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界说

    【作者】魏同贤

    【期号】196206

    【总期号】85

    【页码】76

    【正文】

    民间文学是一座绚烂陆丽的文学宝库,它珍藏着浩如烟海的内容健康充实、淳朴乐观、形式丰富多采的文学瑰宝,多少人曾在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面前惊叹不已!

    研究民间文学,总结过去的经验,掌握它的艺术规律,批判地继承,以促进民间文学创作的进一步繁荣,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使民间文学事业更好地为无产阶级政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民间文艺学的根本任务。

    在深入地研究民间文学的时候,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哪些作品才算民间文学?所以,根据民间文学的特点,找出它和非民间文学的界线,给它划定一个科学的范围,是很必要的一件工作吧。

    民间文学本是有其历史范畴的。在原始社会里,文学作品本无所谓民间与非民间的区别。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我们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抗育抗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保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⑴古人也有这样的记载:“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⑵

    那时候的文学,就它的作者来说,它是原始人的集体口头创作;就它的内容来说,它主要的是讲人的征服自然的劳动,那种讲人的社会斗争的,也不外乎人与人之间善与恶的斗争,部落、氏族之间的战争。它虽然担当了生活教科书的任务,传授人们的劳动知识和经验,以指导人们更有效地和自然作斗争,也培养人们的良好品德,但它并不单为社会上某一集团、某一阶级服务。社会的全体成员创作了它,它也属于社会的全体成员,为全体成员服务。

    那时候的文学,远始于文字产生之前,因此没能系统全面地保留下来,使我们无法窥见全貌。我们只能从后人的点滴记载以及继续流传在人们口头上的作品中,追寻到一点真迹。

    《吴越春秋》上记载了一首相传为黄帝时所作的“弹歌”,全文仅八个字?

    断竹,续竹,

    飞土,逐@⑴(古肉字)。这首极其原始的诗歌,反映了人们当时的劳动生活,描写了从制作弓箭至射猎的劳动过程。

    这种诗歌的创作,和如下的情况是颇一致的:“狩猎者发生欲望,要再来经验狩猎中由于力的行使所得的满足的时候,则重复模仿动物的态度,于是遂创造了自己的独特的狩猎人的跳舞”⑶。它是生产者自己的创作。当然,除了要“经验”某种“满足”以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传播劳动经验。而那时的社会全体成员都是劳动者,所以,它的服务对象也是全体成员。

    再就是神话。我国各民族的神话都很丰富,汉族中最著名的有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搏土造人,禹治洪水,羿射九日;苗族中的老人开天地,九个太阳和九个月亮;纳西族的创世记,洪水滔天,人类迁徙记;哈尼族的创天创地,创宇宙,洪水之灾,天上出九个太阳;彝族的“莒梅”;傣族的关于天、地、人的神话;僮族的郎正射太阳,救月亮等等,这些神话都是原始社会人民的集体口头创作,它是原始人对于自然现象的解释,对于自然的斗争和愿望以及全部社会生活在艺术概括中的真实反映。在这些神话中,我们找不到阶级的烙印,因为它是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社会全体成员集体创造了它,它又为全体成员服务。

    这一切都说明:“原始社会的文学,是全民的口头文学。”⑷在当时,民间文学是文艺创作的唯一形式。

    我们明确地把原始社会的文学划入民间文学范围,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有什么民间和非民间区别,而在于它是全民的集体口头创作,也是一切文学的总源头。抛开了它,则妨碍我们对以后民间文学的研究,使我们容易忽略民间文学与原始文学的继承关系。

    把原始文学划进民间文学的范围,这自然也不是就把原始文学和后世的民间文学完全等同起来,看不到它们之间的差别也是不对的。一般地说,由于原始社会生产力的低下,社会分工程度较低,各个人的需要和愿望的差异较小,所以,原始文学也和其他的原始活动一样,是为了原始公社的生存而存在的;也因此,原始文学是集体的创作,它表现了原始公社全体成员的需要和愿望。民间文学却不同,它是社会发展较高阶段的产物,它是当社会上出现了对立的阶级,随着人们关系的变化而和统治的文学分了家的劳动人民的文学。这种文学是与统治阶级的文学相对立而又并存的,所以它是阶级社会中两种文学之一,它充分表现了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和压迫的感情和愿望。这就是说,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作为劳动人民以口头的方式集体创作的文学作品,它们的内容和形式都会随着时代的推进而有所发展。原始文学和后来的民间文学的区别正在这里。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增长,社会上出现了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出现了剥削和统治阶级,广大的劳动人民则沦为被剥削、被统治的阶级,陷入被奴役的境地。从这时起,作为单一的原始文学也起了分化,那些表现统治者思想观点和愿望的作品是统治文学,那些表现劳动人民的生活、感情和愿望的作品是民间文学。民间文学在阶级社会里才有了最确切的含义。

    社会上出现阶级以后,统治阶级利用他们的种种特权,逐渐垄断了文学,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来剥夺劳动人民创造和享受文学的权利,把文学作为他们少数人享乐的工具和压迫、蒙蔽、欺骗劳动人民的手段。但是,不屈的劳动人民虽然处在这样一种条件下:备受压榨,饥寒交迫,在政治、经济、生活上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而仍然创造了文学。“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它们表现了劳动人民被损害、被奴役的生活、思想、愿望。

