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号】197704
【总 期 号】123
【页 码】19
【正 文】
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在《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他搞所谓‘乡村建设’,有什么‘乡村建设’呀?是地主建设,是乡村破坏,是国家灭亡!”(《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以下凡引此文,均不另注)深刻地揭露了梁漱溟所谓“乡村建设”的反动实质。
一
梁漱溟何许人也。他原籍广西桂林,祖辈三代都是大官僚大地主,祖父历任清王朝的知县、知州,是欺压剥削人民的大恶霸;父亲梁济(巨川),官至清王朝内阁中书,在张勋复辟失败以后,为效忠清王朝和“先圣之诗礼纲常”而自杀。梁漱溟出身在这样的封建大官僚大地主家庭里,从小深受孔孟之道的毒害和反动家庭教育的影响,早年就站在反动立场,反对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继而卖身投靠北洋军阀,充当鹰犬。
一九一九年,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爆发了五四运动。一九二一年七月,中国共产党成立。梁漱溟对此既极端仇视,又十分恐惧。他急忙于这年十月抛出他东拼西凑的演讲录——《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反对中国共产党。胡说什么中国的问题是一个“文化失调”的问题,根本否定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和任务。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反对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工农三大政策,攻击、诋毁国共合作是国民党“受惑又受制于共产党”,叫嚷这是“十分可怕”的“危机”,为蒋介石“清共”反动政策制造反革命舆论,他学着汪精卫的腔调狂叫“不独要清除共产分子,并要清除共产党理论”⑴,“必如此庶乎算得认真彻底”。丧心病狂地反对全国迅猛掀起的农民运动。一九二七年五月间梁漱溟到广州,担任国民党伪广东省政府委员、国民党政治会议广州分会建设委员会代理主席等反动职务。当时鲁迅先生就尖锐指出:“梁漱溟已为委员,我看他是要阔的。”(《致章廷谦》,《鲁迅书信集》上册,159页)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梁漱溟投靠山东军阀韩复榘,充当韩复榘的高级政治顾问,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院长,搞什么“乡村建设”,残酷压迫和剥削农民。
抗日战争时期,梁漱溟竭力鼓吹抗战必败论。对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他却无耻叫嚣“武力反抗,既属不智,亦不正确,亦不可能。乃至以经济不合作来反抗他,亦难作得到。”⑵要中国人民放下武器,任由日本帝国主义蹂躏,就连抵制日货,也被视为犯罪。汉奸卖国贼的嘴脸暴露无遗。
抗日战争胜利后,梁漱溟投靠美帝国主义,为蒋介石破坏和平谈判,发动内战制造舆论。后又以“第三方面”的“民主人士”面目出现,参与国共“和谈”。正如毛主席指出:“在我们同国民党两次和平谈判的紧要关头,梁先生的立场是完全帮助蒋介石的。”当解放战争捷报频传,蒋家王朝面临覆灭的前夕,梁漱溟就出来诬蔑共产党“滥用武力”,“破坏和平”,要共产党放下武器,“不要再打”了,以挽救国民党灭亡之命运。
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怀着刻骨仇恨,写了《中国文化要义》,在这本反动著作的《自序》末尾,还特地写上“(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双十节漱溟自记”⑶,你看,他是何等留恋、怀念蒋家王朝!继而他反对抗美援朝,反对土地改革,反对我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反对社会主义工业化,挑拨工农关系,破坏工农联盟,造谣说:“工人生活在九天之上,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俨然似“农民代表”。梁漱溟真的代表农民吗?否!毛主席指出:“他们是代表地主阶级的,是帮地主阶级忙的。”
总之,梁漱溟一贯反共反人民反革命,反动透顶。他是不折不扣的野心家、伪君子,是用笔杆子杀人的杀人犯,这就是梁漱溟反动的历史。
二
那么,梁漱溟所谓的“乡村建设理论”是什么货色呢?
