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胡适的“文法的研究法” 马国藩

    【期号】195512

    【总期号】40

    【页码】5

    【正文】

    五四运动前后,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日益加剧,帝国主义各种形形色色的反动哲学思潮也先后“挤”到中国来。同时帝国主义的买办们在国内积极地为他的洋老板推销这些有毒的货色。他们利用一切机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鼓吹和宣传,企图使人们相信他所说的是“科学”是“真理”。其中影响最大的便是胡适的“实验主义”,这只要看一看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所表现的观点就可想见了。当然,其影响绝不限于俞平伯一个人或几个人,也不只限于哲学和文学领域,而是整个学术界。胡适的“实验主义”为什么会比其它的反动哲学有更大的影响呢?我想除政治上的原因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它能比其它的反动哲学更为狡猾地用“科学”的假面具把自己伪装起来,使受他迷惑的人在他的“科学”招牌前“五体投地”,看不到“实验主义”的主观唯心论、不可知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反动本质。

    反动的观点和反动的方法论是彼此相连的。借助于这些方法传播反动的唯心观点,为此,胡适居心险恶地把自己的“研究方法”打扮起来,披上“最新”和“科学”的外衣,到处兜售,并且自封为“科学的研究法”。这是最迷惑人的,正像艾思奇同志在胡适实用主义哲学的反革命性和反科学性一文中提到的:“实用主义对于许多知识分子和学术界人士的迷惑作用特别在于方法方面。实用主义者以‘实验室的态度’作为榜样,而把自己的方法伪装得最像科学的。许多受迷惑的人把这种伪装误认为就是它的实质。其实实用主义的方法根本不是能够帮助我们发现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的真正科学的方法,它实际上是主观唯心论的虚构事实的方法,是帮助反动派‘应付环境’进行垂死挣扎的方法。”

    胡适的“文法的研究方法”便是用“科学”伪装起来的反科学的实验主义的“研究法”。胡适借用了“归纳的研究法”“比较的研究法”“历史的研究法”的名称冒称科学的研究法,暗中宣扬着主观唯心论虚构事实的方法,并通过这个“研究法”的解说传播了他的反动的唯心的语言学观点。

    本文试图就胡适所谓的“归纳的研究法”“比较的研究法”“历史的研究法”分别来谈,揭露所谓的“文法的研究法”的实质,批判胡适的反动语言学观点。

        (一)“归纳的研究法”

    归纳法是形式逻辑所运用的思维方法之一。“归纳法——这是用以从个别的或特殊的前提得到一般结论的推理”(1),因此,只要我们真正客观的观察、分析现实材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方法为指导,归纳法是可以帮助我们研究语法规律的。但胡适所谓的“归纳的研究法”是什么呢?这只要看一看他自己如何解释的便不难得出结论来了。

    首先,他一手以“王阳明用‘格物’的法子去格庭前的竹子,格了七天,格不出什么道理来,自己反倒病倒了”的例子,推翻了“平常理学书里”说的“从个体的事实里求出普遍的法则来”的归纳法;一手托出从耶芳斯那里贩来的“归纳法”,然后便开始解释:

    耶芳斯的大意是说归纳法其实只是演绎法的一种用法。分开来说,归纳法有几步的工夫:第一步,观察一些同类的“例”;第二步,提出一个假设的通则,来说明这些“例”;第三步,再观察一些新例,看他们是否和假设的通则相符合。若无例外,这通则便可成立;若有例外,须研究此项例外是否有可以解释的理由;若不能解释,这通则便不能成立。一个假设不能成立,便须另寻新假设,仍从第二步做起。

    这种说法确实像胡适自己说的那样:“太抽象了,不容易懂得”,而且还很有点像“科学方法”,也很能惑人。因此,我们必须往下看一看他是如何举例说明的,他说:

