三项:财富、荣誉、感官快乐。可是,人们追求的结果往往不是有利于保持自身的存在。它们虽然可以一时地使人们得到满足,带来的却是更大的痛苦,甚至招致杀身之祸。
其次,“只要人们为情欲所激动,则人与人间彼此的本性可以相异,只要同是一人为情欲所激动,则这人的本性前后可以变异而不稳定。”(27)他这里所说的人本性的相异是指勇敢与怯懦等差异。因此,他认为,如果我们要比较人与人的异同,只能以他们情感的不同来辨别。他并且进一步认为,正是由于情感导致了人的本性相异,人们便互相反对。
再次,人受情感所支配,就会受命运的宰割,“在命运的控制下,有时虽明知什么对他是善,但往往被迫而偏去做恶事。”(28)在斯宾诺莎看来,情感和错误观念一样,并不包括任何积极的东西。因此,一个人即使具有善恶的真知识,他也不能凭借这种真知识克制情感。
从斯宾诺莎关于人受情感奴役的论述中可看出,他对人类自身的状况的看法是相当悲观的。——R·J·戴拉洪提也指出过:“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的第4 部分为人类的状况提供了一个冷酷而又认真的估价。在其超然、现实性和严肃性方面,它与17世纪其他的伟大伦理学家拉洛雷富高(La Rochefoucauld)、拉布吕耶(LaBruyere)、拉冯滕(La Fontaine)和巴斯卡尔(Pascal)所创造的人类生活画面相匹敌,多半胜过它们。”(29)
不过,应该指出,斯宾诺莎尽管把情感视为人达到自由和幸福境界的最大障碍,他并没有像宗教迷信那样把情欲视为绝对坏的东西而要求人们加以弃绝。相反地,他指出:“如果只认对于财富、荣誉及快乐的追求为手段而非目的,则它们会受到一定的节制,这不但没有什么妨害,而且对于我们所以要把它们作为手段去追求的那个目的的实现,也有很大的帮助。”(30)所以,问题在于如何把情感控制在一定的限制内,而不是要消灭它。这就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中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四
如上所述,在人克制情感究竟有多大力量的问题上,斯宾诺莎是在批判斯多亚学派和笛卡尔认为人有克制情感的绝对力量的观点之后,建立起他的观点的。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5部分命题1~13中具体论述了医治情感的方剂。在这部分的序言中,他指出,这些方剂是每一个人都经过的,只是没有精确地观察和明晰地认识罢了。他撰写这一部分的目的就是为了读者能够明晰地认识它们。可是,实际上,似乎目的并未达到。西方研究家们在他提供的几种办法及其有效性等问题上,看法是不一致的。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5部分命题20 的附释中把他论述的医治情感的方剂概括为5个。对此,学术界认识是不一致的,这里不细述。
我认为斯宾诺莎提出了克制情感的6种方法。
其一,分离与联合的方法。斯宾诺莎指出:“如果我们使心中的情绪或情感与一个外在原因的思想分开,而把它与另一个思想联结起来,那么对于那外在原因的爱和恨以及由这些情感所激起的心灵的波动,便会随之消灭。”(31)他提出这一方法的根据在于,他认为爱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着的快乐,恨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着的痛苦,所以,当外在原因的观念被排斥了,快乐或痛苦作为爱或恨的形式也就被排除了,爱或恨当然也就不存在了。他举例说,如果人们把对彼得的爱所包括的快乐或对彼得的恨所包含的痛苦与作为原因的另一个事物的观念联系起来,那么人们对彼得的爱或恨将会消失。
其二,对被动的情感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斯宾诺莎指出:“一个被动情感只要当我们对它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时,便立即停止其为一个被动的情感。”(32)他认为,由于痛苦是指心灵的活动力量的减少或受限制,所以不会有作为主动情感的痛苦。在三种原始情感中,除了痛苦,所有与欲望、快乐相关联的情感都会有主动和被动之分。例如,作为被动情感的欲望就是野心,作为主动情感的欲望就叫责任心。
斯宾诺莎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能对身体的任何变状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因而对任何一个情感也都形成清楚明晰的概念。所以,他告诫人们:“主要是努力对每一个情感尽可能获得清楚明晰的知识,这样就可以引导心灵由那个情感而去思想,它所能清楚明晰认识,且能完全令心灵感到满足的东西。这样,那个情感就与它的外在原因的思想分离开,并与真思想相结合。这样,不仅爱、恨等情感可以消灭,而且习于从这种情感发生的欲望或要求亦不会过度。”(33)这就是说,不会产生野心,只会有责任心。