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以后,毛主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工农武装割据的红色政权”、以革命的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取得革命胜利的伟大思想。在毛主席这一光辉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党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领导广大农民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这就严重地震撼着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反动统治的根基,动摇了代表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国民党反动政权,使得反动势力惶惶不可终日。蒋介石反动集团,为了维护蒋家王朝的统治,对革命根据地进行了五次极为残酷的反革命军事“围剿”,妄图一举消灭共产党,消灭红色政权。可是,老奸巨滑的梁漱溟觉得那种“硬剿”的办法不见得收效,他便提出了一套“乡村建设”的谬论,配合蒋介石的反革命军事“围剿”,并以实际行动充当文化“围剿”的急先锋。梁漱溟供称:“当我注意到养成新政治习惯时,即经想到‘乡村自治’问题。”⑷很明确,他搞“乡村建设”是着眼于政治的。因此,他说:“我所主张之乡村建设,乃是想解决中国的整个问题,非是仅止于乡村问题而已。”⑸就是配合蒋介石军事“围剿”,妄图消灭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根据地,以挽救地主阶级覆亡的命运,这就是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出笼的背景。
蒋介石公开叛变后,对革命人民实行了血腥的大屠杀。急切需要一套反革命的谬论,作为反对马克思主义、麻痹和镇压人民的思想工具。梁漱溟献策于蒋介石说:在“清除共产党理论”之后,必须“不可不急谋新精神之代兴”。以“新精神代兴”自许的梁漱溟适应蒋介石反革命的需要,便编造了一套“共产主义不适国情”的所谓“中国特殊论”,胡说什么由于中国的“理性早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⑹自秦汉以来已不是封建社会,也不象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这样一个“很特殊”的社会。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理论。梁漱溟所说的“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完全是对中国人民的极大污蔑。毛主席指出:“中华民族不但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同时又是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以汉族的历史为例,可以证明中国人民是不能忍受黑暗势力的统治的,他们每次都用革命的手段达到推翻和改造这种统治的目的。”(《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586页)梁漱溟鼓吹“中国特殊论”, 就是为了从根本上反对我党所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梁漱溟把社会发展的动因归结为人们的“意欲”,否定物质生产的发展是决定社会发展的最终原因,否定被剥削者反对剥削者的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这种谬论叫人们安于被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坐待某一英雄人物的出现,期待英雄人物头脑中偶然迸发出某种“意欲”,如梁漱溟“调和持中”来,就可以改造社会,解救受剥削者。显然,这是道道地地的历史唯心主义的谬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斗争根源于各阶级间经济利益的冲突,阶级的产生和发展是物质生产发展的结果。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梁漱溟所谓“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特殊”社会,就是他鼓吹阶级“调和持中”,否定阶级和阶级斗争所虚构的样板。