    阶级社会中产生的这两种文学,不管情况多么复杂,界限却很为鲜明,剥削阶级歌舞升平,粉饰太平,歌功颂德,麻痹人民的文学,和劳动人民创造的、表现劳动人民的生活愿望和斗争的文学成了强烈的对照。这一点,只要把《诗经》中的“颂”和“风”作一对照就可以证明了。根据这一理解,我们把盖上阶级烙印的文学,分成为民间文学和非民间文学。鲁迅先生对民间文学下了个非常确当的定义,他说民间文学“是生产者的艺术”,它与“高等有闲者的艺术对立”。这话使我们明确地意识到,民间文学的所谓民间,是有两种涵义的,一方面指被压迫者、被奴役者、被剥削者,是统治者的对立语;一方面指劳动者、“生产者”。

    从这个标准出发,我们来衡量阶级社会的文学,便会发现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和自由民的文学是民间文学,而奴隶主及其帮凶们、以及当时有较高文化素养的文人等等的文学则是非民间文学;在封建社会中,农民和手工业工人的文学是民间文学,而封建地主及其帮闲,以及文人们的文学则是非民间文学;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农民、工人和手工业工人的文学是民间文学,而封建地主、资产阶级、官僚买办及其帮凶、帮闲,以及文人的文学则不是民间文学。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了二千多年,划清封建社会民间文学与非民间文学的界线,可以说问题已基本上解决了。

    劳动人民在旧社会里备受压榨与迫害,完全丧失了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而且,他们的文化活动和创作活动也屡受迫害,如封建社会里许多地方禁止唱民歌,认为它是“有伤风化”的行为,甘肃的花儿就因此而不能在村庄里演唱,但是,民间文学却依然产生着、发展着,它象天空的星星那样众多,又象星星那样引人注目。

    其实,这是用不着我们奇怪的,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早就告诉了我们:“卑贱者最聪明”的道理。毛主席曾明确告诉我们:“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而在这样的社会中,只有农民和手工业工人是创造财富和创造文化的基本阶级。”⑸文学是人类社会生产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反映,而最有实际斗争知识的是劳动人民,他们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经受了最深刻最感人的体验,因而,他们就能创造出那种最感人最优美的作品。

    在阶级社会里,劳动人民的文学创作,就是我们所指的民间文学。民间文学在阶级社会里有时是涓涓细流,有时则又是汪洋大海。不管怎样,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都是不可忽视的。

    我们坚定地认为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创作,这在目前是很少会有人提出异议的。但是,这样划出的界线,还仅仅是一个原则,把这个原则运用到具体作品上,并不会就毫无困难,也不会就丝毫不再发生错误。因此,我们说从原则上把民间文学和非民间文学划出了一条界线,问题只解决了一半,还有一半要在具体的分析作品时才能解决。

    考察一件具体作品是否是民间的,我想至少要从三方面来进行:一、民间文学既是劳动人民的创作,那就要看它的作者是不是劳动人民;二、民间文学既是劳动人民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反映,那就要看它的内容是不是劳动人民的生活斗争以及思想感情的反映;三、民间文学既是劳动人民所掌握、用来表现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愿望,那还要看它所采取的是不是劳动人民所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这是互有联系、不可偏废的三个方面。

    这三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又都有它本身的复杂情况,迫使我们对任何作品都要作细致的认真的分析,不可武断地妄加判断。

    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集体口头创作,匿名性就是它的特征之一。所以,要从作者上考察,就带给了我们许多困难,而且,即使是幸而保留下了作者姓名,但因这些作者多是无名之辈,不要说“正史”不会为他们立传,就是作品的记录者,也未必就有兴趣对他们多作介绍。但这并不就说绝无可能考察作者的身分。

    也有相反的情况,有些作品的作者是劳动人民,但却并不能说这些作品就是民间文学。突出的例子是收在《历代平民诗集》中的许多作品,它们的作者大都是做豆腐的、织工、铁工、木工、舟子等等,它们应该算作民间文学了吧,可是不能,因为,它们都是吟风弄月,十足的有闲阶级,至少是帮闲人的气味。因此,考察作者的阶级属性是重要的,只要有可能,我们决不应忽视这一步工作,但不能仅仅根据作者的阶级属性,对作品就贴上阶级的标签,陷入唯成分论的泥沼。

    也还有第三种情况,有的作者并不是劳动人民,但由于他们在生活上接近劳动人民,或在政治上同情劳动人民,他们的作品也采用了劳动人民熟悉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愿望,因而能为劳动人民接受,带着匿名性的特点在劳动人民中间广泛流传。这样的作品,我们仍然应该看作民间文学。因为,流传就意味着劳动人民的承认,而且在流传过程中,劳动人民会用自己的生活经历和观点来修改、充实作品,使它成为真正的劳动人民的作品。这样的例子也是常见于民间文学史上的。例如汉末权臣董卓当道,给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因而流行着这样一首童谣:

    “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劳动人民通过这首童谣,诅咒着董卓快死。无疑,这作品所表现的思想感情是劳动人民的,但从它所采取的字谜似的形式来看,却很可能是文人的创造。