    这种讲法,太抽象了,不容易懂得,我且举一条例来说明他。白话里常用的“了”字,平常用来表示过去的动词,如“昨天他来了两次,今天早晨他又来了一次,”这是容易懂得的。但是“了”字又用在动词的现在式,如:大哥请回,兄弟走了。又用在动词的将来式,如:你明天八点钟若不到此地,我就不等你了。你再等半点钟,他就出来了。这种“了”字自然不是表示过去时间的,他表示什么呢?这种用法究竟错不错呢?我们可试用归纳法的第一步:先观察一些“例”:(例一)他若见我这般说,不睬我时,此事便休了。(例二)他若说“我替你做,”这便有一分光了。(例三)他若不肯过来,此事便休了。(例四)他若说“我来做,”这光便有二分了。(例五)第二日他若依前肯过我家做时,这光便有三分了。我看了水浒传里这几条例,心里早已提出一个假设:“这种‘了’字是用来表示虚拟的口气(Subjunctive Mood)的。”……因为是虚拟的,故用过去式的动词表示未来的动作。这个假设是第二步。有了这个假设的通则,我再做第三步,另举一些例:(例六)我们若去求他,这就不是品行了。——(儒林外史)(例七)若还是这样傻,便不给你娶了。——(石头记)这两例都与上五例相符合。我再举例:(例八)你这中书早晚是要革的了。——(儒)(例九)我轻身更好逃窜了。——(儒)这都是虚拟的将来,故用“了”字。……我举这些例来证明第二步提出的假设:“这种‘了’字是用来表示虚拟的口气的。”这个假设若是真的,那么,这一类的“了”字,应该都可用这个假设去解释。第三步举的例果然没有例外,故条例通则可以成立。

    胡适对所有的“了”字一律看待,不问其是否有差别,又把“了”字的用法肯定在“用来表示过去时的动词”上,然后设法解释不合于这个使用法的“了”字。他用“心里早已提出”的“假设”把其余的“了”字套住,这种不顾语言事实主观胡猜乱想来的“假设”是毫无客观根据的,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方法。所谓“第一步,观察一些同类的例”,不过是被拉来给这个“心里早已提出”的“假设”捧捧场而已。而他举的五个例子实际上等于一个例子,哪里能代表一类呢!至于“第三步”也仅仅是拼凑一些符合于这个“假设”的例子来证明一番,这样便可以说“第三步举的例子果然没有例外,故这条通则可以成立”了。他把用在动词后表示情貌的“了”和表示语气的“了”混为一谈,主观地想出一个“表示虚拟口气”的假设来,然后牵强附会地证明一下,这和科学的归纳法毫无相同之点,纯粹是实验主义的方法。他的这种“假设”的来源,尽管他前面说得娓娓动听,说是先“观察了一些例”然后提出来的,但他在谈“比较法”时却露出了狐狸尾巴:

    但我因文通说的“言效之句”,遂得着一点“暗示”。我因此想起这种句子在英文里往往用过去式的动词来表示虚拟的口气。别国文字里也往往有这种办法。我因此得一个假设:“我们举出的那些‘了’字的例,也许都是虚拟的口气罢?

    这样,我们就看出“庐山真面目”了!原来这个“假设”是来源于“一点暗示”后的主观想像,来源于对英语语法的套用!

    为了把自己的“归纳法”装饰得更像科学的样子,胡适更无耻地把马建忠拉过来,硬说自己的“归纳法”和马建忠的交通的“比例而同之,触类而长之”一样;把别人从现实材料中发现的文法规律(如疑问代词作宾语时都在动词前)拿来,套在自己的“归纳法”的框子上,借以装点门面,这些都是能使人迷惑的地方。

    因之我们可以确定:胡适的“归纳法”实质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实验主义方法。他把“科学史上早有的方法”变成了武断的冒险的主观唯心论的方法,鼓吹“假设不大胆,不能有新发明,证据不充足,不能使人信仰(2)”的反动的实验主义研究方法,这就是胡适提出“归纳的研究法”的卑劣企图!

        (二)“比较的研究法”

    和归纳法一样,比较法也是形式逻辑所运用的思维方法之一。维诺格拉多夫和库兹明在逻辑学中写道:“类比推理——这是我们可以从两个对象的一批属性的类似中推论出这两个对象别的属性的类似的一种推理形式。”可见只要我们占有丰富的足够说明问题的材料,认真地观察客观材料,比较法也是能帮助我们进行研究的。对于语言、语法规律的研究,比较法也同样地适用。

    正因为比较法是可以用来帮助我们研究科学的,所以胡适也赶来捞一把,提出他的“比较的研究法”。这位“快腿买办”实际上是“别具心肠”。他把自己的“比较的研究法”说得冠冕堂皇:

    比较的研究法可分作两步讲:第一步:积聚些比较参考的材料,越多越好。……第二步:遇着困难的文法问题时,我们可寻思别种语言里有没有同类或大同小异的文法。若有这种类似的例,我们便可拿他们的通则来帮助解释我们不能解决的例句。(1)若各例彼此完全相同,我们便可完全采用那些通则。(2)若各例略有不同,我们也可用那些通则来做参考,比较出所以同和所以不同的地方,再自己定出新的通则来。

    我们看看他是如何“比较”的呢?首先,他绝不是“积聚些比较参考的材料”,也不是“越多越好”,我们以他的“吾”“我”二字用法的区别为例,他说:

    “吾”“我”二字,在古代文字中,有三种文法上的区别:

    (甲)主格用“吾”为常

    (例)吾有知乎哉?