第一,所谓“伦理本位”的社会究竟是怎样的呢?就是以抽象的“情谊”来掩盖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关系,以反动的人性论来代替阶级斗争。他胡说:“人生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既在相关系中而生活,彼此就发生情谊。”⑺把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关系,歪曲为抽象的“情谊”关系,而这种“情谊”又是先验的,人生来就具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与他相关系的人(父母、兄弟等)”⑻,“亲切相关之情,发乎天伦骨肉,乃至一切相关之人,莫不自然有其情。”⑼把个“情谊”吹得神乎其神。其实,它是封建的伦理道德、儒家的“三纲五常”。梁漱溟说:“因情而有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乃至一切相关之人,随其亲疏、厚薄、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⑽这种“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完全是儒家孔孟之道的反动说教,它是封建宗法社会“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⑾的老调重弹。
在阶级社会中,人们的一切关系,都是阶级关系,根本没有抽象的、全民的“情谊”或“义”。正如毛主席指出:“世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至于所谓‘人类之爱’,自从人类分化成为阶级以后,就没有过这种统一的爱。过去的一切统治阶级喜欢提倡这个东西,许多所谓圣人贤人也喜欢提倡这个东西,但是无论谁都没有真正实行过,因为它在阶级社会里是不可能实行的。”(《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827页)梁漱溟的“情谊”就是取消阶级斗争, 用抽象的封建伦理关系,来掩盖帝国主义、地主、军阀对于中国人民的残酷剥削与血腥镇压,并把这种关系合法化,叫农民心甘情愿为地主尽“义”,而不要革命。
梁漱溟还胡说,在这种“伦理本位”的社会中,“其经济结构隐然有似一种共产”⑿,这种反动观点,他在解放后出版的《中国文化要义》中,又有了进一步说明:“伦理社会中,夫妇、父子,情如一体,财产是不分底。而且父母在堂,则兄弟等亦不分;祖父在堂,则祖孙三代都不分底,分则视为背理(古时且有禁)。——是曰共财之义。”⒀又说:“亲戚朋友邻里之间,彼此有无相通,是曰通财之义。”⒁梁漱溟口里念叨着“共产”的漂亮的辞令,但把他的“共产”拿出来一看,原来是封建家庭里父子、夫妇的“共财”,再扩大之,也不过是祖孙三代的“共财”。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家庭被视为社会最基本单位。儒家认为,把家治理好了,就能“治国”、“平天下”。因此,三世同堂、五世同宗,不分财、不分家被认为是“美德”。这完全是维护封建家族统治的旧传统。可见,梁漱溟胡诌什么“共产”,“共财”,完全是老调重弹,为了欺骗人民,对抗共产党的新花招。
第二,所谓“职业分立”的社会,就是用抽象的“士、农、工、商”的区分来抹煞阶级的存在,以反动的“职业论”来代替阶级论。他胡说什么:中国不同于西欧,没有“贵族与奴隶阶级的对立”,没有“资本家与劳工阶级的对立。”⒂他完全颠倒事实,说什么“生产工具无为被一部分人所垄断,殆人人得而有之,以自行其生产。”⒃这完全是无耻的捏造,他把中国几千年来阶级社会阶级的对立说成只有“职业”的不同,说什么无论“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各有前途可求”,“各人作各人的工,各人吃各人的饭,只有一行一行不同的职业,而没有两面对立的阶级。”⒄即使是“士人(封建官吏)则与农、工、商并列为四民,‘禄以代耕’,亦不过一项职业”⒅而已。公然否定旧社会有对立的阶级。
那么,梁漱溟是怎样为他的“中国没有阶级”作论证的呢?他胡说:“要讨论其有没有阶级,则土地分配问题自应为主要关键所在。此据我们所知,先说两点:第一,土地自由买卖,人人得而有之;第二,土地集中垄断之情形不著,一般估计,有土地底人颇占多数。”⒆于是,梁漱溟便捏造说:“百分之九十以上人家都有土地。”⒇开口闭口侈谈历史的梁漱溟,在这里却对历史进行了无耻的伪造。翻开史书看看:“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21)“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22)“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23)“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24)从汉到清,那里没有贫富对立的阶级,那里没有土地集中垄断的情形,那里百分之九十以上人家有土地?!这怎能说自秦汉以后中国就没有阶级对立呢?!
