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资产阶级民主

    【作者】蒋捷夫/朱作云

    【期号】195805

    【总期号】69

    【页码】17

    【正文】

    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和我们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所进行的两条道路的斗争的基本问题之一,就是资产阶级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

    资产阶级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政治制度。右派分子们为了要在我国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实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他们就必然反对社会主义民主,反对我国人民民主制度。

    右派分子们大肆叫嚣,说什么新中国是“党天下”,民主人士“有职无权”;说什么新社会里没有民主,人民权利没有保障,说什么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过于集中”,没有资本主义的议会政治好;……如此种种,组成了一股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逆流。他们企图夺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推翻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制度,取消社会主义的道路,复辟资本主义,把中国历史拉回到革命胜利前半殖民地的老路上去。

    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在劳动人民以及对资本主义民主领教过的人们的心目中,本是早已破产了的东西。早在一个世纪以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已彻底揭露过它的虚伪性和反动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从大工业和世界市场确立时起,资产阶级又在现代的代议制国家里夺得了独占的政治统治权。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者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选Ⅰ11页)

    可见,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所谓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只不过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掩护形式而已。

    当然,如果从历史发展观点来看,我们并不否认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人类历史上,曾有过一定程度的进步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为了反对封建制度,资产阶级曾取消农奴制;取消了各阶层之不平等;取消了法律上所规定的贵族的特权;取消了阻碍工商企业竞争的封建行帮制度;建立了国家的代议机关——国会,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形式。这些历史上的进步作用,不能一笔抹煞。

    然而,这只是在与封建制度对比下的看法,绝不能夸大它的进步作用。同时这种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也只是为了麻痹和利用劳动人民、以巩固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手段,等到资产阶级政权巩固后,它就立即暴露了其民主的欺骗性和虚伪的实质;特别是等到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时,则连欺骗性的假民主也没有了。

    列宁说得好:资产阶级民主比之中世纪制度,虽然是伟大的历史进步,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仍旧是并且也不会不是狭窄的、打折扣的、伪造的、虚假的民主,对于富人是天堂,对于被剥削者和穷人,却是陷阱和欺骗。

    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生活完全证实了列宁上述论断的正确性。

    恩格斯在“英国状况”一文中,对英国的政治制度和宪法作了研究后,曾提出了一个问题:实际上究竟谁在统治英国呢?他根据事实材料的分析回答了这个问题:是财产在统治英国。在谈到英国运用法律的情形时,恩格斯引用了早就成为谚语了的英国格言:“法律压迫穷人,富人管理法律”。“对于穷人是一条法律,对于富人是一条法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703页)

    由此可见,在资产阶级国家里,一切权利和自由都是属于资本家的。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独裁的一种形式。

    但我国资产阶级分子和高级知识分子中的少数右派分子,由于他们站在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顽固地坚持资产阶级的政治观点,他们不愿意睁开眼睛看一看事实,当他们在向中国共产党,向社会主义进攻时,竟大肆吹嘘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优越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而一些受过资产阶级思想影响或对资产阶级民主实质一无所知的人,居然也在不同程度上被这些陈词滥调所迷惑,有的还一度作了右派分子的应声虫。

    由于右派分子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中国,仍旧把早已发霉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拿来加以宣扬,这样,我们也就不得就其中某些问题,加以分析批判,揭穿他们这些谰言的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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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派分子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企图推翻党的领导权。他们把党的领导歪曲为排除异己的宗派统治。为此,章罗联盟的大将储安平创造了“党天下”的理论,说什么“在全国范围内,不论大小单位,甚至一个科一个组,都要安排一个党员作头儿,事无巨细,都要看党员的颜色行事,都要党员点了头才算”。根据这个理论,全国各高等学校中的右派分子,就大叫“取消党委制”;各工商企业中的右派分子,就大叫“党委退出企业”。反革命分子葛佩琪更露骨地叫嚣:“不要共产党领导,人家也不会卖国”;“共产党亡了,中国不会亡”;甚至喊出了“杀共产党人”的反动透顶的口号。而右派头子章伯钧则更进一步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他公然在会议中宣传说:“现代很多人说资本主义不好,事实上资本主义也还有生命力,为什么有生命力,就因为有多党制度,有民主制度,……资本主义的办法是你不行,我来;我不行,你来。在朝的骂在野的,在野的骂在朝的,这就有生命力”。再也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了,原来右派分子企图推翻党的领导权,就是为了实现资本主义的“有生命力的”“多党制度”和“民主制度”,就是为了“你不行,我来”。