    吾其为东周乎?

    吾丧我。

    (乙)领格用“吾”

    (例)吾日三省吾身。

    犹吾大夫崔子也。

    吾道一以贯之。

    (丙)受格(止词司词)用我

    (例一)夫召我者,而岂徒哉?……

    (例二)有鄙夫问于我。……

    这种论断提出的根据是什么呢?按胡适的说法应该是“积聚的比较参考材料”了,具体点说是论语,但论语中却有这样的句子:

    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为政)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八佾)

    我未见好仁者。(里仁)

    我未见力不足者。(里仁)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公冶长)

    我欲仁。(述而)

    我非生而知之者。(述而)

    我无是也。(述而)

    唯我与尔有是夫。(述而)

    我叩其两端而竭焉。(子罕)

    我待贾者也。(子罕)

    人皆有兄弟,我独亡。(颜渊)

    夫我则不暇。(宪问)

    我则异于是。(微子)

    这些例子中的“我”都作主语,面对着这些例子如何能做出“主格用‘吾’为常”的结论来?胡适在他吾我篇中连“为常”的字样也去掉了,干脆一口咬定“吾字用于主次”!胡适批评刘复说:“刘先生已打定主意‘要证明这四个字(指我、吾、予、余)的用法完全相同,’故他只要寻些实例来证实这个大前提,他既不问‘例外’的多少,也不想说明例外的原因。……”这几句话也正像讽刺他自己:“打定主意要证明‘吾字用于主次’”,不合这个“假设”的便算“例外”,事实上哪有那么多的“例外”呢!胡适又批评说:“刘先生举的例,上起论语,下至韩愈欧阳修,共占一千五百年的时间!他不问时代的区别,只求合于通则的‘例’,这是绝大的错误。”前面举的例子都是论语上的,绝没有“上起论语,下至韩愈欧阳修”,可见胡适不是说“时代的区别”,就是说“例外”,处心积虑地为自己摇摇欲坠的“假设”找借口。

    我们不但直接可以证明,从间接方面也可以证明“吾字用于主次”是没有根据的。在甲骨刻辞中“我”字做主语的非常多,如:

    壬戌卜,我弗入商,我又@①?(3)

    我勿巳@②,乍帝降不若。

    我受@①又。

    诗经中“我”字做主语的更多:

    我徂东山,@③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méng@④。(东山)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采薇)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谷风)

    心之忧矣,我歌且谣。(园有桃)

    论语之后,“我”字用做主语的就更多了,这一点连胡适也不否认。那么,论语以前“我”字做主语,论语以后“我”字也用做主语,何以论语时代“我”字就不做主语了呢?语言的发展变化是逐渐的,绝不会像胡适认为的那样,忽然变东,又忽然变西,无怪乎胡适大嚷语言的变化是“莫名其妙”的了!

    其次,领格并不全用“吾”,像“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受格也不全用“我”字,如“不吾知也”,这里就不多举例了。当然,“不吾知也”是变式,但“莫我知也夫”也是变式,这种变式对“吾”“我”是一视同仁,“吾”“我”的身份是同等的。另外,这两种用法在论语前,论语后都有,因而不可能只在论语时代突然出了一个特殊法则。

    到此我们可以看出:胡适的“比较法”的“第一步”不过是一个骗人的口号,他根本不尊重客观实际材料,所以他说:“若没有比较参考的材料,若处处全靠我们从事实里‘挤’出一些通则来,那就真不容易了。”这就暴露了他所说的“通则”是“想”出来的,“积聚些材料”只是骗人的招牌!

    再看胡适“比较法”的“第二步”:“遇着困难的文法问题时,我们可寻思别种语言里有没有同类或大同小异的文法。若有这种类似的例,我们便可拿他们的通则来帮助解释我们不能解决的例句。”这实质上是企图把外国语法搬过来硬套在中国语的头上,这用胡适自己的卑劣行径可以证明:他所“假设”的“了字表示虚拟的口气”是套用英语语法,“吾我之别”“尔汝之别”是和高本汉同出一辙。

    胡适像媒婆一样喧嚷“没有参考文法的苦处”。他甚至把元朝的赵德,清朝的杨复吉、俞樾从坟墓里拉出来鞭笞一顿,以便推销自己的西洋货色,他说:

    第一,赵德能分出一个“就己而言”的吾,和“因人而言”的我,总可算读书细心的了。但这个区别实在不够用,试看庄子“今者吾丧我”一句,又怎样分别“就己”“因人”呢?若有“主词”“止词”等等文法术语,便没有这种困难了。第二,杨复吉加的按语说“此条分别甚明”不料他自己举出的四个例便有两个是大错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这个“我”字与上文的几个“我”字,完全不同;这个“吾”字和上文的几个“吾”字,又完全不同!倘使当时有了“主格”“受格”“领格”等等术语,等等通则,可作参考比较的材料,这种笑话也可以没有了。第三,俞樾解释“予”“朕”“邛”三个字恰都和赵德的通则相反!这种错误也是因为没有文法学的知识作参考,故虽有俞樾那样的大学者,也弄不清这个小小的区别。到了我们的时代,通西文的人多了,这种区别便毫不成困难的问题了。

    对于语言的语法结构分析,绝不在于有没有“主词”“受词”等等文法术语——这些术语只能在对语法结构的认识上产生——而在于是否认识语言的语法结构,当然术语的产生是与之相应的。赵德、杨复吉、俞樾对“吾”“我”“予”的认识是否正确也不在于他们是否懂得术语。胡适借前人在语法研究上的弱点来替自己开辟销售市场,把前人的一切弱点和错误都推到“不通西文”的原因上,使人们放弃“独立”,而去“比较与参考”——实质是无条件套用“英语语法”!

    胡适认为中国语是“低级语言”,而西语是“高级语言”。他恶毒地攻击企图研究本国语法规律的人。他叫喊着:“中国语言文字的研究,这几千年来,真可以算是‘独立’了。几千年‘独立’的困难与流弊还不够使我们觉悟吗?我老实规劝那些高谈‘独立’文法的人:中国文法学今日的第一需要是取消独立”。但“独立”的反面不是“模仿”是“比较与参考”。更卑鄙的是他认为中国文法学发生迟是因为:“中国语言文字孤立几千年,不曾有和他种高等语言文字相比较的机会。……其余与中文接触的语言没有一种不是受中国人的轻视的,故不能发生比较研究的效果。没有比较,故中国人从来不曾发生文法学的观念。”按胡适的逻辑是:中国语言是低级语言,除西语外其它语言又更不如中国语言,都为中国人所不屑,如阿Q之对王胡,所以不能产生语法学;西语是高级语言,中国语言只有和这种语言比较才会发生语法学。我们要问一问:最先出现语法学的“高级语言”又和哪个“更高级语言”比较呢?这种荒谬绝伦的论调真是“闻其声如见其人”,活画一幅帝国主义的奴才嘴脸!

    不难看出:胡适的“比较法”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借“比较”之名以达到“放弃本国语法的研究,无条件地搬取‘高级语言’的语法”的卑劣目的!

        (三)“历史的研究法”

    斯大林在论马克思主义在语言学中的问题中说:“语言不是一个社会内部这一种或那一种旧的或新的基础所产生,而是千百年来社会历史全部进程和基础历史全部进程所产生的。”“至于语言,相反的,它是许多时代的产物,在许多时代中,它形成起来、丰富起来、发展起来、精炼起来。”“语言的结构,以及它的文法构造和基本词汇,是许多时代的产物。”斯大林无可驳辩地说明了语言是历史的。当然研究语言可以而且也必须是历史的。但胡适在他所谓的“历史的研究法”中所宣扬恰恰是反历史主义的。

    首先,胡适对语言的看法如何呢?他认为:“语言文字的自然变化是无意的,是没有意识作用的,是‘莫名其妙’的,故往往不能贯彻他的自然趋势,不能完全打破习惯的旧势力,不能完全建设他的新法式”。这里表现出两种反动观点:第一,他认为语言的发展变化没有规律可寻,完全是“莫名其妙”的,这样,他就否定了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的存在,因此也就否认了人们对语言发展内部规律研究、认识的可能性,从而放弃研究,完全陷入反动的不可知论的泥坑中去了。当然他自己不会直截了当地端出这种看法,又故意绕着弯子说:“白话的变迁,因为不受文人的干涉,故非常自由;但是自由之中却有个条理次序可寻;表面上很像没道理,其实仔细研究起来,都是有理由的变迁,都是改良,都是进化!”“……该变繁的,都变繁了;该变简的,都变简了;就是那些该变而不曾变的,也都有一个不能改变的理由。”“改变的动机是实用上的困难;改变的目的是要补救这种实用上的困难;改变的结果是应用能力的加多。这是中国国语的进化小史。”这一堆话都是自己揪住自己的尾巴在那里打转转,究竟是什么理由根本没提出来,而最后兜出的不是语言发展的规律,却是帝国主义的“实用论”!用“实用”代替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完全否定了语言发展规律的客观性质,这表明胡适处处企图以他的“实验主义”歪曲一切科学,使一切科学研究服从于资产阶级的“实用”目的。第二他认为语言的发展变化应该是“完全打破习惯的旧势力,”“完全建设他的新法式”,主张彻头彻尾的“语言突变论”,把语言的发展变化看成是可以完全抛开千百年来逐渐形成的基础而实现,这就明显地暴露出他主观唯心论的本质。