毛主席指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588 页)南宋初年(公元1130年),湖南常德一带农民,在钟相、杨么的领导下,爆发了声势浩大的武装斗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他们提出:“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25)在封建社会中,“贵”与“贱”是封建等级制度的表现,“贫”与“富”是阶级关系的反映,两者是紧密相联系的。列宁说:“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阶级的差别也是用居民的等级划分而固定下来的,同时还为每个阶级确定了在国家中的特殊法律地位。”(《列宁全集》第6卷,第93 页注⑴)由于这种等级的差别,使富者贵者处于统治地位,贫者贱者处于被统治被剥削的地位。在阶级社会中,没有阶级内容的“士”、“农”、“工”、“商”,显然是不存在的。
有阶级的存在,就有阶级斗争,这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梁漱溟胡说:“中国社会有职业分途,而缺乏阶级的分野;乃是中国没有革命的决定原因。”(26)这就把他为什么捏造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狼子野心充分暴露出来了。原来他是要从根本上取消革命。因此,他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他叫嚷:“现在凡是关切中国问题的人,多半痛恨两个势力:一是帝国主义,一是封建军阀。……但大家以此为革命对象,则为错误。”(27)直接攻击、诋毁、诽谤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总路线。可见,梁漱溟是完全站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一边,与蒋介石以及一切最反动势力唱一个腔调。梁漱溟所谓“乡村建设理论”就是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谬论。
三
在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指导下搞的所谓“乡村建设”运动是什么名堂呢?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从一九二八年在广州提出“乡治”的主张(28)开始,一九二九年到河南辉县办“村治学院”,一九三○年停办,一九三一年春天投靠反动军阀韩复榘,在山东邹平县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直到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时为止,这就是梁漱溟从事宣扬“社会改造运动”的过程。
所谓“乡村建设”,就是防止和镇压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革命运动的地主建设。他说:“所谓建设,不是建设旁的,是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即建设新的礼俗。”(29)什么是“新礼俗”?他解释说:“就是中国固有精神与西洋文化的长处二者为具体事实的沟通调和。”(30)或者说:“就是以中国固有精神为主而吸收了西洋人的长处。”(31)他所说的“中国固有精神”,就是反动的孔孟之道;他所说的“西洋人的长处”,则是指帝国主义的法西斯独裁统治。他说:“这种独裁的风气,是欧战后政治上盛行的一种新风气。”(32)因此,这种“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新礼俗”,其实不过是以中国孔孟之道为主,吸收西洋法西斯主义精神而打扮起来的封建僵尸而已。
“新礼俗”的具体内容,就是所谓“新乡约”。它是以北宋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代表吕大钧(字和叔)的《吕氏乡约》(或称《兰田乡约》)为蓝本而制订的。梁漱溟说:“这个新组织即中国古人所谓‘乡约’的补充改造。……是指着当初在宋朝时候,最初由乡村人自己发动的那个乡约,那个乡约是吕和叔先生的一种创造。”(33)那末,我们先来看看《吕氏乡约》究竟是什么货色。