    考虑到以上的种种情况,我们的结论就是:从作品的作者方面考察它的阶级属性,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但却不是绝对的,也不是唯一的。这工作必须和下一步工作连系起来,那就是要结合着作品的内容来考察。

    阶级社会里的文学,总是带着一定的阶级烙印,这不仅表现在它写了什么题材,譬如说,奴隶主的文学就很少去写奴隶的生活,象《诗经》中的“雅”“颂”那样,不是把他们的统治“功德”告诉祖宗,就是为自己歌功颂德,粉饰现实(郑樵在《通志:乐略》中说:“宗庙之音曰颂,朝廷之音曰雅。”)更重要的是在于他反映了什么样的观点和思想情绪。同一题材,不同阶级的作者去处理,便会表现两种截然不同甚至针锋相对的思想,在读者中达到两种不同的效果,譬如水泊梁山的故事,经过劳动人民的创作,经过接近劳动人民的作者施耐庵、罗贯中的集大成,写出了《水浒传》,成为千古传颂的英雄史诗;然而这题材到了统治阶级文人俞万春手里,却写出了《荡寇志》那样极端反动、歪曲历史真实的作品。

    因此,我们说,奴隶社会里的民间文学,必然是奴隶和自由民的生活、思想、愿望的直接反映,就象《诗经》中的风,其中的魏风《硕鼠》,把奴隶主比作偷吃的大老鼠,表现了奴隶们的切齿痛恨;魏风《伐檀》表现了奴隶们对不劳而获的剥削者的愤怒责问;豳风《七月》则是奴隶社会里奴隶们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他们终年劳累,“我朱孔扬,为公子裳”,“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但他们自己到了年终的时候,却发出“无衣无褐,何以卒岁”的悲叹!这样的作品经过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流传了下来,而没有被统治阶级扑灭,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至圣先贤”孔夫子的“一言以蔽之:诗无邪”的那张保票却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封建社会里产生的民间文学,则是农民、手工业工人的生活、思想、愿望的最直接的反映。不用说,那些直接歌颂农民起义英雄的作品,如“盼闯王”的歌谣,关于李自成、张献忠、捻军、太平天国以至朱元璋的传说,如果不是道地的劳动人民,没有亲身体验到起义军所带给的幸福与自由,它就不可能唱出那样由衷的赞歌。

    民间文学中那些表现劳动主题的作品,往往歌颂集体的力量,赞美群众的技能和智慧,充分估计劳动的意义,从而对那些勤劳的人们倍加赞扬,对那些游手好闲的懒汉,或者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多方的鞭挞与惩罚;在那些表现爱情主题的作品中,则歌颂那种忠贞不渝的、纯洁的爱情,祝愿青年男女由此获得幸福美满的生活,对于阻挡或破坏这种爱情的社会制度或人物,对于朝秦暮楚的负心汉和变心女,往往痛加针砭;在那些表现阶级或民族矛盾主题的作品中,对于被压迫、被损害、被侮辱者,往往给予亲人般的同情、支持与鼓励,并赞美他们的善良、正直、勇敢,充分肯定他们事业的正义性,对于强梁恶霸,则又切齿痛恨,百般诅咒,在那些表现一般的道德观点主题的作品中,往往体现出劳动人民对于弱小者、落难者、残废者的关怀、同情和帮助,对于兄弟、亲邻的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共舟共济,等等。

    我们必须说明的是:人类的社会生活范围有多宽多大,民间文学的题材范围也就有多宽多大,劳动人民的思想、观点与愿望的范围有多宽多大,民间文学的内容范围也就有多宽多大。我们没有可能把所有的内容都列举出来,但我们深信民间文学的内容一定是劳动人民生活、思想、愿望的直接反映。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要把从作品的内容方面来区别它是民间或非民间的,作为一个最基本的条件。离开了作品的内容,来讲民间或非民间的问题,都是空话,结论也往往是偏颇的。

    与内容紧相联系,并由内容决定的,那就是形式问题。从文学史上看,一般地说,一种新文体的出现,往往来自民间,民间文学是源头,它影响到某些文人,为某些文人所接受,并根据他们的爱好、个性以及所表现的内容所决定,进一步发展,而创作出优秀的作品。五言诗起源于民间,而后发展为古诗、绝句、律诗,等等。可见,在形式上,民间文学与非民间文学虽然不能说有什么严格的界限,在它们中间划不出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能把二者截然分开,但是,正象如上的情形一样,它们确实也存在着相当明显的差异,那就是有粗细之分,文野之分,源流之分。不看到这一点也是不公正的。

    民间文学的形式,是劳动人民创造并为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由于它是口头的创作和以口头的形式传播,这就又决定它具有许多独特的艺术特色。

    以上所讲的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不可执着一端,妄下结论。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粗浅的结论: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创造,直接表现劳动人民的阶级斗争与生产斗争,反映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和愿望企求,而且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来表现的一种文学作品;它与阶级社会中的非民间文学并存,而且互有影响,它和统治阶级的文学是对立的。

    但是,民间文学到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阶级社会里产生的文学,正象它的作者一样,本来就是很复杂的。在这里,我们用不着说时代的局限给它带来的复杂内容,单提一提阶级的影响就够了。