为什么对情感形成一个清楚明晰的观念之后,这个情感就会不再是被动的情感呢?斯宾诺莎基于观念与其对象是同一的观点回答这个问题。他指出:“假如我们对情感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则这个关于情感的观念与情感的本身(就情感单纯与心灵相关联而言)除了在理智中可以区别外,事实上并没有区别。因此,这个情感也将停止其为被动的情感。”(34)
其三,要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斯宾诺莎指出:“只要心灵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那么它控制情感的力量便愈大,而感受情感的痛苦便愈小。”(35)当人们认识到某一不幸的事件是被无限的因果联系所决定的,因而是人们无论如何也无法避免的时候,这一事件引起的痛苦就可以减少。他借助于经验来加以证实这一方法。他说,如果一个失者认识到他所失掉的有价值的东西,在任何方式下都是无法保存的,他的痛苦可以减轻。
其四,增强基于理性的情感。斯宾诺莎指出:“凡是起于理性或为理性所引起的情感,如果把时间考虑在内,比那和我们认为不在面前的个体事物有关的情感,有更大的力量。”(36)所谓起于理性的情感就是指建立在理性知识之上的情感。理性知识是从共同概念和充分观念得来的知识,共同概念是关于事物共同特质的知识。所以,斯宾诺莎指出:“起于理性的情感必然地与事物的共同特质有关,而事物的共同特质,我们永远认作只在面前(因为没有排斥其当前存在的东西),而且我们是永远以同样的方式去想像它们的。因此,这种情感永远是相同的。”(37)这就是说,起于理性的情感是以同样的方式长久存在于心灵之中,而不会消失。与之相反的、而且没有外在原因所维持的情感只能逐渐适应这种情感,直到不再与它相反为止。
其五,心灵要同时考察情感产生的多种不同原因。斯宾诺莎指出:“一个与许多不同的原因相关联的情感,如心灵同时考察这个情感及其许多不同的原因,则比起只为一个原因或较小原因相关联的同样有力的情感其危害少,我们受痛苦也少,而我们受每一原因的激动也少。”(38)他认为,情感往往不是由情感的对象作为唯一的原因而产生的,而是由多种原因产生的。如果把对象当成唯一的原因,对他的情感就会强烈。相反地,如果认识到对他的情感还有其他原因,这个情感就会变弱。他举例说,只要我们想像彼得并不是对彼得的爱或恨的唯一原因,对他的爱或恨就会减少。
其六,依照理智的次序整理或联系身体的变状和情感。斯宾诺莎指出:“只要我们不为违反我们本性的情感所侵扰,我们便有力量依照理智的次序以整理或联系身体的变状。”(39)他的根据在于,思想和事物的观念在心灵内是怎样排列和联系着,身体的变状和事物的形象在身体内也恰好是那样排列和联系着。既然心灵具有从一个观念推演出另一个观念的能力,“因此我们便具有依照理智的秩序以排列或联系身体变状的力量。”(40)正是由于我们具有这种力量,我们便不易于为恶的情感所激动,因为要想克制依照理智的秩序排列着或联系着的情感,比起克制那不确定、不坚定的情感需要较大的力量。所以“只要我们对于我们的情感还缺乏完备知识时,我们最好是订立一个正确的生活指针或确定的生活信条,谨记勿忘,不断地应用它们来处理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特殊事故,这样庶可使我们的想像力受到这些指针和信条的影响,感到它们随时均在心中。”(41)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4 部分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些生活信条,如用仁爱和德量报答别人对自己的怨恨、愤怒或侮辱,在两善中择其大,在两恶中择其小,等等。
斯宾诺莎提供的上述方法,不管是从论证角度还是从有效性角度来看,都是不完满甚至有缺陷的。但是,我们不应该由于具有这些缺陷,就忽视他的这一学说的价值和贡献。
费尔巴哈曾经指出:“斯宾诺莎关于激情、欲望、意图,特别是关于理性和认识的言论,在迄今为止这方面的言论中无疑是最深刻、最卓越、最敏锐、最富有思想的。一般说来,在他的著作里,特别在他的《伦理学》中,无论在哲学方面或者在经验心理学问题方面,都可以发现一些非常富有成果的,十分卓越的思想。 ”(42)费尔巴哈这个评价是在斯宾诺莎的哲学受到神学家、道德学家无端指责时做出的,有过誉之嫌。不过,我们应该承认,费尔巴哈的这个评价是有根据的。斯宾诺莎确实提供了一些富有成果的思想。