    中国革命的历史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就不会有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就不会有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胜利,人民就不可能真正获得解放而成为国家的主人,也就不会有今天人民民主的新中国。同时,中国经济建设的事实也表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决不会如此之快,人民生活决不会空前地提高,旧中国所遗留下来的贫困、落后的面貌就得不到根本改变,而独立、自由、民主、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也就决不可能建成。因此,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的保证,它是丝毫不能动摇的真理。因此,党的领导正是区别于资产阶级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标志。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问题,决不是削弱甚至取消党的领导,而是如何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和宗派统治不仅毫无共同之点,而且党一直是坚决反对宗派主义的。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中都已充分证明:党从来没有把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看作仅是少数共产党人的事情,而是一直采取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动员一切积极因素,并用化消极为积极的方针、方法,来进行我国各项建设工作的。

    应当肯定,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各项政策,共产党员应当起骨干作用,有一些共产党员被分工到领导工作岗位上,这是完全必要的。但即使如此,党从来也没有采取过“清一色”的办法,在我国各级领导岗位中,上自中央,下至区乡,以至机关企业的各个部门,都有许多民主人士在那儿工作着。他们和共产党员一样,有职有权地参与了国家大事的管理,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当然,对于反革命分子和右派分子,我们是不容许他们担负国家领导工作的,可以设想,如果让反革命分子和右派分子窃居要津的话,那么,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就会被剥夺,中国就会成为少数人专政的国家,那才真正变成了宗派统治。

    至于说“轮流执政”、互相吵骂,就是“有生命力”,这更是不值一驳的胡说了。谁不知道美国的共和、民主两党都是代表着资产阶级特别是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而轮流执政的,它们不管那一党上台,也不会改变国家政权的实质和对内对外的基本政策。同时谁不知道,法国是轮流执政最勤的国家了,其内阁寿命最短。若按照章伯钧的逻辑,这该是最具有高度的“生命力”了!

    右派分子的胡言,徒然暴露了见不得人的政治野心。丝毫也没有动摇和削弱了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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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派分子要达到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资产阶级专政,其另一个攻击目标,就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们说:“人民代表大会权力过于集中”。右派“理论家”费孝通在“新观察”上用晦涩隐蔽的手法写了一篇“人民代表大会记”,企图“改造它”;章伯钧、罗隆基的这种企图就更加明显了,他们企图用英美式的议会制度代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企图把政协变成上议院。

    从上述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最明白也不过的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了。所谓“人民代表大会权力太集中”,需要“改造它”,其用意不过是要求实行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借此削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削弱民主集中制,而利于资产阶级的复辟。

    资产阶级故意把政权从形式上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他们夸大这种划分的好处。认为在一个国家里,只有把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才不致于使政权变为专制政权;才能便于人民行使权利;也才能真正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因此,他们宣传说:“任何社会凡是权利没有保障、政权没有划分,就不会有宪法。”(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第十六条)

    资产阶级一直宣扬并利用三权分立,给被压迫者造成一种印象:国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来创造法律、管理国家;内阁代表人民行使行政权;法院则是人民意志的实施者。似乎这样一划分,三权一“独立”,人民就成了国家的主人。

    实际上,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不论国会,内阁或是法院,都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因为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决不会自动地把它分给别人,因而在形式上虽然是三权分立,但其实不过是以不同的形式来为资产阶级服务。

    一般地说,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国家里,常常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国会徒具形式,内阁是管理资产阶级总务的委员会。

    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国会的立法工作,仅限于表决内阁所拟定的法案,并且除了由国会讨论与通过之法律外,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还发展着非国会的法律与命令。以法国为例,内阁所颁发之命令,在形式上虽不称为法律,仅是法令或指令,但实际上,它却支配若干部门的国家大事。