    这种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是统治阶级对于民间文学的恶意篡改和掠夺。这方面的例子,是相当多的。譬如:女娲造人的神话,本是原始人朴素、优美的创作,但《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义》却说:“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搏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⑵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引@⑵人也。”把原始社会平等的人,分化成为富贵和贫贱两大阶级,说这两大阶级,是由女娲造就的,丝毫怨不着别人,富贵者的富贵和贫贱者的贫贱都是生就的、命中注定的,人们是无法改变的。面目已非。又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传说,这是尽人皆知的歌颂纯真爱情、反对封建礼教的人民性极强的作品,但是,在《义忠王庙记》⑹中,一方面把忠于爱情、反封建的梁山伯改变为忠于帝王、为了个人向上爬封侯立庙而抛弃爱情;把祝英台的殉情改变为宣扬封建的节烈。另一方面,又给这一传说增加了一个尾巴,说梁山伯的鬼魂又助刘裕平“寇”有功,以至被封为义忠王,并立庙祠。优美的故事被抹上了封建的色彩。

    有的作品不能篡改,便加以曲解,如把《诗经》中的《周南:关雎》说成是“后妃之德”,把《诗经》说成“温柔敦厚,诗教也”。

    正由于此,使许多民间文学作品,在健康、淳朴的因素中,又渗进了一些分明是统治阶级的东西。这两者就共同存在于一篇作品中。

    还有另一方面,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为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拢络人民,就无时无地不用自己的思想观点去影响劳动人民;而劳动人民,如农民和手工业工人,都以零散的个体经济为基础,他们的思想归根结蒂也还是属于个人主义范畴的,因此,这就更有可能接受统治思想的影响。高尔基在《俄国文学史》中曾说:“我们晓得,甚至那最革命的典型——现代的无产者——因为是在资产阶级观点的压力和包围之中教养出来的,也不免在他们的心理上带有资产阶级气味底或显或隐的印迹。”(《俄国文学史》68—69面,新文艺出版社版)这种历史现象也就必然要反映到民间文学中来。

    我们常见的有这种情况:同一件作品中,往往精华与糟粕混杂,瑕疵互见,精美的玉石不免蒙上一层碍眼的灰尘,这种例子,民间故事的搜集整理者是可以列举出许多来的。譬如,有一则关于地主与长工的传说:长工给地主干活,地主待他十分刻薄,他就想法报复。地主让他插秧,他把秧苗倒栽了,地主让他锄草,他连庄稼一起锄掉了。地主受了教训,改变了态度,对长工好了,工钱加了,伙食也好了。长工看地主既改好,也转变了态度,给地主干活非常卖力。这一则故事的前半段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与斗争意志,但后半段写到长工忠实地给地主干活,心甘情愿地让地主剥削,这却缓和了阶级矛盾,用统治者的“为知己者死”的思想观点,代替了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决心,这显然是极大的歪曲。

    类似这样的作品,能不能划进民间文学的范围呢?我以为,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如前所述,在民间文学中,除了那些短小精悍,内容单纯的作品以外,大部分作品的内容总是比较复杂的,不能因为它沾染了某种灰尘而把它摒弃在民间文学的范围以外。

    由此可见,在理论上,如果不严格地、清晰地划清民间文学的范围界限,那将导至整个民间文学工作以至理论上的混乱,后果当然是极其有害的。但当我们接触到具体作品的时候,掌握的尺度就不妨宽些(当然不能宽到把文人创作、统治阶级的作品全算作民间文学)。掌握得宽些,整理工作者才大有用武之地,研究工作者也正可从此看出统治者对民间文学的篡改、歪曲,对劳动人民思想的腐蚀,看出两种文化的相互影响。

    提到民间文学,有人很容易把它和市民文学、俗文学相提并论,甚至混为一谈,这是很不妥当的。事实上,民间文学、市民文学、俗文学,这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却又各有特点。看来,弄清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还是很为必要的。

    市民文学是一个内容很窄狭的概念,它仅包括市民阶层创作的、反映了他们的思想情绪与要求的文学作品。

    市民阶层作为资产阶级的前身,它产生于封建社会、商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出现了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的市民阶层。不错,在封建社会里,新兴的市民阶层,同样处于被压迫地位,在这一点上,他们的命运和劳动人民的命运是相同的。历代统治者所实行的重农轻商政策,正是对市民的压迫与限制的表现。有的王朝甚至具体规定商人不能做官,不能和其他阶层的人通婚等等。封建统治者对新兴市民的压迫与限制是很自然的,因为,市民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作为封建社会的逆子出现的。但,市民虽为被压迫者,他们和劳动的农民及手工业工人却又有区别,所谓“市井细民”,主要指作坊主等小商小贩。这些人中,包括比较富有的商人和独立经营的手工业者,他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之中的人,大部分不是直接参加劳动的,有人即使参加劳动,那也是轻微的、部分的,和劳动的农民及手工业工人不能同日而语。劳动在这些人的思想上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使他们不可能真正体验到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在他们思想上起主导作用的,还是那种终日盘据在脑海中的锱铢必较的牟利思想。自然,如果笼统地否定掉市民阶层的复杂性,否定掉它在历史上的进步意义,或者就把它和现代资产阶级等同看待,那也是不妥当的。