首先,斯宾诺莎在能不能克制情感的问题上反对了认为人无力制止它和认为有克制它的绝对力量的两种极端倾向,而采取了比较合理的观点。他虽然承认情感对人的奴役,但是他又相信这种奴役状况是可以改变的。不过,他不同于斯多亚学派和笛卡尔在这方面所表现出的完全乐观态度。在他看来,只有智慧的人才能绝对有力地克制情感,而单纯为情欲所驱使的无知的人只会在种种情况下单纯为外因所激动,不可能得到心灵的满足。
其次,斯宾诺莎强调和重视知识在克制情感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斯多亚学派和笛卡尔强调意志在克制情感中的作用,他认为,意志只是一个普遍的观念,在心灵中没有自由的意志,因为心灵中这个意愿或那个意愿总是被一个原因所决定。它们本身不可能有克制情感的绝对力量。相反地,斯宾诺莎特别强调认识和知识的作用。他认为被动的情感都是在想像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要克制被动情感或使被动情感变成主动情感,必须改变知识状况,这就是由理性和直观来认识事物,从而形成清楚和明晰的观念。有了清楚和明晰的观念,人就会成为理智的,从情感的奴役下解脱出来。所以他的结论是人类克制情感的力量只在于理智。
再次,斯宾诺莎主张用超于理性的情感去克制被动的情感会产生更好的效果。他并不认为知识在克制情感方面是万能的。他认为,一个情感只有通过一个和它相反的较强的情感才能克制或消灭。即使关于善恶这样的真知识也不能克制情感。要使善恶的真知识能够克制情感,必须使它成为一种情感。斯宾诺莎无疑在告诉我们,空洞的知识不能克制情感,只有把知识变成信念,才能克制情感。
毫无疑问,斯宾诺莎关于理性与情感关系的论述,尽管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东西,然而它并没有,也不能结束关于二者关系的讨论。在他之后,英国怀疑论者休谟则一反西方学者长期坚持的理性克制情感的理性主义传统,指出理性是,并且也应该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情感外,再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能。他甚至讲,人如果宁愿消灭全世界而不肯伤害自己一个指头,那并不违反理性。在当代,也有的学者为了纠正理性主义的片面性,把情感提到不适当的地位。为了避免新的片面性,还是把理性指导下的情感与理性的平衡作为最上乘的人生境界为好。
标题注释:
* “情感”一词, 斯宾诺莎使用的是拉丁文 affectus , 英美学者有的译为emotions,有的译为affects。中国学者有“情绪”、“激情”、“炽情”、 “情感”等译法。本文遵从《伦理学》的中译者贺麟先生译为“情感”的说法。
正文注释:
⑴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4页。
⑵⑷⑾⑿⒀⒁⒂⒃⒅⒆⒇(21)(23)(24)(25)(26)(27)(28)(31)(32)(33)(34)(35)(36)(37)(38)(39)(40)(4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9、220、222、220、89、90、90~91、91、98、92、103、111、96、162、162、129、178、154、223~224、224、225、224、226、227、227、228、228、 228 ~229、229页。
⑶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9页。
⑸K·Jaspers,Spinoza,New York,1974,第53~54页。
⑹⑺⑻⑼⑽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escarles, Vol. Ⅰ, Combridge,1973,第344、355、356、398、426页。
⒄(29)R·J·Delahunty, Spinoza, Boston, 1985,第216、241页。
(22)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85页。
(30)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1页。
(42)《费尔巴哈哲学史著作选》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318页。
【作者简介】作者:250100 山东 济南
山东大学哲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宋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