    英国的立法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政府手中。议会日常的立法活动,照例是通过由多数党组成的内阁所提出的法案;另外它还用“委托立法”的形式,由议会颁布一些空洞原则的“空白法律”,以便内阁用行政命令把它“具体化”。

    因此,议会虽然在名义上是立法机关,但只是在形式上才有立法权。实际上立法权是操纵于内阁之手的。

    资产阶级议会在它行使立法权的时候,还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大家知道,美国立法权在形式上是专属国会的,但实际上立法权则掌握在总统手中。总统在每次国会开会时,用提出“国情咨文”的方式,来指导国会的立法活动;所谓国会的立法工作主要是把“国情咨文”合法化,给它披上法律的外衣。此外,总统还可运用否决权来取消国会已通过的法案;甚至用直接颁布行政命令的办法来代替立法。

    此外资产阶级国家的国会也没有领导或监督政府的权力。在美国,总统个人独揽了行政大权。他不对任何机关负责,他可以完全不顾国会的意志;这样,垄断组织就可以非常方便地利用总统作为自己统治的工具。今年美国“民主杂志”二月号刊载了“艾森豪威尔的预算案分毫不差地遵循全国制造商协会的方针”一文(见1958年3月31日人民日报第五版),彻底泄露了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真相:一切重大问题都是由垄断资本集团来决定。

    其二,内阁徒有其名,国会左右内阁。当内阁与国会发生矛盾时,国会往往采取否决内阁所提出的法令、法案,修改内阁所提出的法案等方式来掌握内阁的活动,甚至对内阁投不信任票,或提出为内阁所不能接受的法案,而迫使内阁辞职。

    除上述两点外,最高法院也可以借内阁之判决来麻痹内阁指令或国会通过的法令。在判决中,它可以以“违宪”为借口,来使上述法令或指令不再发生效力。

    应当说明,上面所说的几种情况,丝毫无损于资产阶级的利益,丝毫无碍于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很善于运用这种“三权分立”制度,左右逢源,相机行事,来作为自己专政的补充工具。

    不管右派分子怎样宣传资产阶级民主,怎样攻击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客观事实表明: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终究只是人口极少数的资产阶级居于国家的统治地位。而在我们国家,人民才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

    在我们国家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见宪法总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它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国行政机关,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受它们的监督,并可由它们罢免。所以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决不能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

    我们国家之所以采取这种制度,是同我们国家根本性质相联系的,只有这样制度才能保证我国向着社会主义前进;而“人民的国家机构越坚强,它才能越有能力保卫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的建设。”(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报告”)

    右派分子看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经常是意见一致,在他们看来,这正是共产党“操纵”人民代表大会的证据,于是以此为口实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污蔑。

    对于这个问题,右派分子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当然很难理解的。这种“一致通过”,事实上正说明人民代表大会,是真正代表人民的,是真正民主的。因为我国人民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有共同的政治、思想基础,人民的利益完全一致,因而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经常出现一致;而且这种意见的一致,也是由于对每个问题,事先经过了调查研究,并在预备会中经过充分讨论、提意见,再讨论等程序,最后取得一致的,这正充分体现了资本主义国家所不能有的真正的民主。

    资产阶级在议会中相互吵骂,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内部有矛盾,在资本家集团间有利害冲突;而且这种吵骂,也只是对于劳动人民进行欺骗的一种魔术,他们尽管互相吵骂,彼此攻击,以致轮流执政,终究不会违反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事实证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真正的人民民主。右派分子的歪曲和诬蔑,恰如蜉蝣撼大树,失败的只能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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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派分子在攻击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还拼命地宣扬了资产阶级的议会政治和它的“两院制”。右派头目章伯钧就曾公开吹嘘资产阶级国会“有上下院”是“有生命力”;他甚至妄图在我国建立其资产阶级式的“政治设计院”。

    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理论中,有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人民代表”的理论。

    在资产阶级国家中,非常强调国会即议会的作用。他们认为国会(人民代表会议)是表现人民意志和实现人民主权的机关,国会政权被宣布为最高政权,它是一个“全能”机关。

    英国法律家台洛姆曾形容国会的权力说:“除了把男变女,女变男之外,英国国会什么都能做。”