    市民文学思想实质是个人主义。就其对于封建礼教、封建道德的蔑视,反对束缚个性自由等地方看来,它是和封建主义针锋相对的,也正从这一点上,我们说它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就它给人们观感上的刺激,庸俗低级的趣味上来说,却又没有什么积极意义,从这一点上,我们说它有消极的因素。因此,笼统地否定掉市民文学的进步意义是不对的,相反地,笼统地强调市民文学的进步作用,看不到它的落后因素,从而在它和民间文学之间划等号,自然也是不妥当的。

    市民文学正象市民阶层一样,它的内容是复杂的,和民间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形式上,和民间文学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戏曲小说中有市民文学作品,传说歌谣中也有市民文学。宋元话本小说和大量流传的明清情歌,大部分作品是市民文学。解放前出版的《徐文长的故事》也是市民文学。在1958年,借党的双百方针政策贯彻的时候,在有些地方戏曲中复活了什么《僵尸》、《红毛鬼》之类的剧目,也还是市民文学。

    瞿秋白同志在谈到市民文学的性质的时候这样讲:“因为中国的资产阶级‘发育’的过程是很畸形的,一般说起来,它从没有达到过‘在文化上超过统治阶级的程度’,所以这所谓平民文学更加受了许多贵族的影响。比欧洲文艺复兴以前的‘市民俗文学’更加受着贵族意识的笼罩。而且贵族对于这种文学的蹂躏更加利害。”⑺因此,不能因为它们和民间文学有某些近似、联系,而把二者混同起来,秋白同志的论述,已指出了二者的区别。

    就拿《徐文长的故事》一书来看,其中有的作品的确体现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机智,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但也有许多作品并不如此,象讲徐文长是个恶作剧的人,他专门欺侮别人,欺侮有生理缺陷的瞎子,欺辱软弱的女子,甚至把一个调皮捣蛋、却又幼小无知、活泼的孩子害死等等,这些作品的趣味是低级的,不为正直的劳动人民所欣赏,作品的思想是缺乏人道精神的,不符合劳动人民的道德观。

    正由于市民文学的情况是这样复杂,它和民间文学有那样多方面的密切联系,以至蒙蔽了某些人的眼睛,看不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如蒲泉、群明二同志编选的《明清民歌选》就是比较突出的例子,在这书中,他们把一部分显然是属于市民阶层的情歌,也作为民歌编选了进去。我以为,把市民文学和民间文学完全等同起来,显然不妥,但由于市民文学的复杂情况,其中有些作品又不能和民间文学一刀两截地划得清楚,而且,有部分作品,例如手工业工人和原来是农民的市民,他们的作品,也的确应该划入民间文学的范围,因为,无论从内容上或形式上看,它和民间文学都没有显著区别。

    俗文学的概念范围极广。所谓俗文学,就是指一件文学作品形式上的通俗和传播上的广泛说的。通俗的形式,正是为了广泛的传播。通过通俗的形式,使一件文学作品的可接受性更为广阔。在这一点上,它和民间文学的特点是相同的。

    但是,俗文学的俗,在封建社会里,只是雅的对立词。那时,封建文人要向上巴结,他们的作品要适合统治者的口味,写得越玄、越奥妙,就越显得他们清高,越了不起,就越雅。而俗文学就正如郑振铎先生所说:“不登大雅之堂,不为学士大夫所重视”。这样看来,俗文学的范围便非常宽广,广到与雅文学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区分标准。

    俗文学的内容可能是劳动人民生活、思想和愿望的反映,也可能体现市民阶层的要求和兴趣,也可能是地主阶级思想观点的再现。由此可见,民间文学无疑应该划入俗文学的范围,市民文学也是俗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到具有通俗形式的戏曲、小说、诗歌,不管它的作者是谁,内容怎样,都是俗文学。

    民间文学和俗文学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只是因为它具备通俗的特点,而把它划入俗文学的范围,我们不能用部分代替全体,在二者之间划等号,也不能看不到它们的联系。有人只从形式着眼,说民间文学就是通俗文学,通俗文学也就是民间文学,这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

    历来研究民间文学的人,持正确的观点与方法的,对于民间文学,大都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实事求是,评价公正。但也有人把民间文学看得一钱不值,认为是封建余孽,不值一顾,应该踩入泥坑;也有人不分青红皂白,盲目崇拜,认为凡民间文学都是完美无缺的珍品。

    为什么对民间文学会有这么大的分歧看法?根本问题当然是立场、观点不同,对问题的看法以及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同。但是,如果更仔细地追溯一下这分歧的起点,便不能发现往往就是从对民间文学界限的看法上开始的。有人把那些带着浓厚封建色彩的作品,只是因为它具备民间文学的形式,而全部当作民间文学,所以他们就肯定:民间文学有“封建的、迷信的、猥亵的”三点毒素。有人把文学史上一些优秀的、以民间文学为基础而是文人创作的作品,一榻刮子都算在民间文学的账上,所以便把民间文学说得天花乱坠,好象完美无缺的珍品,甚至奉为偶象。

    目前,在我国民间文学界,对于旧时代民间文学的范围界限,仍然众说纷纭,极不一致。这一点,在1957年5月到8月号的“民间文学”杂志上所开展的讨论中,就充分暴露了出来。概括地说,这种分歧都产生自对“民间文学”这一术语的概念的不同的理解上。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分歧是产生在对“民间”一词概念的理解上,一类分歧是产生在对“文学”一词概念的理解上。即哪些人的作品才算是民间的?哪些形式的东西才算是文学?