公元1076年(宋神宗熙宁九年),吕大钧在陕西汲郡兰田推行“乡约”制度。它设“约正”一人,由地主阶级中的绅士担任,他的任务是每月定期“讲解约文,感化约众,主持礼仪赏罚。”“约正”下设“值月”一人,负责具体事务。“约文”包括四大项:“德业相励”(南宋朱熹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所谓“德业相劝”,就是要农民遵守封建的伦理纲常;“过失相规”,就是不准农民反抗地主阶级统治;“礼俗相交”,就是要农民自居卑贱,尊敬地主;“患难相恤”,就是要农民逢年过节向地主交纳额外的食物,地主也向农民搞点小恩小惠。它是维护北宋大官僚大地主统治,防止农民起义、束缚人民思想和手脚的锁链。譬如:“德业相励”的“业”,《吕氏乡约》规定:“业,谓居家则事父兄,教子弟,待妻妾;在外则事长上,接朋友,教后生,御僮仆;至于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34)这就是要老百姓服服帖帖地忍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而不得反抗;要畏惧地主阶级的“法令”而不许违背;按时按量交纳租赋而不能违反。
梁漱溟对于这一套统治术还嫌不足,需要加以“补充改造”,“添一种积极的意味进去”。这种积极的“意味”是什么?第一、要“将消极的彼此顾恤,变成积极的有所进行。”(35)所谓“积极的有所进行”,就是“不等到事情临头再行补救,顶好是不让他发生事情。”(36)这是说,不要等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土地运动起来再去镇压,而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还没有起来时,把它从根本上掐死;第二、梁漱溟认为旧乡约“太着重个人的善”,而他的乡村组织“把偏乎个人的一点看成是社会的”(37),这就是要地主阶级“提振志气”,不要太顾自己,要为巩固整个地主阶级永世不变的统治而努力;第三、梁漱溟认为旧乡约没有“往外去”,“不积极”,“我们是要由乡与乡的联络,而渐及于县与县,省与省的联络,要普遍的去联络,相往来,通消息。”(38)这就是要用他反动的“乡村建设”去改造整个社会,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全面对抗;第四、梁漱溟认为“乡约”应该由披着学者外衣而又死心蹋地为反动统治服务的人出面推行。他举例说,南宋由“最著名”的“朱子(熹)来提倡研究实行”(39);明代由“很伟大的学者”王守仁(阳明)来推行。言下之意,当今应由我梁漱溟来推行。可见,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就是地主建设。
正因为这样,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获得反动军阀韩复榘的青睐。韩复榘曾明确地说:“要梁漱溟帮助,防止共产党的侵入”。梁漱溟在韩复榘支持、豢养下,在山东邹平、菏泽搞什么“实验县”。“乡村建设研究院”设在邹平县东门外,占地三十余亩(40),作为他推行“乡村建设”的据点,并在菏泽设立分院。一九三五年一月开始在鲁西十余县推行“乡村建设”,依梁漱溟意见,设立“鲁西实验区行政长官”,“长官公署”驻济宁县,管辖津浦路以西各县。
梁漱溟依据“新乡约”,在山东实验区推行了这样一套“政教合一”的乡村具体组织系统(41),有“乡长”、“乡农学校”、“乡公所”、“乡民会议”等四项。“乡农学校”是其核心部分,其它三项从“乡农学校”发展出来。这个“乡农学校”与“吕氏乡约”就是“一个东西”,是“合而为一的”(42),“约长(即约正)此即相当于乡农学校的校长;常常办事的有所谓值约(即值月),此即相当于常务校董。”(43)“乡长”就是“乡农学校”的校长,“乡农学校”既是“社会教育民众训练机关”,又是“下级行政机关”,“一切政令均借此而执行”的“政教合一”的机构。它实际上不是什么学校,而是打着学校的旗号,充当封建地主阶级反动统治的工具;校长和校董会(即“乡公所”)都必须由“有资望”,“有信用”的“齿德并茂”(44)的人担任,即由地主恶霸豪绅来充当;“乡民会议”就是乡民大会。显然,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就在于强化封建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
梁漱溟在山东搞的“乡村建设”包括政治、经济和教育等方面:
第一、政治:梁漱溟在山东由“乡农学校”征集壮丁,建立地主武装,叫做“联庄会”。他向韩复榘建议,下令各县地主“凡地在一顷以上者须购钢枪一枝,地多者以上此类推,在五十亩以上者购仿造钢枪一枝”(45),并由韩复榘派军官进行训练,这就使军阀、地主更进一步勾结在一起。“联庄会”会员都由“有室家财产”的人来充当,因为这样,在他看来,才可以避免“为人利用,酿出祸乱”,即要牢牢掌握在地主阶级手里。这种地主武装,不仅进一步巩固了地主恶霸在农村的反动统治地位,而其主要任务是配合蒋介石和韩复榘反革命军事“围剿”和“剿共”,镇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梁漱溟认为,要消灭共产党领导的农民革命武装,单靠国民党政府的武力是不够的,还必须组织地主武装。他说:“最近中央政府(即国民党反动政府——引者),因为剿除共匪,盛倡要以人民自卫组织为根本方法;谓必人民如是起来协助政府,而后共匪可清,这自然是不错的。我们希望树立乡村自卫组织之念,比政府还切。”(46)充分暴露了梁漱溟“剿共”、“灭共”的急切心情。