    我们也不否认代议制的建立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问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制对人民说来,只是徒具形式的装饰品。他们的代表机关,实际上是一种“清谈馆”,其作用只是在人民面前来装huáng@①一下门面,借此来骗骗劳动人民。

    列宁过去曾列举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事实,揭穿了他们的鬼把戏。他说:“请看任何一个国会制的国家,由美国至瑞士,由法国至英国挪威等等,那里真正的国家工作是在后台办理,是由阁部、官厅、参谋部执行的。在国会里,仅仅专为愚弄“老百姓”而从事空谈。”(“列宁文选”Ⅱ.200页)

    为什么这样呢?其原因在于在剥削者统治的国家里,任何政权机关都只能是少数剥削者统治的工具。法律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统治者意志的表现,而那些议员先生们实际上是不起作用的,他们对自己的选民并不负任何责任。按照资产阶级的理论:议员是全民意志的表现者,并非代表某一个选区,因而他们不必对自己的选民负任何报告之责。在任期未满之前,即使议员不称职甚至渎职,选举者也不能把他们罢免。故议员一经当选,就可以不受自己的选民之约束和指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法在明文中即有此规定:“议员为全民代表,彼等只须秉承良心,不受任何委托。”过去资产阶级的捷克共和国宪法22条中也有同样的规定:“国民大会会员本人执行其委托,不得受任何人之指示。”如众所周知,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尽管有些议员在形式上是由一定选区选出的,但绝大多数议员就是资本家或资本家代理人,他们就是秉承资产阶级的意志办事,受资产阶级的约束与支配的;所谓“不受任何委托”、“不得受任何人之指示”,只不过是指不受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任何委托、约束与支配而已。

    尽管资产阶级的议会,不代表人民利益,但是他们为了欺骗人民和更有力的控制政权,他们还采用了“两院制”的形式,把他们的权力有组织的集中起来,使之更合法化、固定化,借此以欺骗人民。

    资产阶级民主制的“两院制”也是有其理论指导的。十八世纪法国政治理论家孟德斯鸠在其“论法律精神”的著作中说: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出身、财富、功勋与众不同的人,这种人应该不与其他人混在一起,而必须为他们设立一个特殊会议,以便衡量由较为民主的会议提出的提案。

    因此,在资产阶级国家里,一般地都实行了两院制,把那些“与众不同”也就是大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集中到上院或贵族院里,以箝制、约束下院或众议院,来更加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权。

    其实,这种“两院制”也不是资产阶级的创造。自十四世纪封建时代起,就开始了分院制。当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作斗争的,它也曾提出消灭贵族上院之要求。英国资产阶级第一次革命之初;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都曾通过废除这一制度。但不久以后,资产阶级成为了统治阶级,他们看到了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矛盾;看到了资产阶级队伍本身的分化;特别是看到了无产阶级力量的日益加强与发展,于是它很快恢复了上议院,借以聚积自己的力量,维护自己的统治。

    为了实行资产阶级的“两院制”,资产阶级的理论家们,竭力说明上院的必要性在于和“极端民主”平衡。1831年讨论比利时宪法时,著名政治理论家诺托姆勃说:社会里总是有两种阶级,一种是出卖劳动的,一种是收买劳动的,必须使每一个人各安其位,上议院应当保障民主的放肆。这真是资产阶级的供状,它一针见血地道破了上下两院的关系;说破了上议院的政治目的。

    为了保持上院议员资产阶级的清一色,在许多国家里,上院议员不是选举出来的。例如英国到目前为止,上院仍然完全是世袭的贵族构成的;贵族爵位是终身职。日本贵族院也是皇族,即贵族和天皇任命的。

    也有某些实行“两院制”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其上院议员是由选举产生的,但其限制非常严,议员年龄资格特别高。例如美国众议院议员为25岁,而参议院议员则为30岁;任期特别长,美国众议院议员为二年,而参议院部分议员的任期则为六年;而且选举时还要受到宗教、教育、居住年限,特别是财产等种种限制。总之,他们采用种种方法,保证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人物——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当选,把广大劳动人民排斥于被选举权之外。上院固不必谈,下院也是如此,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资产阶级民主制不仅剥夺了劳动人民的被选举权,而且还采用种种手段,来限制、取消劳动人民的选举权。例如美国宪法公开宣布剥夺印第安人的选举权,在许多州,特别是南部各州用种种限制来剥夺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选举权。

    美英法在非洲所统治的许多国家中,当地居民则根本没有投票权,没有自治机构。这就是移植在南非联邦西方式的“民主”!