    在回答上面的问题的时候,多数人能运用阶级观点,从原则上划清民间文学的界限,但也有人对民间文学采取一种顾名思义的看法,他们之中,尽管对具体作品的划分不同,但却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以为,民间文学就是那些以口头的方式流传在广大群众中的作品,范围是极广的。在内容上,它好象包括各个历史时期所产生的、反映一切居民的思想感情和观点的作品;在形式上,包括凡是流传在群众中的语言艺术。

    显然,由民间文学一词所引伸而得出的如上的看法是不够妥当的,从这看法中,看不出民间文学的内容特征,也看不出形式特点。

    如果仅按字面解,所谓民间,就是“人民中间”,可以理解为被压迫、被统治者中间,也可以理解为非压迫、非统治者中间,因为它是“官方”的对立词。

    按这个涵义去探索,我们至少可以找出两种划分法。一种是过去一直沿用的,也即“传统”的,统治阶级有意无意混淆起来的划分法,即在社会全体成员中,仅仅除掉当时统治机构中做官为宦的“官方”。于是,这个“民间”就包括凡是没有直接参与政权机构的所有的“民”,农民和市民包括在“民间”,即使是为民的统治阶级也包括在“民间”了。古时为官失职,不对最高统治者的味口,往往被“削职为民”,削掉了“官”,就成了“民”,在旧时代,这几乎成了“传统”的看法。另一种分法,“民间”仅包括被压迫、被统治者,如农民、市民。这两种划分法,显然都不妥当。

    我们从历史上可以看到,当时的知县等官到任,首先要拜访当地的豪绅,要不,他这顶乌纱帽就戴不稳当。可见,当时的豪绅是可以支配地方官,决定地方官命运的。所以,地方官中,许多人都和当地的豪绅勾结起来鱼肉人民。因此当时的官方绝不限于在政权机关中做官为宦的人,而是整个地主阶级都能参与政权机构,只不过有直接和间接的区别罢了。

    从根本上讲,某一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统治者,都是作为一个阶级来统治的,政权机构中的官员,无非是统治阶级的统治代表,他们所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最高利益。所以,真正的“民间”,决不能包括当时的统治阶级,在封建社会里,就不能包括地主阶级。

    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坚决地把那些表现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虽然流传在民间的口头文学创作,从民间文学这个范畴内勾消。在民间流传,具有民间文学的形式特点,但内容是庙堂文学的作品,我们是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的,譬如关于乾隆皇帝的故事,歌颂他强奸民女,还美其名曰《梅龙戏凤》,歌颂他金口玉言,他的旨意连青蛙都不敢违背,所以运河里的青蛙只鼓肚子不出声等等。这些,当然不是民间文学。

    第二种划分法也不确切,封建社会里的被压迫者中还有市民阶层,如前所述,市民文学不能笼统地归入民间文学范围。

    由于对“文学”有不同的理解,有人便认为群众所使用的方言土语、绰号、江湖切口等等都算成民间文学。这也不妥,实在说,这些语言,还没有构成文学的特质,它们还根本不是民间文学。

    产生这些分歧的原因,有的当然是只从字面上、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造成,同时,不容否认,在我国,研究民间文学的同志,有的受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俗学者的影响(西方民俗学者就竭力掩盖民间文学的内容特征,只从形式上、从外部特点上做文章,这当然有他们的特别用心)。我们今天有必要在清算形式主义、形而上学的学术观点时,进一步肃清资产阶级民俗学者的影响。

    民间文学本来是个历史的范畴,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到了社会主义时代,随着旧的统治、剥削阶级的逐步被消灭,民间文学也就失去了它与统治文学相对立的阶级基础,阶级社会里的两种文学,将逐渐汇集在人民创作的海洋里。这时候,民间文学这一术语的概念,已和旧时代有所不同,它的含义,不再包含民间与非民间的区别。它不是与文人文学相对立,而是同时并存、相互影响,逐渐接近以至最后终于要合流的劳动人民的文学创作。所以我们说,到了社会主义时代,民间文学一词,不过是传统名称的袭用,它已根本改变了内容含义。周扬同志在《新民歌开拓了诗歌的新道路》一文中曾经这样预言:“民间诗手和知识分子诗人之间的界线将会逐渐消灭。到那时,人人是诗人,诗为人人所共赏。这样的时代不久就会到来的。”⑻

    由此可见,作为人类社会一定阶级历史现象的民间文学,必然要和文人文学合流,这彻底的、完全的合流,也正是民间文学灭亡、寿终正寝的时候,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丝毫不容置疑。

    问题产生在目前。目前究竟哪些作品算是民间文学?民间文学研究工作的对象是什么?这是个可以从长计议的学术问题,但却也是个亟待解决的工作问题,我们必须及时地给予回答。

    如果说,要严格地、清晰地划清旧时代民间文学的范围界限,还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的话,那么,对于我国当前的民间文学的范围界限的划分,就可能不是一件十分轻松的工作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看看我国民间文学的现状,看看它在社会主义时代的发展变化。解放以后,工农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了彻底的翻身,由于工作和生产的需要,他们迫切要求在文化上也得到翻身,于是通过扫盲运动,不少工农群众掌握了文字工具,具有了一定的文化水平,他们可以提笔赋诗、作画。1958年之后,随着工农群众精神面貌的改变,与生产大跃进的同时,掀起了风起云涌的新民歌创作运动。接着,有的地方的工农作者掌握了某些较复杂的文学形式,开始了小小说、剧本、甚至电影剧本的创作,有的作者还写出了比较优秀的剧评、影评等等。