在梁漱溟“实验区”内,由于地主恶霸有了武装,便更加残酷剥削压迫农民。鲁西曹县恶霸地主朱凯臣,住在朱庄中间的一个砖围子里,周围是他的佃户。佃户不仅要交重租,而且朱家还向佃户派“差”。一次派佃户出“差”到一百十里外的曹州城送西瓜,虽数目对但质量不好,竟把佃户打了四十大棍,并拆掉住房,被赶出庄,逼得佃户家破流亡。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就维护和巩固了地主阶级的这种特权。
第二、经济:主要是搞“农村合作社”。梁漱溟提出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路线是以“农业引发工业,完成大社会的自给自足,建立社会化的新经济构造。”(47)所谓“新经济构造”,就是“农村合作社”。这种“农村合作社”,是完全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首先,它要“完成大社会的自给自足”,就是说,要恢复过去中国宗法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这不仅不是“新经济构造”,而是社会经济的倒退;其次,要农民不“伤和气”地去和地主阶级“合作”,给地主“尽力于复兴农业生产”。
梁漱溟的“农村合作社”也是为帝国主义、官僚买办资本服务的。帝国主义为使中国成为他们原料产地与商品市场,反对中国民族工业,使中国变为殖民地。梁漱溟却无耻地说:“帝国主义以不平等条约和种种经济手段,对于中国的竞争压迫,杜绝了中国工商业的兴趣,使中国免于资本主义化,这真是非常庆幸之事,我愿谢天谢地。”(48)因此,他在山东邹平县孙家镇成立“梁邹美棉运销合作社”(49),并成了“蚕业合作社”(50),“机织合作社”等(51),为帝国主义推销商品,低价收购、掠夺农民产品,充当帝国主义帮凶。合作社都订有什么“简章”、“规程”等等,限制很严,残酷奴役农民。如青州地方产烟叶,由上海英美烟草公司垄断收购。他们垄断价格,不准农民过问;并以大秤进,小秤出,敲骨吸髓地压榨农民。农民辛辛苦苦劳动一年,把烟叶送到青州收购站,还要排队等候,一等就是二、三天,甚至四、五天才能轮到你过秤,一个农民由于对收购价格和过秤的斤量有异议,说了句“啊!卖了不够本钱”的话,就即刻被推下秤来,赶了出去。但在当时不在这里卖,别处又不能卖,回去不仅缴不了地租和肥料债,而且连饭也没有吃的,在走头无路的情况下,这个贫农就活活吊死在树上。这种悲惨情形,美棉、蚕业合作社的情况也是如此。这那里是“乡村建设”,明明“是乡村破坏,是国家灭亡”。梁漱溟还一再提出“工业日本,农业中国”的设想,以迎合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政策。活现了这个卖国贼、帝国主义忠实奴才的反动面目。
第三、教育:由“乡农学校”来执行,它主要任务是培养地主阶级的子弟和训练维护地主阶级统治的爪牙。提倡“法制礼俗”,要农民“尊重”、“爱护”地主恶霸豪绅,以维持地主阶级的永世统治,“乡农学校”的教育内容:据邹平、菏泽等地的规定:主要有“精神陶练”和国民党“党义”。所谓“精神陶练”,就是封建孔孟之道的教育,教材就是《孔子》和《忠第一》、《孝弟第二》等(52)。梁漱溟在菏泽实验县搞了一个《精神陶练提要》,“问:‘对父母当怎样’?答:‘要孝顺’;问:‘对兄弟当怎样?’答:‘要友爱’;问:‘你想怎样立身呢?’答:‘少说话,多做事’;问:‘中国农民有一种特殊的精神是什么?’答:‘孝弟力田’;问:‘你们前几年最大的祸患是什么?’答:‘土匪’;问:‘如果他们不听,应该怎样办理?’答:‘用法律来制止他’;问:‘什么是救中国的根本法子?’答:‘乡村自救’。”(53)请看,这里既有“忠信孝弟”等封建伦理纲常的说教,又有替地主光干活不反抗的所谓“立身”的原则;既有咒骂、镇压共产党所领导的农民运动的办法,又有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这是什么乡村教育,完全是地主教育。
总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是极端反动的,是为巩固和加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维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维持国民党反动统治服务的。毛主席指出:“实行你的,结果就要亡国,中国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老路”。因而得到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赏识和支持。正因为这样,也必然遭到广大农民的坚决反对。梁漱溟也不得不承认“乡村建设”发生“危机”,遇到了“难处”,“吾人日言乡村建设,其不落于破坏乡村者儿希!”(54)又说:“我们是走上了一个站在政府一边来改造农民,而不是站在农民一边来改造政府的道路,……这样,则我们与农民处于对立的地位。”(55)因此,当抗日战争爆发后,梁漱溟离开山东,含恨已久、深受其害的农民就起来捣毁“乡农学校”,打死“乡农学校”的校长。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彻底破产了,“乡村建设运动”也寿终正寝了!