    因此,资产阶级的议会政治,不论它要什么花样,它都是为少数资本家服务的。

    其实民主政治并不决定于两院制的议会形式,而是决定于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苏联采取了民族院、联邦院两院制;我国是采取一院制,但由于我国和苏联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国家里,广大人民是国家真正的主人。因此,根据不同的条件,采取不同的国会形式,也就必然是最具有广泛的、真正的民主性质。

    右派分子在进攻中,还拿出了“人权”做幌子,以此来污蔑我国政权性质并挑拨党、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他们说共产党、新社会“不尊重人权”,说“人权没有保障”。他们所要求的“人权”,就是资产阶级的“人权”;这种思想的老祖宗,就是资产阶级一向所标榜的、所吹嘘的“天赋人权”理论。

    “天赋人权”,这是多么动听的词句。但我们把它剥开来看一看,到底是什么一回事呢?

    大家知道,在资产阶级制定的宪法里,几乎都明文规定了人民有天然而不能剥夺的权利。它承认一切人生下来就应该是自由平等的,就拥有若干的“天然”权利。

    对于这所谓的天然权利,各家解释不同,试以法国为例。法国在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时,曾发布“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宣布人民有自由权、私有权、安全权和反抗压迫等四权;而且在宣言的第二条郑重提出:“社会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资产阶级们就高举着这些幌子,来大肆吹嘘自己是人权的保障者。

    如果单从词句上看,这无疑是非常堂皇的。但这一所谓“天赋人权”,它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呢?

    所谓“自由权”者,即消灭农奴,消灭皇家官吏,取消任何行帮限制等等。因此,“自由权”首先就是消灭束缚私有产者使用其资本的封建制度,以便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的权利。换句话说,就是便于资本家剥削致富的权利。

    马克思早就一语道破过:自由人权的实际施行就是人有私产权。

    那么,“私有权”又是怎样一回事呢?

    所谓“私有权”在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里,都放在首要地位;它被宣布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私有权”的内容正如法国1793年雅各宾宪法第十六条所表明的:“私有权”“是要任何公民都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利用和支配自己的财产,自己的收入,自己的劳动和自己思想的果实”。如果从这一条的文字来看,人人都有自己的“私有权”,人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与支配自己的私产,这好象人人都是平等的了。但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却实际上决定了唯有资产阶级,才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供自己利用和支配,至于广大的劳动人民,由于他们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终年胼手胼足地劳动,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哪里有财产来供他们利用和支配呢?

    因此,“私有权”是和劳动人民不相干的,它只是资产阶级私有制度的保障。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就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私有财权在十分之九的成员中已经消灭了;而这种产权之存在,正因为它在十分之九的成员中不存在。”

    所谓“安全权”,也是为了保障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而提出的。资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前,长期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与侵害,以致他们的财产和人身没有“安全”的保障。当资产阶级一旦夺取政权以后,它就把保护他们的财产与人身自由的责任——所谓“安全权”,委托给他们自己的国家了。

    这就是资产阶级“安全权”的实质。

    所谓“反抗压迫权”,更是彻头彻尾地暴露了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特性。当资产阶级要求反抗封建势力的时候,这一“反抗压迫权”是有其实在内容的,它是为了他们反抗封建阶级的压迫而提出的。但当资产阶级执政后,成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认为革命已经结束,就不容许任何人反抗了。所以,“反抗压迫权”在资产阶级执政后不久,便被抛弃了。还在1793年第一次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最激进的宪法——雅各宾宪法里,就取消了“反抗压迫权”,而代之以“平等权”了。

    按照资产阶级政治家与立法家们所下的定义:“平等权”就是法律对于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平等权”确定:在形式上一切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这是多么好听的话!然而立法者又是谁呢?还不是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所制定的法律,还不是保障他们的剥削、压迫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