    于是,工农群众的创作,和旧时代的民间文学比较起来,在它的特征方面就有了不少明显的变化。譬如集体性,在旧时代,一方面表现在创作过程中,一方面表现在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上,现在,有部分作品往往只是个人的创作,在创作过程中,集体性往往不那么鲜明。又如口头性,旧时代的民间文学,以口头的方式创作,以口头的方式流传,它的表现形式也要适应口头讲述的需要,现在,虽然大部分作品仍保有这一特征,但也有不少作品直接进入了书面,它的创作和传播都采取书面的形式。再如匿名性,旧时代的民间文学是匿名的,现在,作品的作者往往署名。还有传统性,旧时代的民间文学,在表现手法上,往往继承着某些优秀的传统手法,遵守着某些传统的格式,现在有不少作品不但突破了传统手法,而且突破了传统的形式,掌握了一些较为复杂的、本来为文人运用的艺术形式。所有这些,都是比较重要的变化。社会主义时代工农群众的创作,无论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都起了不少惹人注意的变化。由于这种变化,使得它和专家创作逐渐接近,和一般的群众(更广泛的)创作几乎相同。

    鉴于上述的种种情况,在划分社会主义时代的民间文学范围的时候,说法往往不一。由于范围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任务,所以一定要及时地展开讨论,以统一认识,更好地开展工作。

    社会主义时代的民间文学范围必须划分,可是,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呢?旧时代的标准是不是仍然适用呢?

    鲁迅先生称民间文学为“生产者的艺术”,这是我们衡量民间文学的最根本的标准,民间文学的其他一切特征,都是由此决定的。正是由于这一点,苏联学者才把社会主义时代的民间文学称为“解放了的人民诗创作”,意思就是解放后的劳动人民的创作。

    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对旧时代的民间文学提出要从作者、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考察。对社会主义时代的民间文学,我们仍然要从这三方面考察,以确定具体作品的属性。

    我们所理解的“生产者”应该是直接生产者,那就是指直接参与了改造自然的体力劳动者,是工人和农民。至于知识分子,虽然是从这个阶级成长起来的,或者是旧知识分子彻底改造了的,但因为他们已经脱离了生产,他们的教养、经历体验都和直接生产者有所不同,他们的文学创作,不能和生产者的创作同日而语,因而也不能包括在民间文学范围里边。

    由这一根本标准出发,民间文学还有许多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这首先表现在它思想面貌上,集体主义的思想、大气磅礴的气概、乐观主义的精神,不仅与一切旧的民间文学作品迥然不同,而且也超出了一般专业作家的创作。我们都习惯地称1958年以来的新民歌是共产主义文艺的萌芽,我想,这主要是指它的高昂的共产主义精神说的。

    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虽然被某些个人创作的出现,使它不那么明显,但却仍是民间文学的重要特征。且不说写成文字的个人创作,仍然会得到群众的删改,如“我来了”的修改过程那样,依然是集体创作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它之所获得群众的承认,得到传播,那是因为它表现了群众的思想观点和兴趣爱好,从这一种意义上来说,它仍然是集体性的。

    民间文学的口头性,虽然劳动人民掌握了文字工具,有些作品也写成了文字,但口头性也将仍是重要特征。一方面,口头的形式为群众习惯接受,一方面,也正如现在的中小学生虽然能看小说故事,可是仍然喜欢别人讲故事,知识分子虽然能阅读书籍,可是却仍然会说典故、笑话一样,它所起到的艺术效果是不一样的,口头的形式创作流传,方便而且有特殊的效果,所以它不会被文字所代替,而是和书面创作并存,因此,口头性特征也不会消失。

    民间文学的传统性,虽然在新的时代,由于作者情况的变化,也由于内容的需要,民间文学的某些传统形式和传统手法必然会被新形式和新手法所突破,但也不可否认,传统的形式和手法仍将占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而且新的东西既然是在旧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那它就必然保存着某些旧事物的痕迹。所以,传统性特征在社会主义民间文学中仍将是鲜明的。

    一方面,我们固然要看到民间文学在社会主义时代所起的变化,一方面,我们丝毫也不能夸大这种变化,由局部而混淆全体,以为它的全部特征都已消失。因此,我们说这些特征仍然是衡量民间文学的重要标准。新时代的工农劳动人民的创作,又在劳动人民中间流传,而且具有上述的全部或部分特征的作品,我们就称之为今天的民间文学。

    在这里,我们需要划清两条线,一是民间文学和一般的群众创作的界线,一是与专门家创作的界线。

    一般的群众创作,在范围上比民间文学要宽广得多。工农劳动群众所创作的民间文学,固然是群众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主要部分,但它又不仅仅包括民间文学。群众创作一词的提出本来是区别于专家创作的。什么叫群众创作?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又有不同的看法。有人理解为群众创作即业余作者的创作,专家创作即专业作家的创作;有人理解为不大著名的作者的创作为群众创作,而有一定成就和影响的作家的创作为专家创作;也有人理解为没有参加作家协会作者的创作为群众创作,而凡是作协会员的创作就都是专家创作。