    在“文言与白话”的问题上,胡适同样以“实用主义”代替了历史主义,片面地强调“白话进化论”:

    一切器物制度都是应用的。因为有某种需要,故发明某种器物,故创造某种制度。应用的能力增加,便是进步;应用的能力减少,便是退步。……

    语言文字也是应用的。语言文字的用处极多,简单说来,(一)是表达情意,(二)是记载人类生活的过去经验,(三)是教育工具,(四)是人类共同生活的唯一媒介物。我们研究语言文字的退化进化,应该根据这几种用处,定一个标准:“表达情意的能力增加吗?记载人类经验更正确明白吗?还可以做教育的利器吗?还可以做共同生活的媒介物吗?”这几种用处增加了,便是进步;减少了,便是退化。

    根据这个标准,便一口咬定“文言是退化的”,完全抹杀了文言在历史上的作用。文言曾经是我们祖先的“交际工具”。胡适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否定了文言在历史上曾经起的作用,这种观点显然不是什么“历史的”了。按着胡适的看法,诗经诗篇的作者们也都是摇头摆尾的“冬烘先生”了!

    胡适对语言的观点是反历史主义的,他的“研究法”也不可能是历史的。他的“归纳法”“比较法”都是非历史主义的。他在意割裂做为历史发展的有机组成的一部分的语言材料,不顾历史任意抽取,做出荒谬的结论来,正像契科巴瓦教授说的那样:“没有历史的见解,就决不可能理解语言的事实。丧失历史的基础时,语言的研究就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任意捏造和乘兴作说明的场所。”(4)

    综前所述可以看出,胡适所谓的“文法研究法”根本不是科学的东西。所谓“归纳法”“比较法”“历史法”不过是一种“偷梁换柱”,是胡适给唯心论的货色贴上的漂亮商标。“归纳法”的实质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实验主义方法;“比较法”和“历史法”只是做为前者的帮凶而出现。

    胡适否认语言发展内部规律的存在;否认人们对语言发展内部规律认识的可能性,企图以实验主义代替马克思主义。他认为:“……即此一条律例看来,便可见这种律例不过是人造的假设用来解释事物的现象;解释得满人意就是真的;解释得不满人意便不是真的,便该寻别种假设来代他了”。(5)“文法的研究法”所表现的观点,正是这种实验主义的胡说八道。

    胡适对于客观实际材料的态度是:凡对自己主观想出的论点不利的材料,或根本不加理睬,或粗暴地加以各种歪曲解释;他所选取的只是能帮助他颠倒黑白的‘发生一定效果’的材料,这就是胡适的“科学研究方法”!

    胡适在“文法的研究法”中丧尽天良地叫嚷着“中国语是‘低级语言’,西语是‘高级语言’”,充分地证明他是美帝国主义的奴才,是中国人民的死敌。

    胡适的“文法的研究法”是彻头彻尾的实验主义方法,充满了帝国主义的毒素!

    斯大林天才的著作论马克思主义在语言学中的问题有力地驳斥了资产阶级唯心论的语言学观点,给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广阔的道路。目前,在我国语言学界中,科学的语言学、语法学体系还有待于建立;各色各样的资产阶级语言学观点还存在着,并且有一定的影响,胡适的反动语言学观点和实验主义的研究方法尚未肃清,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理论的学习,对资产阶级语言学观点和研究方法进行不懈地斗争,建立科学的语言学、语法学体系和科学的研究方法。这些新的体系的建立只能在同唯心论的语言学、语法学和研究方法的斗争中实现。

    正文注释:

    〔注〕凡未注明出处的引文,皆见胡适文存第三卷“国语文法概论”

    (1)维诺格拉多夫、库兹明合著逻辑学149页。

    (2)胡适文存二卷,“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

    (3)管燮初著殷墟甲骨刻辞的语法研究。

    (4)契科巴瓦语言学中的历史主义问题74页。

    (5)胡适文存二卷“实验主义”。

    【外字】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凵中加丨下加一

     @②原字为宀下加万

     @③原字为忄加焰去火

     @④原字为氵加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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