    如上所述,可以了解“天赋人权”只不过是“天赋”资本家特权之代名词而已。

    但资产阶级是不敢公开它的政治目的的,即使在国内广大劳动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完全被剥夺后,它还是要继续欺骗、麻痹劳动人民,企图使他们甘心忍受资本家的剥削和奴役。

    在1946年“法兰西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资产阶级统治者仍厚颜无耻地写着:“……并再郑重确认1789年之人权宣言所赋予人类及公民之权利与自由”;在对外政策上并说:“法国忠于其传统使命”,“不采取以专横为基础之殖民政策”。

    然而事实是怎样呢?我们且看资本主义阵营的首脑——美帝国主义的情况罢。据美国资产阶级自己的报纸“纽约邮报”的报导:目前美国有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侦探网,它包括“联邦调查局”、警察、情报安全机构、国会和州立法机构的委员会、私人雇主、银行、反共组织和形形色色的组织、报纸、杂志、专栏作家……等,这个侦探网是无孔不入的。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目前至少有两千万人(等于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受到公家或私人的侦探机关的侦察。因此纽约犯罪学院院长麦克纳马腊也不得不承认:“在美国的整个历史中,我们从来没有过任何不受干涉的私生活。”(以上见1958年3月26日人民日报第5版)

    法国也是和美帝国主义一样的。人所共知,法国一直是用加强军事镇压的办法,企图维持它的殖民统治。法国对阿尔及利亚的残酷侵略,就是最现实的证据。在三年多的侵略战争中,法国殖民主义者对阿尔及利亚人民进行了血腥的屠杀。法国军队采取了灭绝人性的“焦土战;阿尔及利亚已有六十万人民遭受屠杀;二百多万人被迫流亡,无家可归;遭受搜捕、酷刑的更不可计算。殖民主义者使阿尔及利亚的法国统治区域,成为阴森、恐怖的活地狱。

    这就是美国的“自由”、“民主”,这就是法国宪法所宣扬的对“人类权利与自由”的保障,这就是“不采取以专横为基础的殖民政策”,这就是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

    由于右派分子站在资产阶级立场,要求资产阶级的“人权”,当然他们就会无视和敌视广大劳动人民的人权了。事实是,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只有在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新中国里,人民才能谈到享受人权。

    在我们国家里,公民在法律上和在实际生活中第一次得到了真正的平等,取消了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男女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在权利上的任何差别;在政治权利上,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存在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任何限制;在自由权利方面,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国家并从物质上保证公民享受这些权利;在人身自由、居住、迁徙及通信秘密等自由方面,国家均予以法律上的保障;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方面,人民的劳动权、教育权、体息权等也都得到充分保证。目前我国人民,在全国范围内所展开的全民整风运动,人民以大鸣大放大字报,人民来信等各种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提出各个方面的批评建议,这种万分活跃的社会主义民主生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敢想象的。

    当然,对反革命分子来说,是没有自由的,但这种限制正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自由权利、保卫人民的国家。

    正因为我国广大人民能够享受到广泛的民主权利,实现了真正的民主政治,因而解放几年来,我国得到完全的统一,人民爱国热情和劳动热情无比的高涨,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提高,也正由于全国人民认清了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因而右派的猖狂进攻没有得逞,在广大人民群众声势浩大的反右斗争中,被彻底地粉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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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资产阶级民主是彻头彻尾的虚伪的民主,资产阶级民主制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是根本不相容的,劳动人民要求得解放,就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资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现在我国基本上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人民民主制度已经确立并逐渐完备,自不量力的右派分子却不顾历史条件,仍以资产阶级的“民主”做幌子,攻击我国政治制度,企图实现他们的政治野心。右派分子的言论是没有多大市场的。广大人民懂得:“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因此之故,在声势浩大的反右斗争中,右派分子的理论根据——资产阶级民主,被驳得体无完肤;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不仅丝毫没有动摇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相反地,广大人民通过了反右派的斗争,进一步认清了两条道路,辨明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虚伪性和反动性,认清了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真面目。因而大大地提高了全国人民的觉悟程度,大大地增强了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热爱,也大大巩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人民民主制度。

    【外字】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王加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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