    理解尽管不同,尺度也互有长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不限于工农劳动人民的创作。譬如说,参加赛诗、赛文会的可以说为是标准的群众作者了,这些作者有的来自工厂,有的来自农村,可是,也有不少人是来自机关和学校。即使是来自工厂的,有的是工人,也有的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再说,赛诗会、赛文会、群众创作小组所产生的作品,那些真正优秀的,内容上既表达了劳动群众的思想愿望,形式上也符合劳动群众的欣赏兴趣的作品,从而有可能被劳动群众所承认,得到流传,在流传过程中又得到加工、锤炼,成为道地的民间文学作品。但是,我们也还要看到另外一种情况,有的作品虽然写得并不坏,但是却没有流传到劳动群众中去,看样子恐怕永远也不会流传到劳动群众中去。要说这类作品也是民间文学,不管是在实际上抑或理论上,都未免说不过去。

    由此可见,一般的群众创作并不全是民间文学,自然不能在二者之间划等号。民间文学只是群众创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群众创作的发展和繁荣,自然会对民间文学起到重大的影响,促使它的某些特征发生变化,但这变化也只有在继承、革新旧传统的基础上产生。因此,我们有理由说:群众创作中那部分为工农劳动人民创作,并得到他们流传、承认的作品,才能称为民间文学。

    另一条线是民间文学和文人也即专家文学的界线。应该说,这条线是非常容易划的。令人奇怪的是,在划这条线时,也有不同的认识,这原因是在今天,文人文学和民间文学一样,要为工农兵、为社会主义服务,它们不是对立的,而且将来一定要合流。合流是必然的趋势,从当前的情况看,这种合流已显示了某些迹象,由于知识分子深入工农群众,劳动锻炼,逐步树立工人阶级的世界观,具有工农的思想感情,在知识分子劳动化的道路上大步前进;而工农群众也正从另一个方面走向知识化,反映到文学创作上就是知识分子也写出一些具有工农感情和民间形式的作品,工农作者也掌握了更多的文学样式。

    于是,有的同志从此就断言这种合流已经或者将要到来,民间文学工作者不能站在一旁,冷眼观察合流,而要促进合流,组织一些知识分子或青年学生,去编写创作新故事传说。这看法和做法,恐怕都值得商榷。其一,合流虽然已显示了某些迹象,但还毕竟是开始,正确点说,才只刚刚跨出了第一步。今天,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还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从思想观点上把旧的影响和习惯势力扫除净尽;工农群众的知识化也还只取得了初步的成绩。既然知识分子和工农还有区别,那么,在文学创作上,也就必然存在区别。

    事实也正是这样,在他们创作作品的思想内容上,有些工农感受到的东西,知识分子就或者没有感受,或者感受不深,因而存在差别;在形式上,知识分子更习惯于五四以来新文学的传统,工农则更习惯于民间固有的传统,因此,也各有特点,一时不易完全、彻底地融汇在一起。

    说它们今天已经合流,恐怕是一种看到了幼苗就把它说成大树的过于热情的认识。

    其二,就在混淆了二者在今天尚存在的重大区别的认识上,随即采取了对发展民间文学并不十分有利的做法,这就是组织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到工农中去搜集材料、编创新作品,而且把这说成是促进二者的合流。

    我以为,组织人力进行创作,以迅速地反映社会主义的新事物,起到直接的宣传教育作用,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这是天大的好事,只要有可能,我们应该多做。但是,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却不能就一概称之为民间文学。这道理实在也是非常简单的,让在思想感情上、文学修养上都和工农劳动人民还有一定差别的知识分子去编创作品,自然不可能写出道地的民间文学作品来。

    要说这也是促进合流,这只能叫揠苗助长,实则害了合流,真正的助长,只能是浇水、施肥似地让知识分子更好地进行思想改造,多提供一些优秀的民间文学作品,使他们有所学习与借鉴,汲取营养,从而写出民族化、群众化的作品,达到最终的合流。违反了文学艺术本身发展规律的任何措施,不管你的出发点是多么好,结果只能带来不利的影响。

    也有的同志看不到或不愿意看到民间文学在社会主义时代的新发展,不承认民间文学为了适应内容的需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会有创新。而对新的民间文学,用一套旧的量具衡量,于是,这也不够尺寸,那也不合斤两,从而否定了新的民间文学。

    这原因,就是不从发展上看问题,不承认民间文学会和专家文学合流,在合流过程中会有发展、革新。这同样会妨害合流,混淆民间文学的界限。正文注释:

    ⑴《鲁迅全集》第六卷,第99—100页。

    ⑵《淮南子:道应训》。

    ⑶普列汉诺夫:《艺术论》。

    ⑷《民间文学》发刊词。

    ⑸《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19页。

    ⑹宋徽宗时人李茂诚撰。

    ⑺《瞿秋白文集》三卷,976页。

    ⑻《红旗》创刊号。

    【外字】字库未存字注释:

      @⑴原字为客去各下加六

      @⑵原字为糸右加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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