毛主席指出:“蒋介石是用枪杆子杀人,梁漱溟是用笔杆子杀人。杀人有两种,一种是用枪杆子杀人,一种是用笔杆子杀人。伪装得最巧妙,杀人不见血的,是用笔杀人。你就是这样一个杀人犯。”揭露了梁漱溟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反动本质。揭示了阶级斗争的规律。
正文注释:
⑴梁漱溟:《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第二八页。
⑵《答乡村建设批判》第五二页。
⑶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自序》一九四九年十一月路明书店版,第五页。
⑷⑸梁漱溟:《自述》《全国乡村建设运动概况》第一辑上册,第一六、二四页。
⑹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九二二年十月商务印书馆版,第八一页。
⑺⑻⑼⑽《乡村建设理论》第二四页。另见《中国文化要义》第八六、八七页。
⑾《左传》隐公三年。
⑿《乡村建设理论》第二六页。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这种伦理底经济生活,隐然亦有似一种共产。”第八九页。
⒀⒁《中国文化要义》第八八页。
⒂⒃梁漱溟:《乡村建设论文集》乡村书店版,第四六、四七页。
⒄⒅《乡村建设理论》第二八、二九页。
⒆⒇《中国文化要义》第一六一——一六二、一六三页。
(21)《董仲舒传》《汉书》卷二四上。
(22)唐陆贽:《陆宣公全集》卷二二。
(2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
(24)清张履祥:《愿学纪》见《杨园先生全集》。
(25)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一。
(26)(27)《乡村建设理论》第三二、九九、二七九页。
(28)梁漱溟说:“我提出‘乡治’的主张,是民国十七年的事,而主张前后之贯通,完全成熟,则近三年间事也。”“十七年我在广州时用‘乡治’。”(《自述》《全国乡村建设运动概况》第一辑上册,第二二、二四页)按:过去有人认为,梁漱溟搞“乡村建设”从一九二七年到广州搞乡村计划开始,照此,应为一九二八年。
(29)(30)(31)(32)(33)《乡村建设理论》第一四○、一四三、一七五、一五三、一八八页。
(34)黄宗羲:《吕范诸儒学案》《宋元学案》卷三一。
(35)(36)《乡村建设理论》第一九九页。
(37)(38)(39)《乡村建设理论》第二○一、二○二、二○三页。
(40)(41)《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全国乡村建设运动概况》第一辑上册,第六五、四三页。
(42)(43)《乡村建设理论》第二一九页。
(44)《乡村建设理论》第二四五页。
(45)《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全国乡村建设运动概况》第一辑上册,第三○二、三○三页。
(46)(47)(48)《乡村建设理论》第二七七、三七四、三七八页。
(49)(50)(51)《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全国乡村建设运动概况》第一辑上册,第一○六——一二三、一二四——一一二六、一二七页。
(52)(53)《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全国乡村建设运动概况》第一辑上册,第二○○、三○四——三○七页。
(54)《乡村建设实验》第一集,第三七页。
(55)《我们的两大难处》《乡村建设理论·附录》第十页。
(石峻同志看了全文,提了意见,特此致谢!)